寓意草

Must Watch!



MustWatch



寓意草

作者 喻昌 朝代 清 年份 公元1645年 底本 《欽定四庫全書·子部五·醫家類·寓意草》,文淵閣本(浙江大學圖書館掃描本);日刊本(京都大學掃描本

聞之醫者意也。 一病當前。先以意為運量。後乃經之以法。緯之以方。內經所謂微妙在意是也。醫孰無意。 而淺深繇是。枘鑿繇是。徑庭繇是。而病機之安危倚伏。莫不繇是。意之凝釋。 剖判荒茫。顧不危耶。大學誠意之功。在於格致。而其辨尤嚴於欺慊之兩途。蓋以殺機每隨於陰幽。 而生機恆苞於粹白。莊周曰。天地之道。近在胸臆。萬一肺腑能語。升墜可憐。 先儒人鬼關之辨精矣。昌謂醫事中之欺慊。即眾人之人鬼關也。奈何世之業醫者。輒豔而稱儒。儒之誦讀無靈者。 輒徙而言醫。究竟無主之衷。二三雜揉。醫與儒之門兩無當也。求其拔類者。長沙一人而已。 代有喆人。然比之仙釋。則寥寥易於指數。豈非以小道自隘。莫溯三氏淵源乎。夫人生驅光逐景。 偶影同遊。欣慨交心。況於生死安危。忍懷僥倖。芸芸者物也。何以不格。 昭昭者知也。何以不致。惟虛惟無。萌於太素者意也。何以不誠。格一物即致一知。 尚恐逐物求知。乃終日勘病。不知病為何物。而欲望其意之隨舉隨當也。不亦難乎。昌於此道無他長。 但自少至老。耳目所及之病。無不靜氣微心。呼吸與會。始化我身為病身。負影隻立。 而呻吟愁毒。恍忽而來。既化我心為病心。苟見其生。實欲其可。而頭骨腦髓。 捐之不惜。儻病多委折。治少精詳。早已內照。他病未痊。我身先瘁。 淵明所謂斯情無假。以故不能廣及。然求誠一念。多於生死輪上寂寂披回。不知者謂昌從紙上得之。夫活法在人。 豈紙上所能與耶。譬之兵法軍機。馬上且不能得。況於紙上妄說孫吳。但令此心勤密在先。冥靈之下。 神挺自穎。邇年先議病後用藥。如射者引弓。預定中的之高下。其後不失。亦自可觀。 何必剜腸滌肺。乃稱奇特哉。不揣欲遍歷名封。大彰其志。不謂一身將老。世態日紛。 三年之久。不鳴一邑。幸值諫議卣臣胡老先生建言歸里。一切修舉。悉從朝廷起見。即昌之一得微長。 並蒙格外引契。參定俚案之近理者。命名寓意草。捐貲付梓。其意欲使四方周覽之士。大破成局。 同心愍痛。以登斯民於壽域。而為聖天子中興燮理之一助云。然則小試寓意。豈易易能哉。 崇禎癸未歲季冬月西昌喻昌嘉言甫識

先議病後用藥

從上古以至今時。 一代有一代之醫。雖神聖賢明。分量不同。然必不能捨規矩準繩。以為方圓平直也。故治病必先識病。 識病然後議藥。藥者所以勝病者也。識病。則千百藥中。任舉一二種用之且通神。不識病。 則歧多而用眩。凡藥皆可傷人。況於性最偏駁者乎。邇來習醫者眾。醫學愈荒。遂成一議藥不議病之世界。 其夭枉不可勝悼。或以為殺運使然。不知天道豈好殺惡生耶。每見仕宦家。診畢即令定方。以示慎重。 初不論病從何起。藥以何應。致庸師以模稜迎合之術。妄為擬議。迨藥之不效。諉於無藥。 非無藥也。可以勝病之藥。以不識病情而未敢議用也。危哉。靈樞素問甲乙難經無方之書。全不考究。 而後來一切有方之書。奉為靈寶。如朱丹溪一家之言。其脈因症治一書。先論脈。次因次症。 後乃論治。其書即不行。而心法一書。群方錯雜。則共宗之。又本草止述藥性之功能。 人不加嗜。及繆氏經疏。兼述藥性之過劣。則莫不懸之肘後。不思草木之性。亦取其偏以適人之用。 其過劣不必言也。言之而棄置者眾矣。曷不將本草諸藥。盡行刪抹。獨留無過之藥五七十種而用之乎。其於周禮令醫人採毒藥。 以供醫事之旨。及歷代帝王。恐本草為未備。而博採增益之意。不大刺謬乎。欲破此惑。 無如議病精詳。病經議明。則有是病即有是藥。病千變。藥亦千變。且勿論造化生心之妙。 即某病之以某藥為良。某藥為劫者。至是始有定名。若不論病。則藥之良毒善惡。何從定之哉。 可見藥性所謂良毒善惡。與病體所謂良毒善惡不同也。而不知者。必欲執藥性為去取。何其陋耶。故昌之議病非得已也。 昔人登壇指顧。後效不爽前言。聚米如山。先事已饒碩畫。醫雖小道。何獨不然。昌即不能變俗。實欲藉此榜樣。闡發病機。其能用不能用何計焉。 胡卣臣先生曰。 先議病。後用藥。真金匱未抽之論。多將熇熇。不可救藥。是能議病者。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是能用藥者。

與門人定議病式

某年某月。 某地某人。年紀若干。形之肥瘦長短若何。色之黑白枯潤若何。聲之清濁長短若何。人之形志苦樂若何。 病始何日。初服何藥。次後再服何藥。某藥稍效。某藥不效。時下晝夜孰重。 寒熱孰多。飲食喜惡多寡。二便滑澀無有。脈之三部九候。何候獨異。二十四脈中。 何脈獨見。何脈兼見。其症或內傷。或外感。或兼內外。或不內外。 依經斷為何病。其標本先後何在。汗吐下和寒溫補瀉何施。其藥宜用七方中何方。十劑中何劑。五氣中何氣。 五味中何味。以何湯名為加減和合。其效驗定於何時。一一詳明。務令纖毫不爽。起眾信從。允為醫門矜式。不必演文可也。 某年者。 年上之干支。治病先明運氣也。某月者。治病必本四時也。某地者。辨高卑燥濕五方異宜也。 某齡某形某聲某氣者。用之合脈圖萬全也。形志苦樂者。驗七情勞逸也。始於何日者。察久近傳變也。 歷問病症藥物驗否者。以之斟酌己見也。晝夜寒熱者。辨氣分血分也。飲食二便者。察腸胃乖和也。 三部九候。何候獨異。推十二經脈受病之所也。二十四脈見何脈者。審陰陽表裡無差忒也。依經斷為何病者。 名正則言順。事成如律度也。標本先後何在者。識輕重次第也。汗吐下和寒溫補瀉何施者。求一定不差之法也。 七方大小緩急奇偶復。乃藥之制。不敢濫也。十劑。宣通補泄輕重滑澀燥濕。乃藥之宜。 不敢泛也。五氣中何氣。五味中何味者。用藥最上之法。寒熱溫涼平。合之酸辛甘苦鹹也。 引湯名為加減者。循古不自用也。刻效於何時者。逐款辨之不差。以病之新久五行定痊期也。若是則醫案之在人者。工拙自定。積之數十年。治千萬人而不爽也。 胡卣臣先生曰。此如條理始終。然智聖之事已備。

論金道賓真陽上脫之症

金道賓之診。 左尺脈和平。右尺脈如控弦。如貫索。上中甚銳。予為之駭曰。是病枝葉未有害。 本實先撥。必得之醉而使內也。曰。誠有之。但已絕欲三年。服人參斤許。 迄今諸無所苦。惟閉目轉盼。則身非己有。恍若離魂者然。不識可治與否。予曰。 可治。再四令疏方。未知方中之意。歸語門人。因請立案。予曰。 凡人佳冶當前。賈勇以明得意。又助之以麴櫱。五臟翻覆。宗筋縱弛。百脈動搖。 以供一時之樂。不知難為繼也。嘗有未離女軀。傾刻告殞者矣。是病之有今日者幸也。絕欲三年。 此丈夫之行。可收桑榆者。但不知能之不為乎。抑為之不能乎。不為者。一陽時生。 斗柄嘗運。不能者。相安於無事而已。夫人身之陰陽。相抱而不脫。是以百年有嘗。 故陽欲上脫。陰下吸之。不能脫也。陰欲下脫。陽上吸之。不能脫也。 即病能非一。陰陽時有亢戰。旋必兩協其平。惟大醉大勞。亂其常度。二氣乘之。 脫離所爭。不必其多。即寸中脫出一分。此一分便孤而無耦。使營魄不能自主。治法要在尋其罅漏而緘固之。 斷鰲立極。煉石補天。非飾說也。若不識病所。而博搜以冀弋獲。雖日服人參。 徒竭重貲。究鮮實益。蓋上脫者。妄見妄聞。有如神靈。下脫者。 不見不聞。有如聾瞶。上脫者。身輕快而汗多淋漓。下脫者。身重著而肉多青紫。 昔有新貴人。馬上揚揚得意。未及回寓。一笑而逝者。此上脫也。又有入寢而遭魘。 身如被杖。九竅出血者。此下脫也。其有上下一時俱脫者。此則暴而又暴。不多經見者。 其有左右相畸而脫者。右從下。左從上。魂升魄降同例也。但治分新久。藥貴引用。 新病者。陰陽相乖。補偏救敝。宜用其偏。久病者。陰陽漸入。 扶元養正。宜用其平。若久病誤以重藥投之。轉增其竭絕耳。引用之法。上脫者。 用七分陽藥。三分陰藥而夜服。從陰以引其陽。下脫者。用七分陰藥。三分陽藥而晝服。 從陽以引其陰。引之又引。陰陽忽不覺其相抱。雖登高臨深無所恐。發表攻裡無所傷矣。經云。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正謂此也。善調者。使坎中之真陽上升。則周身之氣。 如冬至一陽初生。便葭管飛灰。天地翕然從其陽。使離中之真陰下降。則周身之氣。如夏至一陰初生。便葽蜩迭應。天地翕然從其陰。是身中原有大藥。豈區區草木所能方其萬一者耶。 胡卣臣先生曰。言脫微矣。言治脫更微。蓋天地其猶橐龠。理固然也。

金道賓後案

金道賓前案。 次年始見而問治焉。今再伸治法。夫道賓之病。真陽上脫之病也。真陽者。父母構精時一點真氣。 結為露水小珠。而成胎之本也。故胎在母腹。先結兩岐。即兩腎也。腎為水臟。 而真陽居於其中。在易坎中之陽為真陽。即此義也。真陽既以腎為窟宅。而潛伏水中。凝然不動。 嘿與一身相管攝。是以足供百年之用。惟夫縱慾無度。腎水日竭。真陽之面目始露。夫陽者親上者也。 至於露則魄汗淋漓。目中有光。面如渥丹。其飛揚屑越。孰從把握之哉。所謂神魂飄蕩。 三年未有寧宇也。故每歲至冬而發。至春轉劇。蓋無以為冬水收藏之本。無以為春木發生之基。以故腰脊牽強。 督脈縮而不舒。且眩掉動搖。有風之象。總由自伐其生生之根耳。夫生長化收藏之運。有一不稱其職。 便為不治之症。今奉藏者少。奉生者更少。為不治無疑矣。而僕斷為可治者。以有法治之也。 且再經寒暑。陰陽有漸入之機。而驗之人事。三年間如處絕域。居圍城。莫必旦夕之命。 得於懲創者必深。夫是以知其可治也。初以煎劑治之。劑中兼用三法。一者以澀固脫。一者以重治怯。 一者以補理虛。緣真陽散越於外。如求亡子。不得不多方圖之。服之果獲大效。於是為外迎之法以導之。 更進€Œ治其本焉。治本一法。實有鬼神不覷之機。未可以言語形容者。姑以格物之理明之。畜魚千頭者。 必置介類於池中。不則其魚乘雷雨而冉冉騰散。蓋魚雖潛物。而性樂於動。以介類沉重下伏之物。而引魚之潛伏不動。 同氣相求。理通玄奧也。故治真陽之飛騰屑越。不以黿鱉之類引之下伏。不能也。此義直與奠玄圭而告平成。 施八索以維地脈。同符合撰。前案中所謂斷鰲立極。早已言之矣。然此法不可瀆也。瀆則魚亂於下矣。 其次用半引半收之法。又其次用大封大固之法。封固之法。世雖無傳。先賢多有解其旨者。觀其命方之名。 有云三才封髓丸者。有云金鎖正元丹者。封鎖真陽。不使外越。意自顯然。先得我心之同矣。 前江鼎翁公祖案中。盞中加油。則燈愈明。爐中覆灰。則火不息之說。亦早已言之矣。 誠使真陽復返其宅。而凝然與真陰相戀。然後清明在躬。百年嘗保無患。然道賓之病。始於溺情。 今雖小愈。倘無以大奪其情。勢必為情所壞。惟是積精以自剛。積氣以自衛。積神以自王。 再加平日之把持。庶乎參天之榦。非斧斤所能驟傷者。若以其時之久而難於忍耐也。彼立功異域。齧雪虜庭。 白首始得生還者。夫獨非人也歟哉。前案中以絕欲三年為丈夫行。可收桑榆者。亦早已言之矣。今以藥石生之。 更不得不以苦言繼之。僕不自度量。輒以一葦。障狂瀾也。其能乎否耶。 胡卣臣先生曰。妙理微機。一經抽發。真有一彈而三日樂。一徽而終日悲者。

辨袁仲卿小男死證再生奇驗並詳誨門人

袁仲卿乃郎。 入水捉蟚蜞為戲。偶僕水中。家人救出。少頃大熱呻吟。諸小兒醫以鎮驚清熱合成丸散與服二日。遂至昏迷不醒。 胸高三寸。頸軟頭往側倒。氣已垂絕。萬無生理。再四求余往視。診其脈。 止似蛛絲。過指全無。以湯二茶匙。滴入口中。微有吞意。謂之曰。 吾從來不懼外症之重。但脈已無根。不可救矣。一趙姓醫曰。鼻如煙煤。肺氣已絕。 縱有神丹。不可復活。余曰。此兒受症。何至此極。主人及客俱請稍遠。 待吾一人獨坐。靜籌其故。良久曰。得之矣。其父且驚且喜。醫者願聞其說。 余曰。驚風一症。乃前人鑿空妄譚。後之小兒受其害者。不知幾千百億兆。昔與余鄉幼科爭論。 殊無證據。後見方中行先生傷寒條辨後。附痙書一冊。顓言其事。始知昔賢先得我心。於道為不孤。 如此症因驚而得。其實跌僕水中。感冷濕之氣。為外感發熱之病。其食物在胃中者。因而不化。 當比夾食傷寒例。用五積散治之。醫者不明。以金石寒冷藥。鎮墜外邪。深入臟腑。 神識因而不清。其食停胃中者。得寒涼而不運。所進之藥。皆在胃口之上。不能透入。 轉積轉多。以致胸高而突。宜以理中藥。運轉前藥。倘得症減脈出。然後從傷寒門用藥。 尚有生理。醫者曰。鼻如煙煤。肺氣已絕。而用理中。得毋重其絕乎。 余曰。所以獨坐沉思者。正為此耳。蓋煙煤不過大腸燥結之徵。若果肺絕。當汗出大喘。 何得身熱無汗。又何得胸高而氣不逼。且鼻準有微潤耶。此余之所以望其有生也。於是煎理中湯一盞與服。灌入喉中。 大啖一口。果然從前二日所受之藥。一齊俱出。胸突頓平。頸亦稍硬。但脈仍不出。 人亦不蘇。余曰。其事已驗。即是轉機。此為食之未動。關竅堵塞之故。 再灌前藥些少。熱已漸退。症復遞減。乃從傷寒下例。以玄明粉一味化水。連灌三次。 以開其大腸之燥結。是夜下黑糞甚多。次早忽言一聲云。我要酒吃。此後尚不知人事。以生津藥頻灌。一日而蘇。 胡卣臣先生曰。 驚風一症。小兒生死大關。孰知其為外感耶。習幼科者。才虛心領會此案。便可免乎殃咎。若駭為異說。則造孽無極矣。 門人問曰。 驚風一證。雖不見於古典。然相傳幾千百年。吾師雖闢其謬。頑鈍輩尚不能無疑。請明辨之。 以開聾瞶。答曰。此問亦不可少。吾為子輩大破其惑。因以破天下後世之惑。蓋小兒初生。 以及童幼。肌肉筋骨。臟腑血脈。俱未充長。陽則有餘。陰則不足。 不比七尺之軀。陰陽交盛也。惟陰不足陽有餘。故身內易至於生熱。熱盛則生痰生風生驚。亦所恆有。 設當日直以四字立名曰熱痰風驚。則後人不炫。因四字不便立名。乃節去二字。以驚字領頭。風字煞尾。 後人不解。遂以為奇特之病也。且謂此病有八候。以其頭搖手勁也。而立抽掣之名。以其卒口噤腳攣急也。 而立目邪心亂搐搦之名。以其脊強背反也。而立角弓反張之名。相傳既久。不知其妄造。遇見此等證出。 無不以為奇特。而不知小兒之腠理未密。易於感冒風寒。風寒中人。必先中入太陽經。太陽之脈。 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入腦。還出。別下項。挾脊抵腰中。是以病則筋脈牽強。 因筋脈牽強。生出抽掣搐搦。角弓反張。種種不通名目。而用金石藥。鎮墜外邪。 深入臟腑。千中千死。萬中萬死。間有體堅證輕得愈者。又詫為再造奇功。遂至各守顓門。 雖日殺數兒。不自知其罪矣。百年之內。千里之遠。出一二明哲。終不能一一盡剖疑關。 如方書中有云。小兒八歲以前無傷寒。此等胡言。竟出自高明。偏足為驚風之說樹幟。曾不思小兒不耐傷寒。 初傳太陽一經。早已身強汗多。筋脈牽動。人事昏沉。勢已極於本經。湯藥亂投。 死亡接踵。何繇見其傳經解散耶。此所以誤言小兒無傷寒也。不知小兒易於外感。易於發熱。傷寒為獨多。 世所妄稱為驚風者。即是也。小兒傷寒。要在三日內即愈為貴。若待經盡方解。必不能耐矣。 又剛痙無汗。柔痙有汗。小兒剛痙少。柔痙多。世醫見其汗出不止。神昏不醒。 往往以慢驚風為名。而用參耆朮附等藥。閉其腠理。熱邪不得外越。亦為大害。但比金石藥為差減耳。 所以凡治小兒之熱。但當徹其出表。不當固其入里也。仲景原有桂枝法。若舍而不用。從事東垣內傷為治。 毫釐千里。最宜詳細。又新產婦人去血過多。陰虛陽盛。其感冒發熱。原與小兒無別。 醫者相傳稱為產後驚風。尤堪笑破口頰。要知吾闢驚風之說。非謂無驚病也。小兒氣怯神弱。凡遇異形異聲。 驟然跌僕。皆生驚怖。其候面青糞青。多煩多哭。嘗過於分別。不比熱邪塞竅。 神識昏迷。對面撞鐘放銃。全然不聞者。細詳勘驗。自識驚風鑿空之謬。子輩既遊吾門。 日引光明勝義。洗濯肺腸。忽然靈悟頓開。便與飲上池無二。若但於言下索解。則不能盡傳者多矣。 門人又問曰。傷寒原有一表一里之法。今謂熱邪當從表出。不當令其深入。則里藥全在所擯矣。豈於古法有未合歟。 答曰。此問亦不可少。古法甚明。但後人鹵莽不悟耳。蓋人身一個殼子。包著臟腑在內。 從殼子上論。即骨亦表。而從近殼子處論。即膀胱尾閭之間。亦出表之路也。在外以皮毛為表之表。 在內以大小孔道為里之表。總驅熱邪從外出也。惟有五臟之間。精神魂魄。意之所居。乃真謂之裡。 而不可令外邪深入耳。如盜至人家。近大門則驅從大門出。近後門則驅從後門出。正不使其深入而得窺寢室耳。若盜未至後門。 必欲驅至。及已至後門。必欲驅從大門出。皆非自全之道也。試觀心肺脾肝腎之內。並無血脈皮毛肌肉筋骨也。 而所主者。乃在外之血脈皮毛肌肉筋骨。則安得以在外者。即名為表耶。所以傷寒之邪入內。有傳腑傳臟之不同。 而傳腑復有淺深之不同。胃之腑外主肌肉而近大門。故可施解肌之法。內通大小腸而近後門。故間有可下之法。至膽之腑。 則深藏肝葉。乃寢室之內。去前後門俱遠。故汗下兩有不宜。但從和解而已。若傳至三陰。 則已舍大門而逼近寢室。設無他證牽制。惟有大開後門。極力攻之。使從大便出耳。今之治傷寒者。 誤以包臟腑之殼子分表裡。故動輒乖錯。誠知五臟深藏於殼內。而分主在外之血脈皮毛肌肉筋骨也。胸中瞭然矣。門人又問曰。 獲聞軀殼包乎五臟。奉之為主之誨。心地頓開。但尚有一疑。不識人身之頭。奉何臟為主耶。 答曰。頭為一身之元首。穹然居上。乃主臟而不奉藏者也。雖目通肝。耳通腎。 鼻通肺。口通脾。舌通心。不過借之為戶牖。不得而主之也。其所主之臟。 則以頭之外殼包藏腦髓。腦為髓之海。主統一身骨中之精髓。以故老人髓減。即頭傾視深也。內經原有九臟之說。 五臟加腦髓骨脈膽女子胞。神臟五。形臟四。共合為九。豈非腦之自為一臟之主耶。吾謂腦之中雖不藏神。 而腦之上為天門。身中萬神集會之所。泥丸一宮。所謂上八景也。惟致虛之極者。始能冥漠上通。 子輩奈何妄問所主耶。凡傷寒顯頭痛之證者。用輕清藥徹其邪從上出。所謂表也。用搐鼻藥搐去腦中黃水。所謂里也。 若熱已平復。當慮熱邪未盡。用下藥時。大黃必須酒浸。藉酒力以上達。所謂鳥巢高巔。 射而取之之法也。今世治大頭瘟一證。皆從身之軀殼分表裡。不從頭之軀殼分表裡。是以死亡莫救。誠知腦之自為一臟。而顓力以攻之。思過半矣 附沙宅小兒治驗 衛庠沙無翼。 門人王生之表兄也。得子甚遲。然縱啖生硬冷物。一夕吐食暴僵。不醒人事。醫以驚風藥治之。 渾身壯熱。面若裝朱。眼吊唇掀。下利不計其數。滿床皆汙。至寓長跽請救。 診畢。謂曰。此慢脾風候也。脾氣素傷。更以金石藥重傷。今已將絕。 故顯若干危症。本有法可救。但須七日方醒。恐信不篤而更醫。無識反得諉罪生謗。王生堅請監督其家。 且以代勞。且以壯膽。於是用烏蠍四君子湯。每日灌一大劑。每劑用人參一錢。其家雖暗慌。 然見面赤退而色轉明潤。便瀉止而動移輕活。似有欲言不言之意。亦自隱忍。至第六晚忽覺手足不寧。揭去衣被。 喜吞湯水。始極詆人參之害。王生先自張皇。竟不來寓告明。任其轉請他醫。才用牛黃少許。 從前危症復出。面上一團死氣。但大便不瀉耳。重服理脾藥。又五日方蘇。 是役也。 王生於袁仲卿一案若罔見。而平日提命。凡治陰病。得其轉為陽病。則不藥自愈。縱不愈。 用陰分藥一劑。或四物二連湯。或六味地黃湯。以濟其偏。則無不愈。亦若罔聞。姑為鳴鼓之攻。以明不屑之誨。

辨黃長人傷寒疑難危證治驗並詳誨門人

黃長人犯房勞。 病傷寒。守不服藥之戒。身熱已退。十餘日外。忽然昏沉。渾身戰慄。 手足如冰。舉家忙亂。亟請余至。一醫已合就薑桂之藥矣。余適見而駭之。姑俟診畢。 再三辟其差謬。主家自疑陰證。言之不入。又不可以理服。只得與醫者約曰。此一病。 藥入口中。出生入死。關係重大。吾與丈各立擔承。倘至用藥差誤。責有所歸。 醫者曰。吾治傷寒三十餘年。不知甚麼擔承。余笑曰。吾有明眼在此。不忍見人活活就斃。 吾亦不得已耳。如不擔承。待吾用藥。主家方才心安。亟請用藥。余以調胃承氣湯。 約重五錢。煎成熱服半盞。少頃。又熱服半盞。其醫見厥漸退。人漸蘇。 知藥不誤。辭去。仍與前藥服至劑終。人事大清。忽然渾身壯熱。再與大柴胡一劑。 熱退身安。門人問曰。病者云是陰證見厥。先生確認為陽證。而用下藥果應。其理安在。 答曰。其理頗微。吾從悟入。可得言也。凡傷寒病。初起發熱。 煎熬津液。鼻乾口渴便秘。漸至發厥者。不問而知為熱也。若陽證忽變陰厥者。萬中無一。 從古至今無一也。蓋陰厥得之陰證。一起便直中陰經。唇青面白。遍體冷汗。便利不渴。 身蜷多睡。醒則人事了了。與傷寒傳經之熱邪。轉入轉深。人事昏惑者。萬萬不同。 諸書類載陰陽二厥為一門。即明者猶為所混。況昧者乎。如此病先犯房室。後成傷寒。世醫無不為陰厥之名所惑。 往往投以四逆等湯。促其暴亡。而諉之陰極莫救。致冤鬼夜嚎。尚不知悟。總由傳派不清耳。 蓋犯房勞而病感者。其勢不過比常較重。如發熱則熱之極。惡寒則寒之極。頭痛則痛之極。所以然者。 以陰虛陽往乘之。非陰乘無陽之比。況病者始能無藥。陰邪必輕。旬日漸發。尤非暴證。 安得以厥陰之例為治耶。且仲景明言。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後復發熱三日。與厥相應。 則病旦暮愈。又云。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 明明以熱之日數。定厥之痊期也。又云。厥多熱少則病進。熱多厥少則病退。厥愈而熱過久者。 必便膿血發癰。厥應下而反汗之。必口傷爛赤。先厥後熱。利必自止。見厥複利。 利止。反汗出咽痛者。其喉為痹。厥而能食。恐為除中。厥止思食。 邪退欲愈。凡此之類。無非熱深熱厥之旨。原未論及於陰厥也。至於陽分之病。而妄汗妄吐妄下。 以至勢極。如汗多亡陽。吐利煩躁。四肢逆冷者。皆因用藥差誤所致。非以四逆真武等湯挽之。 則陽不能回。亦原不為陰證立方也。蓋傷寒才一發熱發渴。定然陰分先虧。以其誤治。陽分比陰分更虧。 不得已從權用辛熱先救其陽。與純陰無陽陰盛格陽之證。相去天淵。後人不窺制方之意。見有成法。轉相效尤。 不知治陰證以救陽為主。治傷寒以救陰為主。傷寒縱有陽虛當治。必看其人血肉充盛。陰分可受陽藥者。方可回陽。 若面黧舌黑。身如枯柴。一團邪火內燔者。則陰已先盡。何陽可回耶。故見厥除熱。 存津液元氣於什一。已失之晚。況敢助陽劫陰乎。證治方云。若證未辨陰陽。且與四順丸試之。 直指方云。未辨疑似。且與理中丸試之。亦可見從前未透此關。縱有深心。無可奈何耳。因為子輩詳辨。並以告後之業醫者。 胡卣臣先生曰。性靈自啟。應是軒岐堂上再來。

治金鑑傷寒死證奇驗

金鑑春月病溫。 誤治二旬。釀成極重死證。壯熱不退。譫語無倫。皮膚枯澀。胸膛板結。 舌卷唇焦。身蜷足冷。二便略通。半渴不渴。面上一團黑滯。從前諸醫所用之藥。 大率不過汗下和溫之法。絕無一效。求救於余。余曰。此證與兩感傷寒無異。但兩感證日傳二經。 三日傳經已盡即死。不死者。又三日再傳一周。定死矣。此春溫證不傳經。故雖邪氣留連不退。 亦必多延幾日。待元氣竭絕乃死。觀其陰證陽證。兩下混在一區。治陽則礙陰。治陰則礙陽。 與兩感證之病情符合。仲景原謂死證。不立治法。然曰發表攻裡。本自不同。又謂活法在人。 神而明之。未嘗教人執定勿藥也。吾有一法。即以仲景表裡二方為治。雖未經試驗。吾天機勃勃自動。 忽生變化。若有鬼神相助。必可效也。於是以麻黃附子細辛湯。兩解其在表陰陽之邪。果然皮間透汗。 而熱全清。再以附子瀉心湯。兩解其在裡陰陽之邪。果然胸前柔活。人事明瞭。諸證俱退。 次日即思粥。以後竟不需藥。只此二劑。而起一生於九死。快哉。

辨徐國禎傷寒疑難急證治驗

徐國禎傷寒六七日。 身熱目赤。索水到前。復置不飲。異常大躁。將門牖洞啟。身臥地上。 展轉不快。更求入井。一醫洶洶急以承氣與服。餘證其脈洪大無倫。重按無力。謂曰。 此用人參附子乾薑之證。奈何認為下證耶。醫曰。身熱目赤。有餘之邪。躁急若此。 再以人參附子乾薑服之。逾垣上屋矣。余曰。陽欲暴脫。外顯假熱。內有真寒。 以姜附投之。尚恐不勝回陽之任。況敢純陰之藥。重劫其陽乎。觀其得水不欲咽。情已大露。 豈水尚不欲咽。而反可咽大黃芒硝乎。天氣燠蒸。必有大雨。此證頃刻一身大汗。不可救矣。 且既認大熱為陽證。則下之必成結胸。更可慮也。惟用姜附。可謂補中有發。並可以散邪退熱。 一舉兩得。至穩至當之法。何可致疑。吾在此久坐。如有差誤。吾任其咎。 於是以附子乾薑各五錢。人參三錢。甘草二錢。煎成冷服。服後寒戰。戛齒有聲。 以重綿和頭覆之。縮手不肯與診。陽微之狀始著。再與前藥一劑。微汗熱退而安。 胡卣臣先生曰。先生雄辯。可以當仁。

治錢仲昭傷寒發癍危證奇驗

錢仲昭患時氣外感三五日。 發熱頭痛。服表汗藥。疼止熱不清。口乾唇裂。因而下之。遍身紅癍。 神昏譫語。食飲不入。大便復秘。小便熱赤。脈見緊小而急。謂曰。 此證全因誤治。陽明胃經表裡不清。邪熱在內。如火燎原。津液盡干。以故神昏譫語。 若癍轉紫黑。即刻死矣。目今本是難救。但其面色不枯。聲音尚朗。乃平日保養。 腎水有餘。如旱田之側。有下泉未竭。故神雖昏亂。而小水仍通。乃陰氣未絕之徵。 尚可治之。不用表裡。單單隻一和法。取七方中小方。而氣味甘寒者用之。惟如神白虎湯一方。 足以療此。蓋中州元氣已離。大劑急劑復劑俱不敢用。而虛熱內熾。必甘寒氣味。方可和之耳。 但方須宜小。而服藥則宜頻。如飢人本欲得食。不得不漸漸與之。必一晝夜頻進五七劑。為浸灌之法。 庶幾邪熱以漸而解。元氣以漸而生也。若小其劑復曠其日。縱用藥得當。亦無及矣。如法治之。更一晝夜而病者熱退神清。脈和食進。其癍自化。 胡卣臣先生曰。病與藥所以然之地。森森警發。

治傷寒壞證兩腰僂廢奇驗

張令施乃弟傷寒壞證。 兩腰僂廢。臥床徹夜痛叫。百治不效。求診於余。其脈亦平順無患。其痛則比前大減。 余曰。病非死證。但恐成廢人矣。此證之可以轉移處。全在痛如刀刺。尚有邪正互爭之象。 若全然不痛。則邪正混為一家。相安於無事矣。今痛覺大減。實有可慮。宜速治之。 病者曰。此身既廢。命安從活。不如速死。余蹙額欲為救全。而無治法。 諦思良久。謂熱邪深入兩腰。血脈久閉。不能復出。只有攻散一法。而邪入既久。 正氣全虛。攻之必不應。乃以桃仁承氣湯。多加肉桂附子二大劑與服。服後即能強起。再仿前意為丸。 服至旬余全安。此非昔人之已試。乃一時之權宜也。然有自來矣。仲景於結胸證。有附子瀉心湯一法。 原是附子與大黃同用。但在上之證氣多。故以此法瀉心。然則在下之證血多。獨不可仿其意。而合桃仁肉桂以散腰間之血結乎。後江古生乃弟。傷寒兩腰僂廢痛楚。不勞思索。徑用此法二劑而愈。 胡卣臣先生曰。金針雖度。要解鑄古熔今。始能下手。

辨黃起潛曙修時氣傷寒治各不同

黃曙修與乃翁起潛。 春月同時病溫。乃翁年老而勢輕。曙修年富而勢重。勢重者。以冬不藏精。體虛不任病耳。 余見其頭重著枕。身重著席。不能轉側。氣止一絲。不能言語。畏聞聲響。 於表汗藥中。用人參七分。伊表侄施濟卿。恐其家婦女得知。不與進藥。暗贈人參入藥。 服後汗出勢減。次日再於和解藥中。贈人參一錢與服。服後即大便一次。曙修頗覺輕爽。然疑藥下之早也。 遣人致問。余告以此證表已解矣。里已和矣。今後緩調。即日向安。不必再慮。 往診見老翁病尚未愈。頭面甚紅。謂曰。望八老翁。下元虛憊。陽浮於上。 與在表之邪相合。所謂戴陽之證也。陽已戴於頭面。不知者更行表散。則孤陽飛越。而危殆立至矣。 此證從古至今。只有陶節庵立法甚妙。以人參附子等藥。收拾陽氣。歸於下元。而加蔥白透表以散外邪。 如法用之即愈。萬不宜遲。渠家父子俱病。無人敢主。且駭為偏僻之說。旋即更醫。 投以表藥。頃刻陽氣升騰。肌膚粟起。又頃刻寒顫咬牙。渾身凍裂而逝。翁雖海濱一氓。 留心管晏富國之略。而齎志以沒也。良足悼矣。其醫於曙修調理藥仍行克伐。致元氣日削。謝絕醫藥。 靜養六十餘日。方起於床。愈後。凡遇戚友家。見余用藥。率多詆訾。 設知當日解表和中。俱用人參。肯捨命從我乎。是其所以得全者。藉於濟卿之權巧矣。 附傷寒戴陽證 石開曉病傷風咳嗽。 未嘗發熱。日覺急迫欲死。呼吸不能相續。求余診之。余見其頭面赤紅。躁擾不歇。 脈亦豁大而空。謂曰。此證頗奇。全似傷寒戴陽證。何以傷風小恙亦有之。急宜用人參附子等藥。 溫補下元。收回陽氣。不然子丑時一身大汗。脫陽而死矣。渠不以為然。及日落。 陽不用事。愈慌亂不能少支。忙服前藥。服後稍寧片刻。又為床側添同寢一人。逼出其汗如雨。 再用一劑。汗止身安。咳嗽俱不作。詢其所繇。云連服麻黃藥四劑。遂爾躁急欲死。然後知傷風亦有戴陽證。與傷寒無別。總因其人平素下虛。是以真陽易於上越耳。 胡卣臣先生曰。戴陽一證。剖析精詳。有功來學。

辨王玉原傷寒後餘熱並永定善後要法

王玉原昔年感證。 治之不善。一身津液。盡為邪熱所爍。究竟十年餘。熱未盡去。右耳之竅嘗閉。 今夏復病感。纏綿五十多日。面足浮腫。臥寐不寧。耳間氣往外觸。蓋新熱與舊熱相合。 狼狽為患。是以難於去體。醫者不察其綢繆膠結之情。治之茫不中窾。延至秋深。金寒水冷。 病方自退。然淺者可退。深者莫由遽退也。面足浮腫者。肺金之氣。為熱所壅。 失其清肅下行之權也。臥寐不寧者。胃中之津液乾枯。不能內榮其魂魄也。耳間大氣撞出者。久閉之竅。 氣來不覺。今病體虛羸。中無阻隔。氣逆上衝。始知之也。外病雖愈。 而飲食藥餌之內調者。尚居其半。特挈二事大意。為凡病感者。明善後之法焉。蓋人當感後。 身中之元氣已虛。身中之邪熱未淨。於此而補虛。則熱不可除。於此而清熱。則虛不能任。 即一半補虛。一半清熱。終屬模糊。不得要領。然舍補虛清熱外。更無別法。 當細辨之。補虛有二法。一補脾。一補胃。如瘧痢後脾氣衰弱。飲食不能運化。 宜補其脾。如傷寒後胃中津液久耗。新者未生。宜補其胃。二者有霄壤之殊也。清熱亦有二法。 初病時之熱為實熱。宜用苦寒藥清之。大病後之熱為虛熱。宜用甘寒藥清之。二者亦霄壤之殊也。人身天真之氣。 全在胃口。津液不足即是虛。生津液即是補虛。故以生津之藥。合甘寒瀉熱之藥。而治感後之虛熱。 如麥門冬生地黃牡丹皮人參梨汁竹瀝之屬。皆為治法。仲景每用天水散以清虛熱。正取滑石甘草。一甘一寒之義也。設誤投參耆苓朮補脾之藥為補。 寧不並邪熱而補之乎。至於飲食之補。但取其氣。不取其味。如五穀之氣以養之。五菜之氣以充之。 每食之間。便覺津津汗透。將身中蘊蓄之邪熱。以漸運出於毛孔。何其快哉。人皆不知此理。 急於用肥甘之味以補之。目下雖精采健旺可喜。不思油膩阻滯經絡。邪熱不能外出。久久充養完固。愈無出期矣。 前哲有鑑於此。寧食淡茹蔬。使體暫虛而邪易出。乃為貴耳。前藥中以浮腫屬脾。用苓朮為治。以不寐責心。用棗仁茯神為治。總以補虛清熱之旨未明。故詳及之。 胡卣臣先生曰。傷寒後飲食藥餌二法。足開聾瞶。

答門人問蔣中尊受病致死之因

門人問曰。 崇明蔣中尊病傷寒。臨危求肉汁淘飯半碗。食畢。大叫一聲而逝。此何故也。答曰。 今人外感病。兼內傷者多。用藥全要分別。如七分外感。三分內傷。則治外感藥中。 宜用緩劑小劑。及薑棗和中為引。庶無大動正氣汗血等累。若七分內傷。三分外感。則用藥全以內傷為主。 但加入透表藥一味。而熱服以助藥勢。則外感自散。蓋以內傷之人。才有些微外感。即時發病。 不似壯盛之人。必所感深重。其病乃發也。蔣中尊者。向曾見其滿面油光。已知其精神外用。 非永壽之人也。人惟欿然不足。方有餘地。可以應世。可以當病。若夫神采外揚。 中之所存。寧復有幾耶。近聞其宦情與聲色交濃。宵征海面。冒蜃煙蛟霧之氛。尚犯比頑之戒。 則其病純是內傷。而外感不過受霧露之氣耳。霧露之邪。其中人也。但入氣分清道。原不傳經。 故非發表攻裡所能驅。惟培元氣。厚穀氣。則邪不驅而自出。設以其頭暈發熱。認為太陽之證。 誤表其汗。則內傷必轉增。而危殆在所必致矣。且內傷之人。一飽一飢。早已生患。 又誤以為傷寒而絕其食。已虛益虛。致腹中餒憊。求救於食。食入大叫一聲者。腸斷而死也。 此理甚明。如饑民仆地即死。氣從中斷。不相續也。又如膈病。展轉不能得食。 臨危每多大叫而逝。以無外感之邪亂其神明。是以炯炯自知其絕也。果有外邪與正交爭。其人未死前。先已昏惑不省矣。安得精明若是哉。子於望聞問切之先。早清其鑑可矣。 門人又問曰。 每見人之神采外揚者。病發恆多汗而躁急。不識何藥可以治之。答曰。上藥在以神治神。蓋神既外揚。 必須內守。方可逆挽。老子所謂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真對證之藥也。若夫草木之性。 則取其氣下達而味沉厚者。用之恆使勿缺。仿灌園之例。頻頻預沃之以水。而防其枯竭可也。 門人又問曰。 臨危索飯之時。尚有藥可救否。曰。獨參湯可以救之。吾嘗治一孕婦傷寒。表汗過後。 忽喚婢作伸冤之聲。知其擾動陽氣。急迫無奈。令進參湯。不可捷得。遂以白朮三兩。熬濃汁一碗與服。即時安妥。況人參之力百倍白朮耶。

論內傷轉瘧宜防虛脫並治驗

袁繼明素有房勞內傷。 偶因小感。自煎薑蔥湯表汗。因而發熱三日。變成瘧疾。余診其脈。豁大空虛。 且寒不成寒。熱不成熱。氣急神揚。知為元陽衰脫之候。因謂其父曰。令郎光景。 竊慮來日瘧至。大汗不止。難於救藥。倘信吾言。今晚急用人參二兩。煎濃汁頻服防危。 渠父不以為意。次日五鼓時。病者精神便覺恍惚。扣門請救。及覓參至。瘧已先發矣。 余甚彷徨。恐以人參補住瘧邪。雖救急無益也。只得姑俟瘧勢稍退。方與服之。服時已汗出沾濡。 頃之果然大汗不止。昏不知人。口流白沫。灌藥難入。直至日暮。白沫轉從大孔遺出。 余喜曰。沫下行可無恐矣。但內虛腸滑。獨參不能勝任。急以附子理中湯。連進四小劑。 人事方蘇。能言。但對面譚事不清。門外有探病客至。渠忽先知。家人驚以為祟。 余曰。此正神魂之離舍耳。吾以獨參及附子理中。駟馬之力追之。尚在半返未返之界。以故能知宅外之事。再與前藥二劑而安。 胡卣臣先生曰。病情上看得委息周至。大開生面。

推原陸中尊瘧患病機及善後法

陸六息先生體偉神健。 氣旺血充。從來無病。蒞任以後。適值奇荒巨寇。憂勞百倍。因而病瘧。 食飲減少。肌肉消瘦。形體困倦。口中時時噯氣。其候一日輕。一日重。 纏綿三月。大為所苦。察脈辨證。因知先生之瘧。乃飢飽勞佚所感。受傷在陽明胃之一經。 夫陽經受病。邪氣淺而易愈。乃至為所苦者。緣不識病之所在。藥與病邪不相值。反傷其正耳。 誠知病邪專專在胃。則胃為水穀之海。多氣多血之區。一調其胃。而瘧立止矣。故飲食減而大便轉覺艱澀者。 胃病而運化之機遲也。肌肉消瘦者。胃主肌肉也。形體困倦者。胃病而約束之機關不利也。口中時時噯氣者。 胃中不和而顯晦塞之象也。至於一日輕而一日重者。此人所不經見之證。病機之最當發明者。其候亦陽明胃經之候也。內經陽明脈解篇有曰。 陽明之病。惡人與火。聞木聲則惕然而驚。及刺瘧篇又曰。陽明之證。喜見火。 喜見日月光。何經文之自為悖謬耶。不知此正更實更虛之妙義。而與日輕日重之理相通者也。夫陽明得病之始。則邪氣有餘。 故惡人惡火惡木音者。惡其劫邪也。及其病久。則邪去而正亦虛。故喜火喜日月光者。喜其助正也。 若是則時日乾支之衰旺。其與人身相關之故。可類推矣。蓋甲丙戊庚壬者。天時之陽也。乙丁己辛癸者。 天時之陰也。瘧久食減。胃中之正已虛。而邪去未盡。是以值陽日助正。而邪不能勝則輕。 值陰日助邪。而正不能勝則重也。夫人身之病。至於與天時相召。亦云亟矣。使當日稍知分經用藥。 何至延綿若是哉。迄今吃緊之處。全以培養中氣為主。蓋人雖一胃。而有三脘之分。上脘象天。 清氣居多。下脘象地。濁氣居多。而其能升清降濁者。全賴中脘為之運用。一如天地定位。 不可無人焉參贊之也。先生下脘之濁氣。本當下傳也。而傳入腸中則艱。不當上升也。而升至胸中甚易者。 無他。中脘素受飲食之傷。不能阻下脘濁氣上干清道耳。試觀天地間。有時地氣上而為云。必得天氣下而為雨。 則二氣和而晴爽立至。若一味地氣上升。天氣不降。則太空窒塞。而成陰噎之象。人之胃中亦猶是也。 清濁偶有相干。頃當自定。設有升無降則逼矣。故中脘之氣旺。則水穀之清氣。上升於肺。 而灌輸百脈。水穀之濁氣。下達於大小腸。從便溺而消。胸中何窒塞之有哉。此所以培養中氣為亟亟也。 中氣旺。則濁氣不久停於下脘。而臍下丹田之真氣。方能上下無礙。可以呼之於根。吸之於蒂。 深深其息矣。所用六味地黃丸。凝滯不行之藥。大為胃病所不宜。況於濁氣上干。反以陰濁之屬。揚波助流。尤無所取。今訂理中湯一方升清降濁為合法耳。 胡卣臣先生曰。說病機處花雨繽紛。令觀者得未曾有。

力爭截瘧成脹臨危救安奇驗

劉泰來年三十二歲。 體豐面白。夏月慣用冷水灌汗。坐臥巷曲當風。新秋病瘧三五發。後用藥截住。遂覺胸腹間脹滿日增。 不旬日外。腹大胸高。上氣喘急。二便全無。飲食不入。能坐不能臥。 能俯不能仰。勢頗危急。雖延余至家。其專主者在他醫也。其醫以二便不通。服下藥不應。 商用大黃二兩。作一劑。病者曰。不如此不能救急。可速煎之。余駭曰。 此名何病也。而敢放膽殺人耶。醫曰。傷寒腸結。下而不通。惟有大下一法。 何謂放膽。余曰。世間有不發熱之傷寒乎。傷寒病因發熱。故津液枯槁。腸胃乾結。 而可用下藥以開其結。然有不轉失氣者不可攻之戒。正恐誤治太陰經之腹脹也。此病因腹中之氣。散亂不收。故津水隨氣橫決四溢而作脹。 全是太陰脾氣不能統攝所致。一散一結。相去天淵。再用大黃猛劑大散其氣。若不脹死。定須腹破。 曷不留此一命。必欲殺之為快耶。醫唯唯曰。吾見不到。姑已之。出語家人曰。 吾去矣。此人書多口溜。不能與爭也。病家以余逐其醫而含怒。私謂醫雖去。藥則存。 且服其藥。請來未遲。才取藥進房。余從後追至。擲之溝中。病者殊錯愕。 而婉其辭曰。此藥果不當服。亦未可知。但再有何法。可以救我。其二弟之不平。 則徵色而且發聲矣。余即以一柬。面辨數十條。而定理中湯一方於後。病者見之曰。議論反覆精透。 但參朮助脹。安敢輕用。大黃藥已吃過二劑。尚未見行。不若今日且不服藥。挨至明日。 再看光景。亦無可奈何之辭也。余曰。何待明日。腹中真氣漸散。今晚子醜二時。 陰陽交剝之界。必大汗暈眩。難為力矣。病者曰。銼好一劑。俟半夜果有此證。 即刻服下何如。不識此時。尚可及否。余曰。既畏吾藥如虎。煎好備急亦通。 余就客寢。坐待室中呼召。絕無動靜。次早其子出雲。昨晚果然出汗發暈。忙服尊劑。 亦不見效。但略睡片時。仍舊作脹。進診。病者曰。服藥後。 喜疾勢不增。略覺減可。且再服一劑。未必大害。余遂以三劑藥料作一劑。加人參至三錢。 服過又進一大劑。少加黃連在內。病者扶身出廳云。內脹大減。即不用大黃亦可耐。但連日未得食。 必用大黃些些。略通大便。吾即放心進食矣。余曰。如此爭辯。還認作傷寒病。 不肯進食。其實吃飯吃肉。亦無不可。於是以老米煮清湯飲之。不敢吞粒。余許以次日一劑。 立通大便。病者始快。其二弟亦快云。定然必用大黃。但前後不同耳。次日。 戚友俱至。病者出廳問藥。余曰。腹中原是大黃推蕩之泄糞。其所以不出者。以膀胱脹大。 腹內難容。將大腸撐緊。任憑極力努掙。無隙可出。看吾以藥通膀胱之氣。不治大便。 而大便自至。足為證驗。於是以五苓散本方與服。藥才入喉。病者即索穢桶。小便先出。 大便隨之。頃刻泄下半桶。觀者動色。競稱華佗再出。然亦非心服也。一月後。 小患傷風。取藥四劑。與葷酒雜投。及傷風未止。並謂治脹亦屬偶然。竟沒其功。然余但恨不能分身剖心。指引迷津耳。實無居功之意也。 胡卣臣先生曰。 世間不少血性男子。然肝腦無補者多矣。此段轉移。全在危疑關頭著力。所以為超。

詳述陸平叔傷寒危證治驗並釋門人之疑

陸平叔文學。 平素體虛氣怯。面色痿黃。藥宜溫補。不宜寒涼。固其常也。秋月猶患三瘧。 孟冬復受外寒。雖逗寒熱一班。而未至大寒大熱。醫者以為瘧後虛邪。不知其為新受實邪也。投以參朮補劑。 轉致奄奄一息。遷延兩旬。間有從外感起見者。用人參白虎湯。略無寸效。昏昏嘿嘿。 漫無主持。彌留之頃。昆弟子侄倉皇治木。召昌診視。以決行期之早暮。非求治療也。 昌見其脈未大壞。腹未大滿。小水尚利。但筋脈牽掣不停。因謂此病九分可治。只恐手足痿廢。 仲景有云。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今病已廿三日之久。血枯筋燥。從可識矣。 吾今用法。治則兼治。當於仲景之外。另施手眼。以仲景雖有大柴胡湯兩解表裡之法。而無治痿之法。 變用防風通聖散成方。減白朮。以方中防風荊芥薄荷麻黃桔梗為表藥。大黃芒硝黃芩連翹梔子石膏滑石為里藥。原與大柴胡之制相仿。但內有當歸川芎芍藥。 正可領諸藥深入血分。而通經脈。減白朮者。以前既用之貽誤。不可再誤耳。當晚連服二劑。 第一劑殊若相安。第二劑大便始通。少頃睡去。體間津津有汗。次早再診。筋脈不為牽掣。 但陽明胃脈洪大反加。隨用大劑白虎湯。石膏知母。每各兩許。次加柴胡花粉芩柏連翹梔子。一派苦寒。 連進十餘劑。神識始得漸清。粥飲始得漸加。經半月始起坐於床。經一月始散步於地。人見其康復之難。 咸憂其虛。抑且略一過啖。即爾腹痛便泄。儼似虛證。昌全不反顧。但於行滯藥中加用柴胡桂枝。 升散餘邪。不使下溜而變痢以取憊。然後改用葳蕤二冬。略和胃氣。間用人參不過五分。前後用法。 一一不違矩矱。乃克起九死於一生也。門人不解。謂先生治此一病。藉有天幸。內經云。 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先生今但責其邪盛。而不責其體虛。是明與內經相背也。余笑曰。 吾非騖末忘本。此中奧義。吾不明言。金針不度也。緣平叔所受外邪。不在太陽。 而在陽明。故不但不惡寒。且並無傳經之壯熱。有時略顯潮熱。又與內傷發熱相仿。誤用參朮補之。 邪無出路。久久遂與元氣混合為一。如白銀中傾入鉛銅。則不成銀色。所以神識昏惑。嘿嘿不知有人理耳。 又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能束筋骨而利機關。陽明不治。故筋脈失養。而動惕不寧耳。 然經雖陽明。而治法迥出思議之表。仲景云。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 又云。傷寒欲再傳經者。針足陽明。使邪不傳則愈。凡此皆指已汗已下已傳經之邪為言。故中土可以消受。 若夫未經汗下。未周六經。方盛之邪。中土果能消之否耶。所以仲景又云。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 腹都滿。脅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面目悉黃。 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瘥。外不解。 病過十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無餘證老。與麻黃湯。若不尿。 腹滿加噦者不治。平叔之脈。弦浮大而短氣。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面目悉黃。 過經二十餘日不解。悉同此例。第其腹未滿。小水尚利。則可治無疑。然治之較此例倍難者。 以非一表所能辦也。今為子輩暢發其義。夫天包地外。地處天中。以生以長。以收以藏。 玄穹不屍其功。而功歸后土。故土膏一動。百草莫不蕃茂。土氣一收。萬物莫不歸根。 仲景之言中土。但言收藏。而生長之義。在學者自會。設偏主收藏。則是地道有秋冬。 無春夏。能化物而不能造物矣。治病之機亦然。平叔之病。舉外邪而錮諸中土。則其土為火燔之焦土。 而非膏沐之沃土矣。其土為灰砂打和之燥土。而非沖純之柔土矣。焦土燥土。全無生氣。而望其草木之生也。 得乎。吾乘一息生機。大用苦寒。引北方之水。以潤澤其枯槁。連進十餘劑。 其舌始不向唇外吮咂。所謂水到渠成。乃更甘寒一二劑。此後絕不置力者。知其飲食入胃。散精於脾。 如靈雨霢霂。日復一日。優渥沾足。無藉人工灌溉。而中土可復稼穡之恆耳。必識此意。 乃知吾前此濫用苦寒。正以培生氣也。生氣回而虛者實矣。夫豈不知其素虛。而反浚其生耶。

面議何茂倩令嬡病單腹脹脾虛將絕之候

從來腫病。 遍身頭面俱腫。尚易治。若只單單腹腫。則為難治。此其間有所以然之故。不可不辨也。 蓋傳世諸方。皆是悍毒攻劫之法。傷耗元氣。虧損脾胃。可一不可再之藥。縱取效於一時。 倘至復腫。則更無法可療。此其一也。且遍身俱腫者。五臟六腑。各有見證。 故瀉肝瀉肺瀉膀胱瀉大小腸之藥。間有取效之時。而單單腹腫。則中州之地。久窒其四運之軸。而清者不升。 濁者不降。互相結聚。牢不可破。實因脾氣之衰微所致。而瀉脾之藥。尚敢漫用乎。 此又其一也。且腫病之可瀉者。但可施之西北壯盛。及田野農夫之流。豈膏粱老少之所能受。設謂腫病為大滿大實。 必從乎瀉。則病後腫與產後腫。將亦瀉之耶。此又其一也。且古方原載腫病五不治。唇黑傷肝。 缺盆平傷心。臍出傷脾。背平傷肺。足底平滿傷腎。此五者不可治矣。是其立方之意。 皆非為不可治之證而設。後人不察。概從攻瀉者何耶。惟理脾一法。雖五臟見不治之證。而能治者尚多。 此又其一也。張子和以汗吐下三法。劫除百病。後人有謂子和之書。非子和之筆。乃麻徵君文之者。 誠為知言。如常仲明云。世人以補劑療病。宜乎不效。此則過信劉張之學。而不顧元氣之羸劣耳。 所以凡用劫奪之藥者。其始非不遽消。其後攻之不消矣。其後再攻之如鐵石矣。不知者見之。方謂何物邪氣。 若此之盛。自明者觀之。不過為猛藥所攻。即以此身之元氣。轉與此身為難者。實有如驅良民為寇之比。 所謂赤子盜兵。弄於潢池。亶其然哉。明乎此。則有培養一法。補益元氣是也。 則有招納一法。升舉陽氣是也。則有解散一法€‚開鬼門潔淨府是也。三法雖不言瀉。而瀉在其中矣。無餘蘊矣。 胡卣臣先生曰。 脹滿必從乎瀉。然善言瀉者。補之中無非瀉也。觀者須識此意。始得立言之旨。

辨痢疾種種受證不同隨證治驗

胡太夫人。 偶然肚腹不寧。瀉下數行。醫以痢疾藥治之。其利轉多。更引通因通用之法。用九蒸大黃丸三錢下之。 遂擾動胃氣脹痛。全不思食。有似噤口痢狀。余診之。見六脈皆沉而伏。應指模糊。 亟曰。此非痢疾之證。乃誤治之證也。今但安其胃。不必治痢。而痢自止。 不必治脹痛。而脹痛自止。於是以四君子湯為主治。少加姜蔻暖胃之藥。用之二劑。痢果不作。 但苦胃中脹痛不安。必欲加入行氣之藥。以冀脹消痛止。而速得進食。余固爭曰。寧可緩於食。 不可急於藥。蓋以前因誤治。引動胃氣作楚。如治亂民。惟有安之之法。若再加行氣。 則脹痛必無紀極。堅持前說。即用橘皮和中。亦須炒而又炒。絕不惹動其氣。凡五日未得大便。 亦不惹動其便。聽其緩緩痛止脹消。食進便利。共七日全安。渾不見藥之功。其實為無功之功也。 噫。今之隨主見而圖可喜之功者。即生出事端。亦謂病之所有。非醫之所造。誰懸明鑑。而令絲毫莫遁耶。此所以成時醫之世界也。 張仲儀初得痢疾三五行。 即請往診。行動如常。然得內傷之脈。而夾少陰之邪。余診畢。即議云。 此證仍宜一表一里。但表藥中多用人參。里藥中多用附子。方可無患。若用痢疾門諸藥。必危之道也。 仲儀以平日深信。徑取前藥不疑。然疾勢尚未著也。及日西。忽發大熱。身重如巨石。 頭在枕上。兩人始能扶動。人事沉困。舉家惶亂。忙忙服完表裡二劑。次早診時。 即能起身出房。再與參附藥二劑全安。若不辨證用藥。痢疾門中幾曾有此等治法乎。況於疾未著而早見乎。 周信川年七十三歲。 平素體堅。不覺其老。秋月病痢。久而不愈。至冬月成休息痢。一晝夜十餘行。 面自浮腫。肌膚晦黑。求治於余。診其脈沉數有力。謂曰。此陽邪陷入於陰之證也。 吾當以法治之。尚可痊愈。明日吾自袖藥來面治。於是以人參敗毒散本方煎好。用厚被圍椅上坐定。置火其下。 更以布條捲成鵝蛋狀。置椅褥上。墊定肛門。使內氣不得下走。然後以前藥滾熱與服。良久又進前藥。 遂覺皮間有津津微潤。再溉以滾湯。教令努力忍便。不得移身。如此約二時之久。皮間津潤總未乾。 病者心躁畏熱。忍不可忍。始令連被臥於床上。是晚止下痢二次。以後改用補中益氣湯。一晝夜止下三次。 不旬日而全愈。蓋內陷之邪。欲提之轉從表出。不以急流挽舟之法施之。其趨下之勢。何所底哉。 聞王星宰世兄。患久痢。諸藥不效。蘇郡老醫。進以人參敗毒散。其勢瘥減。 大有生機。但少此一段斡旋之法。竟無成功。故凡遇陽邪陷入陰分。如久瘧久痢久熱等證。當識此意。 使其緩緩久久。透出表外。方為合法。若急而速。則恐才出又入。徒傷其正耳。 朱孔陽年二十五歲。 形體清瘦。素享安佚。夏月因搆訟。奔走日中。暑濕合內郁之火。而成痢疾。 晝夜一二百次。不能起床。以粗紙鋪於褥上。頻頻易置。但飲水而不進食。其痛甚厲。 肛門如火烙。揚手踢足。躁擾無奈。余診其脈。弦緊勁急。不為指撓。 謂曰。此證一團毒火。蘊結在腸胃之內。其勢如焚。救焚須在頃刻。若二三日外。 腸胃朽腐矣。於是以大黃四兩。黃連甘草各二兩。入大砂鍋內煎。隨滾隨服。服下人事稍寧片刻。 少頃仍前躁擾。一晝夜服至二十餘碗。大黃俱已煎化。黃連甘草。俱煎至無汁。次日病者再求前藥。 余診畢。見脈勢稍柔。知病可愈。但用急法。不用急藥。遂改用生地麥門冬各四兩。 另研生汁。而以天花粉牡丹皮赤芍甘草各一兩。煎成和汁大碗咽之。以其來勢暴烈。一身津液。從之奔竭。 待下痢止。然後生津養血。則枯槁一時難回。今脈勢既減。則火邪俱退。不治痢而痢自止。 豈可泥潤滯之藥。而不急用乎。服此藥。果然下痢盡止。但遺些少氣沫耳。第三日。 思食豆腐漿。第四日。略進陳倉米清汁。緩緩調至旬余。方能消穀。亦見胃氣之存留一線者。不可少此焦頭爛額之客耳。 陳汝明病痢。 發熱如蒸。昏沉不食。重不可言。至第三日。危急將絕。方請余診。 其脈數大空虛。尺脈倍加洪盛。謂曰。此兩病而湊於一時之證也。內有濕熱。與時令外熱相合。 欲成痢證。尚不自覺。又犯房勞。而為驟寒所乘。以故發熱身重。不食昏沉。 皆屬少陰腎經外感。少陰受邪。原要下痢清白。此因腸中濕熱。已蒸成豬肝魚腦敗濁之形。故色雖變而下痢則同也。 再用痢疾門藥一劑。即刻不救矣。遂忙以麻黃附子細辛湯一劑。與之表散外邪。得汗後熱即微減。再以附子理中湯。連進二劑。熱退身輕能食。改用黃連理中湯丸。服至旬日全安。 葉茂卿幼男病痢。 噤口發熱十餘日。嘔噦連聲不斷。診其關脈。上湧而無根。再診其足脈。亦上湧而無根。 謂其父曰。此非噤口痢之證。乃胃氣將絕之證也。噤口痢者。虛熱在胃。壅遏不宣。 故覺其飽而不思食。治宜補虛清熱兩法。此因苦寒之藥所傷。不能容食。治惟有顓顓溫補一法而已。於是以理中湯連投二劑。 不一時痢下十餘行。遍地俱汙。茂卿恐藥不對證。求更方。余曰。吾意在先救胃氣之絕。 原不治痢。即治痢。人之大小腸。盤疊腹中甚遠。雖神丹不能遽變其糞。今藉藥力催之速下。 正為美事。焉可疑之。遂與前藥連服三日。人事大轉。思食不噦。痢勢亦減。 四日後止便糟粕。以補中益氣湯調理旬日全安。此可見小兒之痢。縱啖傷胃者多。內有積熱者少。尤不宜輕用痢疾門中通套治法也。 浦君藝病痢疾。 初起有表邪未散。而誤用參朮固表。使邪氣深入。又誤服黃連涼解。大黃推蕩。治經月餘。 胃氣不運。下痢一晝夜百餘行。一夕嘔出從前黃連藥汁三五碗。嘔至二三次後。胃與腸遂打為一家。內中幽門闌門。 洞開無阻。不但粥飲直出。即人參濃膏。才吞入喉。已汩汩從腸奔下。危急之中。 諸崑玉及內戚俱探余曰。此證可無恐乎。余曰。在此用藥。便有可恃。吾豈不知病勢之危。 但無別人可任。姑以靜鎮之。而殫力以報知己耳。於是以大劑四君子湯。煎調赤石脂禹餘糧二味。連連與服。 服後其下奔之勢少衰。但腹中痛不可忍。君藝曰。前此下痢雖多。然尚不痛。服此藥而痛增。 未可再服矣。余曰。此正所謂通則不痛。痛則不通之說也。不痛則危。痛則安。 何樂而不痛耶。仍以前藥再進。俟勢已大減。才用四君子倍茯苓。十餘劑全安。 胡卣臣先生曰。 閉門造車。出而合轍。使郡邑醫學中。仿此議病。先衡量所造高下。然後用之則可矣。

面議少司馬李萍槎先生誤治宜用急療之法

老先生玉體清瘦。 澹泊寧靜以御神。病邪無從竊入。雖食飲素約。然三日始一更衣。出孔比入孔尤約。故精神有餘。 足以慮周當世。而中外倚毗壯猷也。偶因大便後寒熱發作有時。頗似外感。其實內傷。非感也。 緣素艱大便。努掙傷氣。故便出則陰乘於陽而寒。頃之稍定。則陽復勝陰而熱也。若果外感之寒熱。 何必大便後始然耶。此時但宜以和平之劑治內傷。輔養元氣為上。加入外感藥。驅導兼行。必致內傷轉增。 奈何先生方欲治腸中之燥。醫家又欲除內蘊之濕。不思腸燥為相安之恆。可以不治。即治之不過潤腸生血。亦無不可。 若乃見為濕熱。而用滑利之藥以驅導之。則誤甚矣。蓋瘦人身中以濕為實。有濕則潤。無濕則燥。 今指燥為濕。是指火為水也。且膀胱者水道也。大腸者穀道也。以三日一便之腸。誤用滑藥。 轉致澼出無度。猶不悔悟。每一大遺。輒矜祛濕之力。世間豈有濕從穀道而出之理哉。不過因主人暫快大腸之潤。 而謬飾其詞耳。詎知滄海不足以實漏卮。而元氣日削乎。始之陰陽交勝者。漸至交離。而陰從瀉傷。 陽從汗傷。兩寸脈浮而空。陽氣越於上。關尺脈微而細。陰氣越於下。不相維附。 勢趨不返矣。然汗出尚有時。而下痢則無時。究竟陰陽之氣。兩竭於下。便出急如箭。 肛門熱如烙。此時尚以滑石木通豬苓澤瀉等。分利小水以止泄。不知陰虛自致泉竭。小便從何得來。止令數十年大腸之積蓄盡空。 仰給於胃脘。食入毋俟停留。已挈柄而挹之下注。久久胃不能給。遂將腸中自有之垢。暗行驅下。 其臭甚腥。色白如膿。垢盡而腸氣亦不留。只是周身元氣至寶。坐耗於空虛之府。非不服人參大補。 然藥力入胃則腸空。入腸則胃空。便出則腸胃俱空。繇是下空則上壅。胸膈不舒。喉間頑痰窒塞。 口燥咽乾。徹夜不寐。一切食物。惟味薄質輕者。胃中始愛而受之。此時尚圖養血安神。 調脾祛痰。曠日緩治。其不達時宜也甚矣。夫宣房瓠子之決。天子公卿。咸輕擲金馬璧雞奠之。 以策群力。而襄底定。請以朝廷破格之法。而通於醫藥可乎。草野罔識忌諱。或者可與圖功耳。 附藥議 方用人參。 白朮。甘草。山茱萸。五味子。宣木瓜。白芍藥。 升麻。赤石脂。禹餘糧。人參。白朮。茯苓。 甘草。為四君子湯。理脾胃之正藥也。而不用茯苓者。以其淡滲。恐傷陰也。 而用山茱萸以收肝氣之散。五味子以收腎氣之散。宣木瓜以收胃氣之散。白芍藥以收脾氣及臟氣之散。合之參朮之補。甘草之緩。 升麻之升。陰陽兩和。俾元氣上者下而下者上。團聚於中不散。斯脈不至上盛。腹不至雷鳴。 汗不至淋漓。肛不至火熱。食飲自加。便泄自止。是收氣之散。為吃緊關頭。 故取四味重複。藉其顓力。至於用澀以固脫。藥味多般不同。此用禹餘糧石脂者。取其顓固下焦之脫也。 況腸胃之空。非二味不填。腸垢已去。非二味不復。其黏著之性。所謂下焦有病人難會。 須用餘糧赤石脂者。以是故也。又況誤以石之滑者傷之。必以石之澀者救之。尤有同氣相求之義耶。所以必用大劑藥料。 煎濃膏。調二味服下。恐藥力清薄。不遂其留戀。故以啜羹之法用之。取其久停。 又以飲醇之法用之。取其緩入。非謂一飲盡劑。強以所難也。先生弗解其意。見藥劑過重。 謂為難用。醫者見二味澀藥。又從旁破為不可用。不知十劑中澀居其一。如七曜經天。何可少一曜耶。 且石脂不過土之赤者也。餘糧不過土之外剛內柔者也。中州土病而引土為治。尚謂不宜。則諸草木之根荄。更無取矣。 東海西海。天下後世。有明者出焉。理自相同。光自不掩。必求行其所知。則賤者售。而病乃殆矣。謂之何哉。 先生聞名而請。 極其敬重。及見議病議方。反多疑意。不才即於方末慨嘆數語。飄然而別。次日先生語戚友云。 昨之論辨甚明。但石脂餘糧。生平未曾服過。即婁中醫者亦未曾用過。只得附未達不敢嘗之義。華天御孝廉薦治陳彥質之病。 比先生更重幾倍。用石脂餘糧而收成功。其案具存。可複閱也。其後往郡迎醫。用補劑稍效。 然不善於補。轉致夜間健食。脾氣泄露無餘。肛門火烙。陽氣下陷。久而不升。遂成臀癰。竟付外科治瘳。吁嗟。先生獨何不身事視國也哉。 胡卣臣先生曰。 萍槎司馬揚歷中外。清剛曉練。今之顯允方叔也。從津門歸。朝命再下。倚任方殷。 司馬淹留抱疴。竟至不起。使用嘉言之言。即以疆場死。不猶愈易簀家臣之手耶。

面議陳彥質臨危之證有五可治

陳彥質患腸風下血。 近三十年。體肥身健。零星去血。旋亦生長。不為害也。舊冬忽然下血數斗。 蓋謀慮憂鬱。過傷肝脾。肝主血。脾統血。血無主統。故出之暴耳。 彼時即宜大補急固。延至春月。則木旺土衰。脾氣益加下溜矣。肝木之風。與腸風交煽。 血盡而下塵水。水盡而去腸垢。垢盡而吸取胃中所納之食。汩汩下行。總不停留變化。直出如箭。 以致肛門脫出三五寸。無氣可收。每以熱湯浴之。睜叫托入。頃之去後。其肛復脫。 一晝夜下痢二十餘行。苦不可言。面色浮腫。夭然不澤。唇焦口乾。鼻孔黑煤。 種種不治。所共睹矣。僕診其脈。察其證。因為借箸籌之。得五可治焉。 若果陰血脫盡。則目盲無所視。今雙眸尚炯。是所脫者下焦之陰。而上焦之陰猶存也。一也。 若果陽氣脫盡。當魄汗淋漓。目前無非鬼像。今汗出不過偶有。而見鬼亦止二次。是所脫者脾中之陽。 而他臟之陽猶存也。二也。胃中尚能容谷些少。未顯嘔吐噦逆之證。則相連臟腑。未至交絕。 三也。夜間雖艱於睡。然交睫時亦多。更不見有發熱之候。四也。脈已虛軟無力。 而激之間亦鼓指。是稟受原豐。不易摧朽。五也。但脾臟大傷。兼以失治曠日。 其氣去絕不遠耳。經云。陽氣者如天之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今陽氣陷入陰中。 大股熱氣。從肛門泄出。如火之烙。不但失所已也。所以猶存一線生意者。以他臟中未易動搖。 如輔車唇齒。相為倚藉。供其絕乏耳。夫他臟何可恃也。生死大關。全於脾中之陽氣。 復與不復定之。陽氣微復。則食飲微化。便泄微止。肛門微收。陽氣全復。 則食飲全化。便泄全止。肛門全收矣。然陰陽兩竭之餘。偏駁之藥。既不可用。 所藉者必參朮之無陂。復氣之中。即寓生血。始克有濟。但人參力未易辦。況才入胃中。 即從腸出。不得不廣服以繼之。此則存乎自裁耳。於是以人參湯調赤石脂末。服之稍安。次以人參白朮赤石脂禹餘糧為丸服之。 全愈。其後李萍槎先生之病。視此尚輕數倍。乃見石脂餘糧之藥。駭而不用。奈之何哉。 胡卣臣先生曰。 似此死裡求生。誰不樂從。其他拂情處。不無太直。然明道之與行術。則徑庭矣。

論黃湛侯吐血暴證治驗

黃湛侯素有失血病。 一晨起至書房。陡爆一口。傾血一盆。喉間氣湧。神思飄蕩。壯熱如蒸。 頸筋麄勁。診其脈。尺中甚亂。曰。此昨晚太犯房勞。自不用命也。 因出驗血。見色如太陽之紅。其僕云。此血如宰豬後半之血。其來甚遠。不識癡人有此確喻。 再至寢室。謂曰。少陰之脈。縈舌本。少陰者腎也。今腎中之血。 洶湧而出。舌本已硬。無法可以救急。因諦思良久。曰。只有一法。 不得已用丸藥一服。墜安元氣。若氣轉丹田。尚可緩圖。因煎人參濃湯。下黑錫丹三十粒。 喉間汩汩有聲。漸下入腹。頃之。舌柔能言。但聲不出。余亟用潤下之劑。 以繼前藥。遂與阿膠一味。重兩許。溶化。分三次熱服。溉以熱湯。 半日服盡。身熱漸退。勁筋漸消。進粥。與補腎藥。連服五日。 聲出喉清。人事向安。但每日尚出深紅之血盞許。因時令大熱。遵內經熱淫血溢。治以鹹寒之旨。於補腎藥中。多加秋石。服之遂愈。 胡卣臣先生曰。此等治法。全在批郄導窾處用意。未許向癡人說夢。

論聞君求血證兼痰證治法

聞君求有失血疾。 時一舉發。其出頗多。咳嗽生痰。上氣。面青少澤。其脈厥陰肝部獨傷。 原於忿怒之火無疑。合色脈諦詳。總是陰血不足也。但從前所用之藥。本以生血。反滋其痰。 本以驅痰。轉耗其血。似是而非。誰其辨之。夫脈之充也。色之華也。 皆氣與血為之也。以脫血故。致令氣亦易脫。每每上升胸膈。喘促脹悶。不利於語言行持。 雖舉發有時。然非細故矣。乃用行氣藥以取快。何異操刀使割耶。誠欲氣不上升。無過於血日滋長。 暗將浮游之氣。攝入不息之途。乃為良治。然胸膈肺胃間。頑痰膠結。既阻循環。 又難培養。似乎痰不亟除。別無生血之法矣。不知此證而欲除痰。痰未必除。氣已先盡。 不得之數也。從來痰藥入腹。其痰不過暫開復閉。勞而無功。吾於此每用乘機利導之法。先以微陽藥開其痰。 繼以純陰峻投。如決水轉石。亟過痰之關隘。迨至痰之開者復閉。所用生血之藥。早已從天而下。 日續一日。久久而血生。血生而氣返血室。如浪子歸家。轉能興家。所藉以驅膠結之痰者。 即此氣也。此際始加除痰之藥。庶幾痰去氣存。累年之疾。至是始得痊安耳。然飲食最宜致慎。 不但肥甘生痰。厚味傷陰已也。人身自平旦至日中。行陽二十五度。飲食易消。故不成痰。 自日中至合夜。行陰二十五度。飲食不消。故易成痰。釋教以過午戒食。其大藥王護身之一則歟。 進之調攝。尤為緊關。蓋賢人嘗以秋冬養陰。秋者於時為收。冬者於時為藏。法天地之收藏。 而寧茹毋吐。寧拒毋迎。寧早臥。毋早興。蟄蟲尚知閉戶。豈君子可無居室之功耶。 況乎欲血不再脫。尤貴退藏於密耶。又況乎厥陰肝木受病。其憔悴之色。見於三時者。猶可諉之病色。 至春月發榮之時。更何諉耶。然春月之榮。不自春月始也。始於秋冬收藏之固。設冬月水臟所儲者少。 春月木即欲發榮。其如泉竭。不足以溉苞稂何。故失此不治。至春病危始圖之。則萬無及矣。 胡卣臣先生曰。捫蝨而談。可驚四座。

為顧枚先議失血證治並論病機

顧枚先年二十餘歲。 身軀肥大。平素嗜酒。邇來鰥居鬱郁。壬午孟夏。患失血證。每晚去血一二盞。 至季夏時。去血無算。面色不見憔悴。肌肉不見消瘦。診其脈亦不見洪盛。晝夜亦不見寒熱。 但苦上氣喘促。夜多咳嗽。喉間窒塞。胸前緊逼。背後刺脹。腹中悶痛。 躁急多怒。醫以人參阿膠治失血成法。用之月餘。逾增其勢。更醫多方。以圖用膏子之潤上。 而氣時降也。用牛膝黃柏之導下。而血時息也。及服酒研三七少許。則血止而欬亦不作。但未久。 血復至。咳復增。又以為龍雷之火所致。思用八味丸中之些微桂附。以引火歸原。總繇未識病情也。 請因是證而益廣病機焉。人身血為陰。男子不足於陰。故以血為寶。是以失血之證。陰虛多致發熱。 面色多致枯黑。肌肉多致消瘦。今病者不然。豈其有餘於血哉。以病為飲醇傷胃。胃為水穀之海。 多氣多血。二十餘年水穀充養之精華。以漸內虧。而外不覺也。胃之脈從頭走足。本下行也。 以嘔血之故。逆而上行。則呼吸之音。必至喘急矣。胃之氣傳入大小腸膀胱等處。亦本下行也。 以屢嘔之故。上逆而不下達。則腸腹之間。必致痛悶矣。胃氣上奔。嘔逆橫決。 則胸中之氣必亂。至於緊逼痛楚。則亂之甚矣。胸中之位舍有限。已亂之氣。無處可容。 勢必攻入於背。以背為胸之府也。至於肩髃骨空。鑽如刃刺。則入之深矣。故一胃耳。 分為三脘。上脘氣多。下脘血多。中脘氣血俱多。今胃中既亂。氣血混矣。 不但胃也。胃之上為膈。其心煩多怒者。正內經所謂血並於膈之上。氣並於膈之下致然。氣血倒矣。 所以內經又言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熱中。又言癉成為消中。癉即熱也。消中者善食多飢。 而肌肉暗減也。病者之嗜飲。為熱積胃中。其不病消中。而病嘔血者何耶。內經又以胃脈本宜洪盛。 反得沉細者。為胃氣已逆。若見人迎脈盛。則熱聚於胃。而內生癰。今胃脈已見沉細。 其不成胃癰。而成嘔血者又何耶。不知病者嘔血之源。與此二者同出異名耳。熱積於中即為消。血積於中即為癰。 而隨積隨嘔。則為此證。揆其致此之繇。必以醉飽入房而得之。蓋人身氣動則血動。而搆精時之氣。 有乾坤鼓鑄之象。其血大動。精者血之所化也。灌輸原不止胃之一經。獨此一經所動之血。為醉飽之餘所阻。 不能與他經之血。緝續於不息之途。是以開此脫血一竇。今者竟成熟路矣。欲治此病。不如此其分經辨證。 何從措手乎。豈惟經也。絡亦宜辨。胃之大絡。貫膈絡肺。不辨其絡。 亦孰知膈間緊迸。肺間氣脹痰膠。為胃病之所傳哉。當此長夏土旺。不惟母病。而子失養。 抑且母邪盡傳於子。至三秋燥金司令。咳嗽喘滿之患必增。不急治之。則無及矣。今歲少陰司天。 少陰之上。熱氣主之。運氣熱也。夏月適當暑熱。時令熱也。而與胃中積熱。 合煽其虐。不治其熱。血必不止。然不難於血之止也。第患其止而聚也。聚於中為蠱為癰。 猶緩也。聚於上為喘為厥。則驟也。惟遵內經熱淫血溢。治以鹹寒之旨為主治。咸能走血。 寒可勝熱。庶於消渴癰疽兩患。可無妨礙。然必先除經病。務俾經脈下走。經氣下行。後乃可除絡中之病。譬溝渠通而行潦始消也。未易言也。 病者嘔血經久。 無法可止。父兄敦請僕往救治。告以必須議病不議藥。方能用。予乃定是案。用玄明粉化水煮黃柏。 秋石化水煮知母。以清解蘊熱而消瘀化疽。加甘草以調其苦。獨取鹹寒氣味。進四劑而血止。可謂神矣。 醫者果然破藥性太寒。渠家果不終其用。延至八月。病者胸脅高腫數圍。肺內生癰。寒熱大作。 喘咳不休。食飲不入。俯幾不敢動移。以致瘠肉磨穿。危在呼吸。百計強與醫治。 斷不應命。父兄因生仇恨。再求為其所難。以曲盡人情。只得極力治之。變證蜂出。 通計免於五死而得五生。病者不戒。兼啖生冷。肺復生癰。一夕嘔痰。如豬膽狀者。 百十餘枚。一臟兩傷。竟至不起。僕焦勞百日。心力俱殫。第無如末流難挽何哉。 胡卣臣先生曰。 向傳顧病治愈。競稱神仙。其後未免以成敗論矣。倘用鹹寒時。遇有識者贊之。何至渴而穿井。鬥而鑄兵耶。然此案自堪傳也。

面論顧季掖乃室奇證治之奇驗

顧季掖乃室。 仲夏時。孕已五月。偶爾下血。醫以人參阿膠勉固其胎。又經一月。身腫氣脹。 血逆上奔。結聚於會厭胸膈間。食飲才入。觸之痛楚。轉下甚艱。稍急即連粒嘔出。 全如噎證。更醫數手。咸以為胎氣上逼。脾虛作腫。而成膈噎也。用人參之補。 五味之收為治。延至白露節。計孕期已八月。而病造極中之極。呼吸將絕。始請余診。 毫不泄露病狀。其脈尺部微澀難推。獨肺部洪大無倫。其喘聲如曳鋸。其手臂青紫腫亮。如毆傷色。 余駭曰。似此凶證。何不早商。季掖曰。昨聞黃咫旭乃室。有孕而膈噎。 得遇良治而愈。是以請救。但內子身腫氣急。不識亦可療否。余曰。此證吾視若懸鑑。 不必明言以滋驚恐。姑以善藥一二劑投之。通其下閉上壅可也。季掖必求病名。余曰。上壅者。 以肺脈之洪大。合於會厭之結塞。知其肺當生癰也。下閉者。以尺脈之微澀。合於肉色之青腫。 知其胎已久壞也。善藥者。瀉白散加芩桔之苦以開之。不用硝黃等厲藥也。服一大劑。腹即努痛。 如欲產狀。季掖曰。產乎。余曰。肺氣開而下行。數時閉拒。 惡穢得出可也。奚產之云。再進一劑。身腫稍退。上氣稍平。下白汙如膿者數斗。 裹朽胎而出。旬余尚去白汙。並無點血相間。可知胎朽腹中。已近百日。蔭胎之血。 和胎俱化為膿也。病者當時。胸膈即開。連連進粥。神思清爽。然朽胎雖去。 而穢氣充斥周身。為青腫者未去也。胸厭雖寬。而肺氣壅遏。為寒熱咳嗽者未除也。余認真一以清肺為主。旬余果獲全痊。 顧生升恆曰。 先生議內子病。余甚駭為不然。及投劑如匙開鑰。其言果驗。朽物既去。忽大腫大喘可畏。 先生一以清肺藥。批郄導窾。病邪旋即解散。不二旬體復康平。抑何神耶。內子全而老母不至尸饔。 幼子不至啼飢。此身不至隻影。厚德固難為報耳。因思譚醫如先生。真為軒岐繼後。世俗之知先生者。即謂之謗先生可也。然而百世之下。猶當有聞風與起者矣。昆庠晚學顧升恆季掖甫謹識於案末

面論姜宜人奇證與交腸不同治法迥異

姜宜人得奇證。 簡本草經疏治交腸用五苓散之說。以為神秘。余見之。辨曰。交腸一證。大小二便。 易位而出。若交易然。古用五苓治之。專為通前陰而設也。若此證閉在後陰。二便俱從前陰而出。 擬之交腸。誠有似是實非者。況交腸乃暴病。驟然而氣亂於中。此證乃久病。以漸而血枯於內。 有毫釐千里之不同。安得擬之。原夫疾之所始。始於憂思。結而傷脾。脾統血者也。 脾傷則不能統攝。而錯出下行。有若崩漏。實名脫營。脫營病宜大補急固。乃誤認為崩漏。 以涼血清火為治。則脫出轉多。不思天癸已盡。潮汛已絕。萬無是病。其年高氣弱。 無血以實漏卮者。毫不念也。於是胞門子戶之血。日漸消亡。勢不得不借資。不仰給矣。 藉資於大腸。轉將大腸之血。運輸而滲入胞囊。久之大腸之血亦盡。而大腸之氣。附血而行者。 孤而無主。為拳為塊。奔疼渙散。與林木池魚之殃禍同矣。又如救荒者。剝鄰國為立盡之墟所不顧矣。 猶未也。仰給於胃脘。轉將胃脘之血。吸引而滲入胞囊。久之胃脘之血亦盡。下脫之血。 始無源自止。夫胃脘之血。所以榮周身而灌百脈者。今乃暗歸烏有。則苞稂失潤。而黍離足憂。 血盡而止。較之血存而脫。又倍遠矣。故血盡然後氣亂。氣亂然後水穀舍故趨新。舍寬趨隘。 江漢兩渠。並歸一路。身中為之大亂。勢必大腸之故道復通。乃可撥亂返治。與五苓一方。 全無干涉。又況水穀由胃入腸。另有幽門泌別清濁。今以滲血之故。釀為穀道。是幽門闢為坦徑矣。 尚可用五苓再闢之乎。又況五苓之劫陰。為亡血家所深戒乎。今之見一病輒有一藥橫於胸中。與夫執成方奉為靈秘者。大率皆誤人者也。 若宜人之病。餘三指才下。便問曰。病中多哭泣否。婢媼曰。時時泣下。 乃知臟燥者多泣。大腸方廢而不用也。交腸云乎哉。今大腸之脈。累累而現於指。可虞之時。其來春棗葉生乎。棗葉生而言果驗。 胡卣臣先生曰。此等證他人不能道隻字。似此河漢無極。而更精切不可移易。為難能矣。

治陸令儀尊堂肺癰奇驗

陸令儀尊堂。 平日持齋。腸胃素枯。天癸已盡之後。經血猶不止。似有崩漏之意。余鑑姜宜人交腸之流弊。 急為治之。久已痊可。值今歲秋月。燥金太過。濕蟲不生。無人不病咳嗽。 而尊堂血虛津枯之體。受傷獨猛。胸脅緊脹。上氣喘急。臥寐不寧。咳動則大痛。 痰中帶血而腥。食不易入。聲不易出。寒熱交作。而申酉二時。燥金用事。 諸苦倍增。其脈時大時小。時牢時伏。時弦緊。服清肺藥。如以勺水沃焦。 無裨緩急。諸子徬徨無措。知為危候。余亦明告以肺癰將成。高年難任。於是以葶藶大棗瀉肺湯。 先通其肺氣之壅。即覺氣稍平。食稍入。痰稍易出。身稍可側。大有生機。 余曰。未也。吾見來勢太急。不得已而取快於一時。究竟暫開者。易至復閉。 迨復閉。則前法不可再用。迄今乘其暫開。多方以圖。必在六十日後。交冬至節。 方是愈期。蓋身中之燥。與時令之燥。膠結不解。必俟燥金退氣。而肺金乃得太寧耳。 令儀昆季極懇專力治之。此六十日間。屢危屢安。大率皆用活法斡旋。緣肺病不可用補。而脾虛又不能生肺。 肺燥喜於用潤。而脾滯又艱運食。今日脾虛之極。食飲不思。則於清肺藥中。少加參朮以補脾。 明日肺燥之極。熱盛咳頻。則於清肺藥中。少加阿膠以潤燥。日續一日。扶至立冬之午刻。 病者忽然云。內中光景。大覺清爽。可得生矣。奇哉。天時之燥去。 而肺金之燥。遂下傳於大腸。五六日不一大便。略一潤腸。旋即解散。正以客邪易去耳。 至小雪節。康健加飧。倍於曩昔。蓋胃中空虛已久。勢必加飧。復其水穀容受之常。 方為全愈也。令儀昆季咸錄微功。而余於此證有退思焉。語云。寧醫十男子。莫醫一婦人。乃今寧醫十婦人。不醫一男子矣 胡卣臣先生曰。還丹不過九轉。舉世模之不就。陳詮可襲。活法難通也。

議郭臺尹將成血蠱之病

郭臺尹年來似有勞怯意。 胸腹不舒。治之罔效。茫不識病之所存也。聞僕治病。先議後藥。姑請診焉。 見其精神言動。俱如平人。但面色痿黃。有蟹爪紋路。而得五虛脈應之。因竊疑而詰之曰。 足下多怒乎。善忘乎。口燥乎。便秘乎。胸緊乎。脅脹乎。 腹疼乎。渠曰。種種皆然。此何病也。余曰。外證尚未顯。 然內形已具。將來血蠱之候也。曰。何以知之。曰。合色與脈而知之也。 夫血之充周於身也。榮華先見於面。今色黯不華。既無舊恙。又匪新疴。其所以憔悴不榮者何在。 且壯盛之年。而脈見細損。宜一損皮毛。二損肌肉。三損筋骨。不起於床矣。 乃皮毛肌肉步履如故。其所以微弱不健者又何居。是敢直斷為血蠱。腹雖未大。而腹大之情形已著。如瓜瓠然。 其日趨於長也易易耳。明哲可不見機於早耶。曰。血蠱乃婦人之病。男子亦有之乎。曰。 男子病此者甚多。而東方沿海一帶。比他處更多。醫不識所繇來。漫用治氣治水之法嘗試。夭枉不可勝計。 總緣不究病情耳。所以然者。以東海擅魚鹽之饒。魚者甘美之味。多食使人熱中。鹽者鹹苦之味。 其性偏於走血。血為陰象。初與熱合。不覺其病。日久月增。中焦沖和之氣。 亦積漸而化為熱矣。氣熱則結。而血始不流矣。於是氣居血中。血裹氣外。一似婦女受孕者然。 至彌月時。腹如抱甕矣。但孕繫於胞中。如熟果自落。蟲蟠於腹內。如負贅難療。 又不可同語也。究而論之。豈有東方之水土致然。凡五方之因膏粱厚味椒薑桂糈成熱中者。除癰疽消渴等症。不常見外。 至脹滿一症。人人無不有之。但微則旋脹旋消。甚則脹久不消而成蟲耳。倘能見微知著。寧至相尋於覆轍耶。 要知人之有身。執中央以運四旁者也。今中央反竭四旁以奉其錮。尚有精華髮見於色脈間乎。此所以脈細皮寒。少食多汗。 尫羸之狀。不一而足也。余言當不謬。請自揆之。月餘病成。竟不能用。半載而逝。 胡卣臣先生曰。議病開此一法門。後有學者。不可及矣。

答門人問州守錢希聲先生吐血治法

門人問曰。 州尊暴病。嘔血數升。指尖微冷。喉間窒塞。聲不易出。安危之機。 關於醫藥。有用溫補人參阿膠之屬者。有用涼血生地玄參之屬者。有用降火黃柏知母之屬者。漫難適從。請吾師確言其理。 以開瞽瞶。答曰。古今論失血之症。皆混在痰火一門。是以言之不中肯窾。吾試為子詳之。 夫血病有新久微甚。無不本之於火。然火有陰陽不同。治法因之迥遠。州尊雖舊嘗失血。不過傷損之類。 其原頗輕。今入春以來。忽爾嘔血數盂。則出之暴矣。經云。暴病非陽。 則其為火也。即非陽火甚明。陽火者五行之火。天地間經常可久之物。何暴之有。設其暴也。 復可以五行之水折之。不能暴矣。惟夫龍雷之火。潛伏陰中。方其未動。不知其為火也。 及其一發。暴不可御。以故載陰血而上溢。蓋龍雷之性。必陰雲四合。然後遂其升騰之勢。 若天青日朗。則退藏不動矣。故凡用涼血清火之藥者。皆以水制火之常法。施之於陰火。未有不轉助其虐者也。 大法惟宜溫補。而溫補中之微細曲折。要在講明有素。經曰。少陰之脈縈舌本。謂腎脈縈繞於舌根之間也。 又曰。咯血者屬腎。明乎陰火發於陰中。其血咯之成塊而出。不比咳嗽癆症。痰中帶血為陽火也。 此義從前未有發明。惟漢代張仲景為醫中之聖。於傷寒症中垂戒一款云。誤發少陰汗。動其經血者。下竭上厥為難治。 後人隨文讀去。至下竭上厥之理。總置不講。不知下竭者。陰血竭於下也。上厥者。 陰氣逆於上也。蓋氣與血兩相維附。氣不得血。則散而無統。血不得氣。則凝而不流。 故陰火動而陰氣不得不上奔。陰氣上奔。而陰血不得不從之上溢。陰血上溢。則下竭矣。血既上溢。 其隨血之氣。散於胸中。不能復返本位。則上厥矣。陰氣上逆。不過至頸而止。 不能越高巔清陽之位。是以喉間窒塞。心忡耳鳴。胸膈不舒也。然豈但窒塞不舒已哉。陰氣久居於上。 勢必龍雷之火。應之於下。血不盡竭。不止也。氣不盡厥。亦不止也。 仲景所以斷為難治者。其以是乎。但止曰難治。非謂不治也。仲景不立治法者。以另有卒病論一十六卷。 專論暴病。後世散逸無傳耳。吾為子大辟其扃。則以健脾中陽氣為第一義。健脾之陽。一舉有三善也。 一者脾中之陽氣旺。如天青日朗。而龍雷潛伏也。一者脾中之陽氣旺。而胸中窒塞之陰氣。如太空不留纖翳也。 一者脾中之陽氣旺。而飲食運化精微。復生其下竭之血也。況乎地氣必先蒸土為濕。然後上升為云。若土燥而不濕。 地氣於中隔絕矣。天氣不常清乎。今方書皆治陽火之法。至龍雷之火。徒有其名。而無其治。 反妄引久嗽成癆。痰中帶血之陽症。不敢用健脾增咳為例。不思咯血即有咳嗽。不過氣逆上厥之咳。氣下則不咳矣。 況於原無咳嗽者乎。古方治龍雷之火。每用桂附引水歸原之法。然施於暴血之症。可暫不可常。蓋已虧之血。 恐不能制其悍。而未動之血。恐不可滋之擾耳。究而論之。治龍雷之火。全以收藏為主。 以秋冬則龍潛雷伏也。用收藏藥不效。略用燥烈為嚮導。以示同氣相求之義則可。既以收藏。寧敢漫用燥烈乎。 先生宿有損傷失血之病。值此上下交匱。功令森嚴。人心欲逞。惴惴其不免。是勞傷又益以憂恐。 恐則傷腎。而少陰之血。無端溢出。與仲景所謂誤發少陰汗動其血者。初無少異矣。又況肝主謀慮。 性喜疏泄。冬間腎氣不藏。久已供肝木之挹取。今春令將行。而肝木居青龍之位。震雷之司。 乘權用事。是以天時之龍雷未動。身中之龍雷先動。其血已暴湧而出。不識後此春夏十二氣。龍雷大發之時。 將何血以奉之耶。夫大病須用大藥。大藥者。天時春夏。而吾心寂然秋冬是也。昔人逃禪二字甚妙。 夫禪而名之曰逃。其心境為何如哉。子後遇此病。必以崇土為先。土厚則陰濁不升。而血患必止。萬物以土為根。元氣以土為宅。不可不亟講矣 胡卣臣先生曰。 今世失血一症甚多。前後四案。發明無窮奧義。垂誨殷殷。此篇詳論陰火原委。尤補千古闕失。

李思萱乃室膈氣危症治驗

李思萱室人有孕。 冬日感寒。至春而發。初不覺也。連食雞面雞子。遂成夾食傷寒。一月才愈。 又傷食物。吐瀉交作。前後七十日。共反五次。遂成膈症。滴飲不入。 延診時。其脈上湧而亂。重按全無。嘔噦連綿不絕。聲細如蟲鳴。久久方大嘔一聲。 余曰。病者胃中全無水穀。已翻空向外。此不可救之症也。思萱必求良治。以免余憾。 余籌畫良久。因曰。萬不得已。必多用人參。但才入胃中。即從腸出。 有日費鬥金。不勾西風一浪之譬。奈何。渠曰。盡在十日之內。尚可勉備。 余曰。足矣。乃煎人參湯。調赤石脂末。以墜安其翻出之胃。病者氣若稍回。 少頃大便。氣即脫去。凡三日服過人參五兩。赤石脂末一斤。俱從大便瀉出。得食仍嘔。 但不嘔藥耳。因思必以藥之渣滓。如粞粥之類與服。方可望其少停胃中。頃之傳下。又可望其少停腸中。 於是以人參陳橘皮二味。剪如芥子大。和粟米同煎作粥。與服半盞。不嘔。良久又與半盞。 如是再三日。始得胃舍稍安。但大腸之空。尚未填實。復以赤石脂末為丸。每用人參湯吞兩許。 如是再三日。大便亦稀。此三日參橘粥內。已加入陳倉米。每進一盞。日進十餘次。 人事遂大安矣。仍用四君子湯丸調理。通共用人參九兩全愈。然此亦因其胎尚未墮。有一線生氣可續。故為此法以續其生耳。 不然者用參雖多。安能回元氣於無何有之鄉哉。後生一子。小甚。緣母疾百日失蔭之故。 附葉氏婦治驗 葉氏婦。 亦傷寒將發。誤食雞面雞子。大熱喘脹。余憐其貧。乘病正傳陽明胃經。日間與彼雙表去邪。 夜間即以酒大黃玄明粉。連下三次。大便凡十六行。胎仍不動。次早即輕安。薄粥將養。 數日全愈。此蓋乘其一日驟病。元氣大旺。盡驅宿物以免纏綿也。設泥有孕。而用四物藥和合下之。則滯藥反為食積樹黨矣 胡卣臣先生曰。 前治神矣。後治復不減。蓋前治明。後治良也。行所明以持危扶顛。藉有天幸者多矣。此嘉言所以昭述其事。亦曰不得已歟。

辨黃咫旭乃室膈氣危症宜用緩治法果驗

咫旭乃室病膈氣。 二十餘日。飲粒全不入口。延余診時。尺脈已絕而不至矣。詢其二便。自病起至今。 從未一通。止是一味痰沫上湧。厭厭待盡。無法以處。邑庠有施姓者。善決生死。 謂其脈已離根。頃刻當壞。余曰。不然。脈經明有開活一款云。上部有脈。 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是吐則未必死也。但得天氣下降。則地道自通。 故此症倍宜治中。以氣高不返。中無開闔。因成危候。待吾以法緩緩治之。自然逐日見效。 於是始獨任以觀驗否。乃遂變旋覆代赭成法。而用其意。不泥其方。緣女病至尺脈全無。則莫可驗其受孕。 萬一有而不求。以赭石乾薑輩傷之。呼吸立斷矣。姑闕疑。以赤石脂易赭石。煨姜易乾薑。 用六君子湯加旋覆花煎調。服下嘔即稍定。其岳父見用人參。以為劫病而致憾。余曰。無恐也。 治此不愈。願以三十金為罰。如愈一文不取。乃全神照應。藥必親調。始與服之。 三日後。漸漸不嘔。又三日後。粥飲漸加。舉家稱快。但病者全不大便。 至是已月餘矣。一則憂病之未除。再則憂食之不運。刻刻以通利為囑。余曰。臟氣久結。 食飲入胃。每日止能透下腸中一二節。食飲積之既久。臟氣自然通透。原議緩治。何得急圖耶。 舉家僉以余為不情。每進診脈。輒聞病者鼻息之揚。但未至發聲相詈耳。蓋余以歸地潤腸之藥。恐滯膈而作嘔。 硝石大黃通腸之藥。恐傷胎而殞命。姑拂其請。堅持三五日。果氣下腸通而病全瘳矣。病瘳而其家竊議曰。 一便且不能通。曷貴於醫耶。月餘。腹中之孕。果漸形著。又議曰。 一孕且不能知。安所稱高耶。吁嗟。余之設誠而行。以全人夫妻子母。而反以得謗也。豈有他哉。惟余得謗。當世之所謂醫者。然後乃得名耳。 胡卣臣先生曰。 議病入理之深。自然入俗之淺。如中無開闔之語。及臟氣逐日漸通之語。豈堪向尋常索解耶。

面議倪慶雲危症再生治驗

倪慶雲病膈氣十四日。 粒米不入咽。始吐清水。次吐綠水。次吐黑水。次吐臭水。呼吸將絕。 醫已歇手。余適診之。許以可救。渠家不信。余曰。盡今一晝夜。 先服理中湯六劑。不令其絕。來早轉方。一劑全安。渠家曰。病已至此。 滴水不能入喉。安能服藥六劑乎。余曰。但得此等甘溫入口。必喜而再服。不須過慮。 渠諸子或庠或弁。亦知理折。僉曰。既有妙方。何不即投見效。必先與理中。 然後乃用。此何意耶。余曰。金匱有云。病人噫氣不除者。旋覆代赭石湯主之。 吾於此病。分別言之者有二道。一者以黑水為胃底之水。臭水為腸中之水。此水且出。則胃中之津液。 久已不存。不敢用半夏以燥其胃也。一者以將絕之氣。止存一絲。以代赭墮之。恐其立斷。 必先以理中分理陰陽。俾氣易於降下。然後代赭得以建奇奏績。一時之深心。即同千古之已試。何必更疑。 及簡仲景方。見方中止用煨姜而不用幹姜。又謂乾薑比半夏更燥。而不敢用。余曰。尊人所噫者。 下焦之氣也。所嘔者。腸中之水也。陰乘陽位。加以日久不食。諸多蛔蟲。 必上居膈間。非乾薑之辣。則蛔蟲不下轉。而上氣亦必不下轉。妙處正在此。君曷可泥哉。 諸子私謂言有大而非誇者。此公頗似。姑進是藥。觀其驗否。進後果再索藥。三劑後。 病者能言。云內氣稍接。但恐太急。俟天明再服。後旦轉方為妥。至次早未及服藥。 復請前醫參酌。眾醫交口極沮。渠家並後三劑不肯服矣。余持前藥一盞。勉令服之。曰。 吾即於眾醫前立地轉方。頃刻見效。再有何說。乃用旋覆花一味煎湯。調代赭石末。二茶匙與之。 才一入口。病者曰好藥。吾氣已轉入丹田矣。但恐此藥難得。余曰易耳。病者十四日衣不解帶。 目不交睫。憊甚。因圖脫衣安寢。冷氣一觸。復嘔。與前藥立止。 思粥。令食半盞。渠飢甚。竟食二盞。少頃已食六盞。復嘔。 與前藥立止。又因動怒以物擊婢。復嘔。與前藥立止。以後不復嘔。但困倦之極。 服補藥二十劑。丸藥一斤。將息二月。始能遠出。方悔從前少服理中二劑耳。 胡卣臣先生曰。 旋覆代赭一方。案中屢建奇績。但醫家未肯信用。熟讀前後諸案。自了無疑惑矣。

論吳聖符單腹脹治法

聖符病單腹脹。 腹大如箕。緊硬如石。胃中時生酸水。吞吐皆然。經年罔效。蓋由醫輩用孟浪成法。 不察病之所起。與病成而變之理。增其勢耳。昨見云間老醫煎方。龐雜全無取義。惟腎氣丸一方。 猶是前人已試之法。但此病用之。譬適燕而南其指也。夫腎氣丸為腫脹之聖藥者。以能收攝腎氣。使水不泛溢耳。 今小水一晝夜六七行。溝渠順導。水無氾濫之虞也。且謂益火之源。以消陰翳耳。今酸味皆從火化。 尚可更益其火乎。又有指腹脹為食積。用局方峻攻。尤屬可駭。僕不得不疏明其旨。夫聖符之疾。 起於脾氣不宣。鬱而成火。使當時用火鬱發之之法。升陽散火。病已豁然解矣。惟其愈郁愈湮。 漸至脹滿。則身中之氣。一如天地不交而成痞塞。病成而變矣。證似無火。全以火為之根。 不究其根。但治其脹。如檳榔厚朴萊菔子之類。皆能耗氣助火。於是病轉入胃。日漸一日。 煎熬津液。變成酸汁。胃口有如醋甕。胃中之熱。有如麴櫱。俟谷飲一入。 頃刻釀成酢味矣。有時新谷方咽。舊谷即為迸出。若互換者。緣新谷芳甘未變。胃愛而受之。 其酸腐之餘。自不能留也。夫人身天真之氣。全在胃口。今暗從火化。津液升騰屑越。 已非細故。況土曰稼穡。作甘者也。木曰曲直。作酸者也。甘反作酸。 木來侮土。至春月木旺時。必為難治。及今可治。又治其脹。不治其酸。 曾不思酸水入腹。脹必愈增。不塞源而遏流。其勢有止極耶。試言其概。治火無過虛補實瀉兩法。 內郁雖宜從補。然甘溫除熱瀉火之法。施於作酸日。其酸轉增。用必無功。故驅其酸而反其甘。 惟有用剛藥一法。剛藥者。氣味俱雄之藥。能變胃而不受胃變者也。參伍以協其平。但可用剛中之柔。 不可用柔中之剛。如六味丸加桂附。柔中之剛也。於六味作酸藥中。入二味止酸藥。當乎不當乎。 剛中之柔。如連理湯是也。剛非過剛。更有柔以濟其剛。可收去酸之績矣。酸去而後治脹。 破竹之勢已成。迎刃可解。錮疾頓蠲。脾君復辟。保合太和。常有天命矣。謂用藥者後先銖兩間。可無審乎。 善後多年。聞用黃柏知母之屬。始得全效。更奇。 剛柔諸藥。為丸服之。胸中如天地交而成泰。爽不可言。脹病遂不勞餘力而愈。 附論善後之法 門人請曰。 吾師治病。每每議先於藥。究竟桴鼓相應。纖毫不爽。今果酸止脹消。臍收腹小。 奏全績矣。不識意外尚有何患。懇同善後之法。究極言之。余答曰。悉乎哉問也。 內經病機。劉河間闡發頗該。至於微茫要渺。不能言下盡傳。吾為子益廣其義。夫病有逆傳順傳種種不同。 所謂病成之機則然。至於病去之機。從來無人道及。前論聖符之病。乃自脾入傳於胃。今酸去脹消。 亦自胃返於脾。故善後之法。以理脾為急。而胃則次之。其機可得言也。設胃氣未和。 必不能驅疾。惟胃和方酸減谷增。漸復平人容蓄之常。然胃喜容蓄。脾未喜健運。倦怠多睡。 惟樂按摩者有之。受食一盞。身若加重。受食三盞。身重若加一鈞者有之。步履雖如常候。 然登高涉險。則覺下輕上重。舉足無力。身重肢疲。頭昏氣急者有之。脾陽弗旺。 食後喜溉沸湯。藉資於有形之熱者有之。其病之餘。有夏熱為癉。秋涼為瘧。燥勝脾約。 濕勝脾泄者有之。故理脾則百病不生。不理脾則諸疾續起。久之乃入於胃也。至若將息失宜。飲食房勞所犯。 脾先受之。猶可言也。設忿怒之火一動。則挾木邪直侵胃土。原病陡發。不可言也。 語以一朝之忿。亡身及親為惑。垂戒深矣。又其始焉酸脹。胃中必另創一膜。囊如贅龐者。 乃肝火衝入。透開胃膜。故所聚之水。暗從木化變酸。久久漸滿。膜囊垂大。 其腹之脹。以此為根。觀其新谷入口。酸物迸出。而芳谷不出。及每食飴糖。 如汲筒入喉。酸水隨即湧出。皆可徵也。若非另一窠臼。則其嘔時宜新腐俱出。如膈氣之類。 何得分別甚清耶。昨遊玉峰。渠家請授他醫調攝之旨。及語以另闢膜囊。其醫不覺失笑曰。若是。 則先生真見隔垣矣。吁嗟。下士聞道。固若此乎。訂方用六君子湯。煎調赤石脂末。 其醫不解。豈知吾意中因其膜囊既空。而以是填之。俾不為異日患乎。吾昔治廣陵一血蠱。服藥百日後。 大腹全消。左脅肋始露病根一長條。如小枕狀。以法激之。嘔出黑汙鬥許。余從大便泄去。 始消。每思蠱脹。不論氣血水痰。總必自闢一宇。如寇賊蟠據。必依山傍險。 方可久聚。內經論五臟之積。皆有定所。何獨於六腑之聚久為患如鼓脹等類者。遂謂漫無根柢區界乎。是亦可補病機之未逮。 附窠囊證據 許叔微本事方曰。 微患飲澼三十年。始因少年夜坐寫文。左向伏几。是以飲食多墜左邊。中夜必飲酒數杯。又向左臥。 壯時不覺。三五年後。覺酒止從左下有聲。脅痛食減嘈雜。飲酒半盞即止。十數日必嘔酸水數升。 暑月止右邊有汗。左邊絕無。遍訪名醫及海上方。間或中病。止得月餘復作。其補如天雄附子礬石。 利如牽牛大戟甘遂。備嘗之矣。自揣必有澼囊。如水之有科臼。不盈科不行。但清者自行。 而濁者停滯。無路以決之。故積至五七日。必嘔而去。脾土惡濕。而水則流濕。 莫若燥脾以去濕。崇土以填科臼。乃製蒼朮丸。服三月而疾除。繇此觀之。痰飲小患。 尚有科臼。豈脹滿大病。反無科臼乎。但許公酸水積至數升。必盡嘔去。故不下滲於腹。 若聖符則積之經年。腹中已容數斗。喉間連谷上湧者。不過數口而已。向非吾先治胃中酸水。腹內再可加一年之積乎。 然腹中之事。言之反涉於誕。其不以為功也宜矣。昔賢自病三十年始悟。今之醫輩。視人猶己者有幾。況己病亦不如所繇耶。其更數醫而不能為善後計者。總之未透此關耳。 胡卣臣先生曰。 認病機處。溯流窮源。若河漢莫可紀極。然實鑿鑿有據。不涉影響。覺十年讀書。三次折肱者。未必具此手眼。

論吳叔寶無病而得死脈

吳叔寶先生。 因治長公聖符之暇日。無病索為立案。豈求隔垣早見。而撤土先防乎。僕未悉翁平素之脈。因嘗藥而吐瀉交作。 始為診之。見脈躁而不靜。勁而不柔。疑所傷甚大。乃翁漫不介意。無非恃體之堅固耳。 及具道平昔。始知稟受元陽甚旺。從前所患。皆為熱中之病。蓋膏粱厚味之熱。陽氣載以俱升。 勢必發為癰疽疔毒。及膿潰鬥許。毒盡而陽不乏。夫非得於天者厚耶。然屢費不貲。久從暗耗。 況人身候轉不常。始傳熱中。今傳寒中矣。熱中則一身之痰。俱變為熱。痰熱則走。 故發為瘡瘍。寒中則一身之痰。俱變為寒。痰寒則凝。故結塞於胸膈。不易開散。 一繇陽氣高亢。一繇陽氣卑微耳。今見脈中或三至一轉。或五至一轉。不與指相值。自為區別。 雖名三五不調。其實陽氣孤危已甚。翁弗病則已。萬一病出。必非紓徐迂緩。試即以冬時為譬。 寒威凜冽。陰霾晝見。天日無光。或有之矣。能無慮乎。據所稟之厚。 宜百年有常。乃今亦覺少衰。扶身藥餌。有斷不可缺者。服藥而脈返其馴。緝續罔間。 尚可臻古稀之列。蓋所稟之豐。如有國者祖功宗德之隆。即當衰季。復有中興一段光彩耳。 翁見案不懌。 至冬月果患胸腹緊痛。脹悶不堪。以滾酒熱鹽。內澆外熨不止。服附子理中十數劑始安。次年四月。 臨喪過哀。嘔血升余。服潤滯藥過多。飲食入胃。先痛後嘔。大便黏滯而不堅燥。 欲成痰膈。在郡更醫十餘手。雜投罔效。歸用土醫服觀音對坐草。而胃氣搜削殆盡。最後飲水惡熱。 乃胃中久失谷養。津液盡枯。一團真火內熾。凡病此症者。無不皆然。醫者不審痰膈與熱膈異治。 尚以牛黃狗寶。漫圖僥倖。僕以未病先識。不敢染指投劑。亦繇時輩媚嫉。欲借翁病為刀俎地。先以去年所用之藥為謗端。是以即有旋覆代赭成法可施。承當不下耳。可勝悼哉。 胡卣臣先生曰。 輿謗易興易息。出於公耳。獨熏箎中之鬼域。造端微而貽禍遠。可慨可慨。 附與門人論飲滾酒過多成膈症之故 過飲滾酒。 多成膈症。人皆知之。而所以然之理不達也。蓋膈有二種。一者上脘之艱於納。一者下脘之艱於出耳。 然入之胃中。全是一團沖和之氣。所以上脘清陽居多。不覺其熱。下脘濁陰居多。不覺其寒。 即時令大熱。而胃中之氣。不變為熱。時令大寒。而胃中之氣。不變為寒。 氣惟沖和。故但能容食。不能化食。必藉脾中之陽氣入胃。而運化之機始顯。此身中自然之造化也。 曲糵之性。極能升騰。日飲沸酒不輟。勢必將下脘之氣。轉升於中上二脘。而幽門之口。 閉而不通者有之。且滾酒從喉而入。日將上脘炮灼。漸有腐熟之象。而生氣不存。窄隘有加。 止能咽水。不能納穀者有之。此其所以多成膈證也。若夫熱藥之性。其傷人也必僭。以火曰炎上也。 寒藥之性。其傷人也必濫。以水曰潤下也。不僭不濫。而獨傷中焦沖和之氣者。必無之理。 設果服附子能成膈患。去年勸勿飲熱酒時。何不蚤言。而治錢州尊失血。大劑倍用。又何自戾耶。赤土不容硃砂。巧於用譖。此方之不我谷者。豈偶哉。

面論大司馬王岵翁公祖耳鳴用方大意

人身有九竅。 陽竅七。眼耳鼻口是也。陰竅二。前後二陰是也。陽氣走上竅。而下入於陰位。 則有溺泄腹鳴之候。陰氣走下竅。而上入於陽位。則有窒塞耳鳴之候。故人當五十以外。腎氣漸衰於下。 每每從陽上逆。而腎之竅開於耳。耳之聰司於腎。腎主閉藏。不欲外泄。因肝木為子。 疏泄母氣而散於外。是以謀慮鬱怒之火一動。陰氣從之上逆。耳竅窒塞不清。故能聽之近不礙。而聽遠不無少礙。 高年之體。大率類然。然較之聾病。一天一淵。聾病者。其竅中另有一膜。 遮蔽外氣。不得內入。故以開竅為主。而方書所用石菖蒲麝香等藥。及外填內攻等法者。皆為此而設。 至於高年。陰氣不自收攝。越出上竅。此理從無一人會及。反以治少壯耳聾藥。及發表散氣藥。 兼帶陰虛為治。是以百無一效。不知陰氣至上竅。亦隔一膜。不能越出竅外。止於竅中汩汩有聲。 如蛙鼓蚊鑼。鼓吹不已。以故外入之聲。為其內聲所混。聽之不清。若氣稍不逆上。 則聽稍清。氣全不逆上。則聽全清矣。不肖悟明此理。凡治高年逆上之氣。屢有奇效。 方中大意。全以磁石為主。以其重能達下。性主下吸。又能制肝木之上吸故也。而用地黃龜膠群陰之藥輔之。 更用五味子山茱萸之酸以收之。令陰氣自旺於本宮。不上觸於陽竅。繇是空曠無礙。耳之於聲。似谷之受響。 萬籟之音。尚可細聆。豈更與人聲相拒。艱於遠聽耶。此實至理所在。但醫術淺薄之輩。 不能知之。試觀人之收視而視愈明。返聽而聽愈聰者。然後知昌之斯言。非臆說也。謹論。 附答岵翁公祖書 捧讀祖臺鈞論。 耳中根原甚悉。且考究方書。揣察仲景。即深於醫旨者。不能道隻字。不肖昌竦然於金石之音。 從茲倍加深入矣。慶幸慶幸。昨方論中。明知左耳有一膜遮蔽。姑置未論。但論右耳。 所以時清時混之故。在於陰氣上觸耳。蓋人兩腎之竅。雖開於耳。而腎氣上入耳際。亦為隔膜所蔽。 不能越於耳外。止於耳根下。少則微鳴。多則大鳴。甚且將縈耳之筋。觸之跳動。 直似撞穿耳輪之象者。然實必不可出也。設陰氣能出耳外。而走陽竅。則陰陽相混。非三才之理矣。 故耳之用。妙在虛而能受也。外入之氣。隨大隨小。至耳無礙。惟內觸之氣。 咶咶有聲。所以外入之氣。僅通其半。若鬱怒之火動。內氣轉增。則外入之氣轉混。 必內氣漸走下竅。上竅復其虛而能受之體。然後清清朗朗。聲入即通。無壅礙也。方書指為少陽膽。 厥陰肝。二經熱多所致。是說左耳分部。然少陽之氣。能走上竅。其穴皆絡於腦巔。 無觸筋中耳之理。不當與厥陰混同立說。其通聖散一方。汗下兼用。乃治壯火之法。丹溪所取。 亦無確見。惟滾痰丸一方。少壯用之。多有效者。則以大黃黃芩沉香之苦。最能下氣。 而礞石之重墮。大約與磁石之用相仿也。不肖昌所以不用此方者。以其大損脾胃。且耗胸中氤氳之氣耳。至於腎虛耳鳴。 指作胱膀相火上升。則陽火必能透出上竅。不為鳴也。尤見丹溪無據之譚。易言水中有火。原說真火。 故坎中之一點真陽。即真火也。年高之人。腎水已竭。真火易露。故腎中之氣。 易出難收。況有厥陰之水。為之挹取乎。然則壯水之主。以制陽光。如盞中添油。 而燈焰自小誠為良治。乃云作陰虛治不效者。知其泛論世人。不為老人立法也。夫收攝腎氣。原為老人之先務。 豈丹溪明哲而為此等議論乎。不肖昌昨方論中欲返祖臺右耳十餘年之聰。以仰答帝鑑。慰藉蒼生耳。非為左耳數十年之錮論也。草野不恭。統惟亮宥。謹復。 胡卣臣先生曰。耳鳴之故。從來無人說透。此案方大開法門。

直敘王岵翁公祖病中垂危復安始末

岵翁公祖。 自春月論耳鳴後。見昌執理不阿。知為可用。至冬初以脾約便艱。再召診視。進蓯蓉胡麻山藥首烏等。 四劑即潤。蓋緣腸中少血多風。與藥適宜。故效敏耳。自是益加信悅。時沐枉駕就問。 披衷相示。冬盡偶因飽食當風。忽然一吐。傾囊而出。胃氣大傷。隨召診間。 體中微似發熱。左關之脈甚大。自云始先中脘不舒。今覺氣反攻左。始用梨汁不投。今用蔗漿稍定。 不知此何症也。昌因斷曰。此虛風之候也。以胃中所受之水穀。出盡無留。空虛若谷。 而風自內生。兼腸中久蓄之風。乘機上入。是以胃中不安。然風入於胃。必左投肝木而從其類。 是以氣反攻左而左脈即為之大且勁。內經云。風淫於內。治以甘寒。梨汁蔗漿。俱甘寒對症之物。 而一效一不效者。又可知胃中氣虛已極。不耐梨性之達下。而喜蔗性之和中也。於是以甘寒一派之藥定方。人參竹瀝麥門冬生地黃之屬。 眾議除參不用。服後腹中呱呱有聲。嘔出黃痰少許。胸中遂快。次早大便亦通。症似向安。 然有可怪者。本是胃經受病。而胃脈反不見其病。只是上下兩旁。心腎肝肺之脈。時時另起一頭。 不安其常。因為剖心爭論。謂此非上下兩旁之見病端也。乃中央氣弱。不能四迄。如母病而四子失乳。 故現飢餒之象耳。觀公祖自云。口中之味極淡。又云。水到喉管。即注住不肯下行。 明明是胃中之氣不轉。宿水留住喉間。不能更吞新水耳。宜急用四君子湯以理胃氣。則中央之樞軸轉。而四畔之機關盡利。 喉管之水氣不逆。而口中之淡味亦除矣。如不見信。速請明者商之。不便在此羈時誤事也。然而言過激烈。 反怪為故意驚駭。改召二醫。有謂中風者。有謂傷寒者。見各不同。至於人參之不可用。 則同聲和之。謂症之輕而易療。則同力擔之。微用發表之藥。即汗出沾濡。又同口贊之。 曾不顧已竭之胃氣。追之實難。反開關而縱之去。於是氣高神蕩。呃逆不休矣。再僥倖而投黃連一劑。 將絕之系。加極苦以速其絕。二醫措手不及。復召昌至。則脈已大亂。如沸如羹。 頻轉頻歇。神昏不醒。身強莫移。年壽間一團黑滯。其氣出則順。而入必噦。 通計晝夜一萬三千五百息。即得一萬三千五百噦矣。二醫卸禍。謂昌前所議四君子湯。今始可用。吁嗟。 呼吸存亡。尚圖雍容樽俎乎。據理答之曰。氣已出而不入。再加參朮之膩阻。立斷矣。 惟有仲景旋覆代赭石一方。可收神功於百一。進一劑而噦勢稍減。二劑加代赭石至五錢。噦遂大減。連連進粥。 神清色亮。脈復體輕。再用參苓麥冬木瓜甘草。平調二日。遂康復如初。此蓋祖翁少時純樸不凋。 故松柏之姿。老而彌勁。非盡藥之功能也。即論藥。亦非參之力。乃代赭墜參下行之力也。 祖翁病劇。問昌何為不至。及病間。見昌進藥。即鼓勇欣嘗。抑何見知之深耶。而昌亦得藉湯藥以行菽水之事。快矣快矣。 胡卣臣先生曰。 左氏春秋。無與於兵。而名將以為兵法之至精。見理不到。則一心之運用不出也。噫。難與俗人言。

直推王岵翁公祖病後再誤貽患

岵翁公祖。 深知醫理。投劑咸中肯綮。所以長年久世。然苦耳鳴。不樂對客。其左右侍從。 誰能究心醫藥之事。前病獲安。競以為人參之力。而卸禍者反得居功。謂其意原欲用參。但不敢專主。 姑進不肖商榷。以示詳慎耳。於是善後之宜。一以諉之。曾不顧夫一誤再誤也。吁嗟。 善後之圖維。果易謀乎哉。前所論虛風一症。昌才用甘寒藥一劑稍效。俄焉更醫。誤以傷寒為治。 而致危殆。昌雖用旋覆代赭二劑迴天。然前此虛風本症。尚無暇於驅除。而主家及醫。其時方競夸人參之力。 謂調理更宜倍用。無俟參酌。曾不思虛風醞釀日深。他日再求良治。不能及矣。此際欲造庭力爭。 是謂生端。即上書陳說。又恐中格。惟有撫膺展轉太息而已。吁嗟。時事之不可為。 大都若此矣。然雖不得借箸前籌。未可不列眉而論也。內經云。風者善行而數變。言風之為病。 無定體也。又曰病成而變。此則專言胃風所傳之病。變症最多也。變症有五。一曰風成為寒熱。 以風氣通肝。則木盛而侮脾胃。故生寒熱也。祖翁前病時。左關之脈獨大。自雲氣反攻左。 而每多寒熱之候。致醫輩視為外感者。是其徵也。一曰厥成為巔疾。厥者逆也。謂胃氣逆而上升。 成巔頂之疾。如眩暈之類也。祖翁前病時。呃逆不休。時覺昏暈者。是其徵也。 一曰癉成為消中。癉者熱也。熱積胃中。善食而易飢。火之害也。祖翁胃中。 素有積熱。而多欲得食者。是其徵也。一曰久風為飧泄。言胃中風熾。飧已即泄。 不留停也。祖翁平素三四日始一大便。今嘗無故泄下數行。是其徵也。一曰脈風成為癘。言胃中之風。 醞釀既久。則榮氣腐而不清。肌肉之間。漸至潰爛。以胃主肌肉也。祖翁四末及脈道之間。 慣生瘡瘍。浸淫為害者。是其徵也。此五者。總為胃風之病。祖翁俱已見端。 又喜飧羊肉河豚以召致之。然亦不自繇也。蓋風煽胃中。如轉丸之捷。食入易消。不得不借資於厚味。 而不知胃中元氣。久從暗耗。設虛風止熄。即清薄之味。尚不易化。況於肥甘乎。 今之醫者。全不究病前病後消息。明明語以虛風之證。竟不知虛風為何物。奈何言醫耶。奈何言調攝耶。昌於此殆不勝古今家國之感矣。 案雖定。 而狂瞽之言。未便呈覽。兼值昌有浙遊。旋日。祖翁復得重恙。召診時。 語昌云。一病幾危。今幸稍可。但徹夜撰改本章不輟。神亂奈何。昌對曰。 胃風久熾。津液乾枯。真火內燔。宜用知母一兩。人參甘草各一錢。日進二劑自安。 眾議方中用參太少。且無補藥佐之。全無取義。竟置不用。連進參朮大劑。不效。 越三日。劑中人參竟加一兩。服後頃刻氣高不返而仙逝。八旬元老。勳勒鼎彝。子姓森森。 繞榻三匝。夫復何憾。獨昌親承棫樸之化。於報稱之心。有所未慊也。哀哉。

直敘立刻救蘇劉筠枝不終其用之故

筠枝先生。 創業維艱。大率得之節嗇者多。然七旬御女不輟。此先天元陽固密。非人力之所為也。若能良賈深藏。 可以百年用之不竭。奈何以御女之故。而數擾其陽耶。夫陽者親上而衛外。易出而難收者也。在根基淺露之軀。 毫不敢肆情縱欲。幸而根深蒂固。不易動搖。乃以房中之術。自伐其根。而重加栽接。 致大命危於頃刻。豈誤以節嗇之方。而倒施之御女乎。夏月陽氣在外。陰氣在內。此時調攝之藥。 全以扶陽抑陰為主。翁偶不快。於飲食起居如常。醫者以壯年傷暑之藥。香薷黃柏石膏知母滑石車前木通投之。即刻不支。 臥於床褥。次早余見時。則身僵頸硬。舌強喉啞。無生理矣。余診畢云。 此證雖危。然因誤藥所致。甫隔一晚。尚可以藥速追。急以大附子乾薑人參白朮各五錢。甘草三錢。 大劑煎服。可解此厄。萬不宜遲。渠諸子不能決。余忙取藥自煎。眾議姑以前方煎四分之一。 服之安貼。再煎未遲。只得從之。藥成送進。適前醫再至。遂入診良久。 阻藥不用。余面辱其醫。進房親督灌藥。寸香之久。翁大嘔一聲。醒而能言。 但聲雌而顫。呼諸子乳名云。適才見州官回。詢其所繇。開目視之不語。轉問醫者何人。 曰江西喻。遂抬手一拱。又云。被縫有風來。塞塞。余甚快。 忙出煎所存三分之藥以再進。維時姻族雜至。商以肩輿送余歸寓。余斷欲進藥。眾勸云。且暫回寓。 或者明日再請。其意中必懼吾之面折醫輩耳。及他醫進藥。啞瞶如前。越二日而逝。余為之嘆惜不已焉。 七旬御女不輟。斧斤於內。而假庸醫以權。長子次子繼夭。斧斤於外。而開姻族以釁。氣機久動。尚自謂百年無患也。於人乎何尤。 胡卣臣先生曰。 獻玉而遭刖。認為頑石也。投珠而按劍。詫為不祥也。至剖石得玉。轉災為祥。尚然不識。則何見耶。醫事固裂。亦所遇適窮耳。

論徐岳生將成痿痹之證

徐岳生軀盛氣充。 昔年因食指微傷見血。以冷水濯之。遂至血凝不散。腫潰出膿血數升。小筋脫出三節。指廢不伸。 邇來兩足間。才至秋月。便覺畏冷。重綿蔽之。外拊仍熱。內揣獨覺其寒。 近日從踵至膝後。筋痛不便遠行。云間老醫。令服八味丸。深中其意。及僕診。 自云平素脈難摸索。乃肝肺二部。反見洪大。大為病進。況在冬月木落金寒時。尤為不宜。 方來之勢。將有不可向邇者。八味丸之桂附。未可輕服也。何也。筋者肝之合也。 附筋之血。既經食指之挹取。存留無幾。不能榮養筋脈。加以忿怒。數動肝火。 傳熱於筋。足跗之大筋。得熱而短。是以牽強不便於行也。然肝之所主者惟肺。木性畏金。 稟令擁戴。若君主然。故必肺氣先清。周身氣乃下行。今肺脈大。則肺氣又為心主所傷。 壅窒不清。是以陽氣不能下達而足寒也。然則所患雖微。已犯三逆。平素脈細。而今脈大。 一逆也。肝脈大而熱下傳。二逆也。肺脈大而氣上壅。三逆也。設誤以桂附治之。 熱者愈熱。壅者愈壅。即日便成痿痹矣。此際用藥。淵乎微乎。有尋常不能測識者。 蓋筋脈短勁。肝氣內錮。須亟講於金伐木榮之道。以金伐木。而木反榮。筋反舒。 匪深通玄造者。其孰能知之。然非金氣自壅。則木且奉令不暇。何敢內拒。惟金失其剛。 轉而為柔。是以木失其柔。轉而為剛。故治此患。先以清金為第一義也。然清金又先以清胃為第一義。 不清其胃。則飲酒焉。而熱氣輸於肺矣。厚味焉。而濁氣輸於肺矣。藥力幾何。 能勝清金之任哉。金不清。如大敵在前。主將懦弱。已不能望其成功。況舍清金而更加以助火爍金。倒行逆施以為治耶。必不得之數矣。 翁見藥石之言。 漫無忌諱。反疑為張大其說。而莫之信。竟服八味丸。一月後。痿痹之情悉著。 不幸所言果驗。乃臥床一載。必不令僕一見。聞最後陽道盡縮。小水全無。乃肺金之氣。 先絕於上。所以致此。明明言之。而竟蹈之。奈何奈何。 胡卣臣先生曰。此治痿痹證之妙法蓮華經也。不當作文字褻視。

論江沖寰先生足患治法

庚辰冬。 於鼎翁公祖園中。識先生半面。竊見身體重著。履步艱難。面色滯晦。語言遲緩。 以為有虛風卒中之候也。因為過慮。辛巳秋召診間。細察脾脈。緩急不調。肺脈勁大。 然肝木尚平。陽氣尚旺。是八風之邪。未可易中。而筋脈掣痛。不能安寢者。 大率風而加之以濕。交煽其虐所致。以斯知尚可引年而施治也。何也。風者肝之病。天之氣也。 濕者脾之病。地之氣也。天氣迅疾。故發之暴。益以地氣之迂緩。反有所牽制而不能暴矣。 然氣別則病殊。而氣交則病合。有不可不明辨者。病殊者。在天氣則風為百病之長。其來微。 則隨相剋為傳次。必遍五臟而始烈。其來甚。則不繇傳次而直中。唯體虛之人。患始不測焉。 在地氣則濕為下體之患。其來微。則足跗腫大。然得所勝亦旋消。其來甚。則害及皮肉筋脈。 以漸而上攻。亦唯陽虛之人。勢始騰越焉。兩者一本之天。一本之地。病各懸殊。 治亦異法者也。病合者。天之氣入於筋脈。地之氣亦入於筋脈。時乎天氣勝。則筋脈張而勁焉。 時乎地氣勝。則筋脈軃而緩焉。兩者其源雖異。其流則同。交相蘊結。蔓而難圖者也。 先生房中之風。始雖不可知。然而所感則微也。至若濕之一字。既以醇酒厚味而釀之於內。又為炎蒸嵐瘴而襲之於外。 是以足患日熾。雖周身筋脈舒展。亦不自如。究竟不若足間晝夜掣痛。瘡瘍腫潰。浸淫無已也。 夫春時之風也。夏時之濕與熱也。秋時之燥也。三時之氣。皆為先生一身之患者也。而一身之患。 又惟一隅獨當之。亦良苦矣。設內之風濕熱燥不攘。足患其有寧宇乎。所可嘉者。惟冬月寒水司令。 勢稍末減。而醫者不識此意。每投壯筋骨之藥酒。以驅其濕。不知此乃治寒濕之法。惟冬月病增者方宜。 豈以風濕熱濕。而倒行逆施。寧不重其困耶。況乎先生肺脈勁大。三四日始一大便。雖冬月亦喜形寒飲冷。 而不欲近火。何所見其為寒濕也哉。所以孫真人大小竹瀝等方。風濕熱燥寒五治之藥俱備。籠統龐雜。後人全不知用。若識此義為去取。則神而明之之事矣。然則不辨證而用方者。幾何而不誤耶。 胡卣臣先生曰。辨證縱橫無礙。劍光燁燁逼人。

論錢太封翁足患不宜用熱藥再誤

錢叔翁太老先生。 形體清瘦。平素多火少痰。邇年內蘊之熱。蒸濕為痰。辛巳夏秋間。濕熱交勝時。 忽患右足麻木。冷如冰石。蓋熱極似寒。如暑月反雨冰雹之類。醫者以其足跗之冷也。不細察其為熱極似寒。 誤以牛膝木瓜防己加皮羌獨之屬溫之。甚且認為下元虛憊。誤用附桂河車之屬補之。以火濟火。以熱益熱。由是腫潰出膿水。 浸淫數月。踝骨以下。足背指踵。廢而不用。總為誤治而至此極耳。其理甚明。 無難於辨。若果寒痰下墜。不過堅凝不散止耳。甚者不過痿痹不仁止耳。何至腫而且潰。黃水淋漓。 腐肉穿筋耶。太翁不知為醫藥所誤。乃委咎於方隅神煞所致。豈其然哉。此與傷寒壞證。熱邪深入經絡而為流注。 無少異也。所用參膏。但可顓理元氣。而無清解濕熱之藥以佐之。是以未顯厥效。以元老之官。 不可以理煩劇。設與竹瀝同事。人參固其經。竹瀝通其絡。則甘寒氣味。相得益彰矣。 徐太掖先生服人參以治虛風。誤佐以附子之熱。迄今筋脈短縮。不便行持。亦繇不識甘寒可通經絡也。且太翁用參膏後。 脾氣亦既大旺。健運有加矣。此時倘能撙節飲食。俾脾中所生之陽氣。得顓力以驅痰驅熱。則痰熱不留行。 而足患並可結局。乃日食而外。加以夜食。雖脾氣之旺。不為食所傷。然以參力所生之脾氣。 不用之運痰運熱。止用之以運食。誠可惜也。今者食入亦不易運。以助長而反得衰。乃至痰飲膠結於胸中。 為飽為悶。為頻咳而痰不應。總為脾失其健。不為胃行津液。而飲食反以生痰。漸漬充滿肺竅。 咳不易出。雖以治痰為急。然治痰之藥。大率耗氣動虛。恐痰未出。而風先入也。 唯是確以甘寒之藥。杜風消熱潤燥補虛豁痰。乃為合法。至於辛熱之藥。斷斷不可再誤矣。醫者明明見此。 輒用桂附無算。想必因膿水易干。認為辛熱之功。而極力以催之結局耳。可勝誅哉。 胡卣臣先生曰。 濕熱傷足。自上而下也。足寒傷心。自下而上也。自上下者。先清其上。自下上者。先溫其下。觀此而民病傷國。可知治先在民矣。

論浦君藝喘病證治之法

人身難治之病有百證。 喘病其最也。喘病無不本之於肺。然隨所傷而互關。漸以造於其極。惟兼三陰之證者為最劇。三陰者。 少陰腎太陰脾厥陰肝也。而三陰又以少陰腎為最劇。經云。腎病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此喘病兼腎病之形也。又云。勞風發在肺下。巨陽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 當咳出青黃濃濁之痰如彈子大者。不出者傷肺。傷肺者死也。此喘病兼腎病之情也。故有此證者。首重在節欲。 收攝腎氣。不使上攻可也。其次則太陰脾厥陰肝之兼證亦重。勿以飲食忿怒之故。重傷肝脾可也。若君藝之喘證。 得之於髫幼。非有忿欲之傷。止是形寒飲冷。傷其肺耳。然從幼慣生瘡癤。瘡癤之後。 復生牙癰。脾中之濕熱素多。胃中之壯火素盛。是肺經所以受傷之原。又不止於形寒飲冷也。脾之濕熱。 胃之壯火。交煽而互蒸。結為濁痰。溢入上竅。久久不散。透開肺膜。 結為窠囊。清氣入之。渾然不覺。濁氣入之。頃刻與濁痰狼狽相依。合為黨援。 窒塞關隘。不容呼吸出入。而呼吸正氣。轉觸其痰。鼾齁有聲。頭重耳響。 胸背骨間。有如刀刺。涎涕交作。鼻頞酸辛。若傷風狀。正內經所謂心肺有病。 而呼吸為之不利也。必俟肺中所受之濁氣。解散下行。從前後二陰而去。然後肺中之濃痰。咯之始得易出。 而漸可相安。及夫濁氣復上。則窠囊之痰復動。窒塞仍前復舉。乃至寒之亦發。熱之亦發。 傷酒傷食亦發。動怒動氣亦發。所以然者。總繇動其濁氣耳。濁氣本居下體。不易犯入清道。 每隨火勢而上騰。所謂火動則氣升者。濁氣升也。腎火動。則寒氣升。脾火動。 則濕氣升。肝火動。則風氣升也。故以治火為先也。然濁氣既隨火而升。亦可隨火而降。 乃凝神入氣以靜調之。火降而氣不降者何耶。則以濁氣雖居於下。而肺中之窠囊。實其新造之區。可以僑寓其中。 轉使清氣逼處不安。亦若為亂者然。如寇賊依山傍險。蟠據一方。此方之民。勢必擾亂而從寇也。 故雖以治火為先。然治火而不治痰。無益也。治痰而不治窠囊之痰。雖治與不治等也。治痰之法。 曰驅。曰導。曰滌。曰化。曰湧。曰理脾。 曰降火。曰行氣。前人之法。不為不詳。至於窠囊之痰。如蜂子之穴於房中。 如蓮子之嵌於蓬內。生長則易。剝落則難。繇其外窄中寬。任行驅導滌湧之藥。徒傷他臟。 此實閉拒而不納耳。究而言之。豈但窠囊之中。痰不易除。即肺葉之外。膜原之間。 頑痰膠結多年。如樹之有蘿。如屋之有遊。如石之有苔。附托相安。倉卒有難於剗伐者。 古今之為醫者夥矣。從無有為此渺論者。僕生平治此症最多。皆以活法而奏全績。蓋肺中濁痰為祟。若牛渚怪物。 莫逃吾燃犀之照者。因是曠觀病機。異哉。肺金以脾土為母。而肺中之濁痰。亦以脾中之濕為母。 脾性本喜燥惡濕。迨夫濕熱久錮。遂至化剛為柔。居間用事。飲食入胃。既以精華輸我周身。 又以敗濁填彼竅隧。始尚交相為養。最後挹彼注此。顓為外邪示豈弟。致使憑城憑社輩。得以久遂其奸。 如附近流寇之地。益以巨家大族。暗為輸導。其滋蔓難圖也。有繇然矣。治法必靜以馭氣。 使三陰之火不上升。以默杜外援。又必嚴以馭脾。使太陰之權有獨伸而不假敵愾。我實彼虛。我堅彼瑕。 批瑕搗虛。迅不掩耳。不崇朝而掃清穢濁。乃廣服大藥。以安和五臟。培養肺氣。 肺金之氣一清。則周身之氣。翕然從之下降。前此上升濁邪。允絕其源。百年之間。 常保清明在躬矣。此蓋行所當然。不得不然之法。夫豈塗飾聽聞之贅詞耶。君藝敦請顓治。果獲全瘳。益見僕言非謬矣。 胡卣臣先生曰。 岐黃論道以後。從不見有此精細快徹之譚。應是醫門靈寶。又曰。君藝童年錮疾。非所易瘳。今疾愈而且得子矣。先議後藥。功不偉耶。

論吳吉長乃室及王氏婦誤藥之治驗

吉長乃室。 新秋病灑淅惡寒。寒已發熱。漸生咳嗽。然病未甚也。服表散藥不愈。體日瘦羸。 延至初冬。飲以參朮補劑。轉覺厭厭欲絕。食飲不思。有咳無聲。瀉利不止。 危在旦暮。醫者議以人參五錢。附子三錢。加入薑桂白朮之屬。作一劑服。以止瀉補虛。 而收背水之捷。吉長徬徨無措。延僕診畢。未及交語。前醫自外亟至。見僕在坐。 即令疏方。僕飄然而出。蓋以渠見既訛。難與語至理耳。吉長辭去前醫。堅請用藥。 僕因謂曰。是病總繇誤藥所致。始先皮毛間灑淅惡寒發熱。肺金為時令之燥所傷也。用表散已為非法。至用參朮補之。 則肺氣閉錮。而咳嗽之聲不揚。胸腹飽脹。不思食飲。肺中之熱無處可宣。急奔大腸。 食入則不待運化而直出。食不入。則腸中之垢汙。亦隨氣奔而出。是以瀉利無休也。今以潤肺之藥兼潤其腸。 則源流俱清。寒熱咳嗽泄瀉。一齊俱止矣。但取藥四劑。服之必安。不足慮也。 方用黃芩地骨皮甘草杏仁阿膠。初進一劑。瀉即少止。四劑畢。而寒熱俱除。再數劑而咳嗽俱全愈矣。 設當日與時輩商之。彼方執參附為是。能從我乎。又鄉中王氏婦。秋月亦病寒熱。服參朮後。 亦厭厭一息。但無咳嗽。十餘日不進粒米。亦無大便。時時暈去。不省人事。 其夫來寓中。詳述其症。求發補劑歸服。余以大黃芒硝石膏甘草四味。為粗末與之。彼不能辨。 歸而煎服。其妻云。此藥甚咸。夫喜曰。咸果補藥。遂將二劑連服。 頃之腹中努痛。下結糞數塊。絕而復甦。進粥二盞。前病已如失矣。鄉人致謝忱始知之。凡此素有定見於中。故不為臨歧所炫也。姑存是案。為治病者廣其識焉。 胡卣臣先生曰。 毫釐有差。千里懸絕。案中治法。似乎與症相反。究竟不爽。大難大難。

辨鼎翁公祖頤養天和宜用之藥

舊憲治公祖江鼎寰先生。 望七之齡。精神健旺。脈氣堅實。聲音洪亮。晉接不厭其繁。紛絲尚能兼理。 不羨洛社耆英。行見熙朝元老矣。偶有胸膈弗爽。肺氣不清。鼻多濁涕小恙。召診日兼患齒痛。 謹饋以天冬熟地石棗丹皮枸杞五味等。收攝腎氣藥四劑。入桂些少為引經。服之齒痛頓止。鼻氣亦清。第因喉中作干。 未肯多服。門下醫者素逢主。見治標熱。不治本虛。特為辨曰。祖翁所稟先天陽氣甚厚。 冬月尚仍早興晚寢。飲蔗啖梨。是以服藥多喜清畏補。然補有陰陽之不同。陽氣雖旺於上。陰氣未必旺於下。 髭鬢則黑。步履則遲。其一徵也。運臂則輕。舉腰則重。其一徵也。 陽道易興。精液難固。其一徵也。胃能多受。腸弗久留。其一徵也。 下本不虛。下之精華。暗輸於上。是以虛也。上本不實。清陽之分。 為陰所湊。似乎實也。故陰湊於上而開竅於目。則為淚。開竅於鼻。則為涕。 開竅於口。則為涎為唾。經云。五十始衰。謂陰氣至是始衰也。陰氣衰。 故不能自主而從陽上行。其屑越者。皆身中之至寶。向非收攝歸元。將何底極。是以事親養老諸方。 皆以溫補下元為務。誠有見於老少不同。治少年人惟恐有火。高年人惟恐無火。無火則運化艱而易衰。有火則精神健而難老。 有火者老人性命之根。未可以水輕折也。昔賢治喉干。謂八味丸為聖藥。譬之釜底加薪。則釜中津氣上騰。 理則然矣。可見下虛者。不但真陰虛。究竟真陽亦虛。何也。陽氣以潛藏為貴。 潛則弗亢。潛則可久。易道也。盞中加油。則燈愈明。爐中覆灰。 則火不熄。與其孤陽上浮為熱。曷若一併收歸於下。則鼻中之濁涕不作。口中之清液常生。雖日進桂附。尚不覺其為熱。矧清利潤下之劑。而反致疑乎。是為辨。 胡卣臣先生曰。 吾鄉諸老。享有遐齡者最多。鼎寰廉訪年來絕欲忘機。怡情悅性。大藥不藉草木之偏。上壽更無涯涘可測。此案第借為高年立法。理自不誣。

論張受先先生漏證善後之宜

舊鄰治父母張受先先生。 久患穿腸痔漏。氣血大為所耗。有薦吾鄉黃先生善敷割者。先生神其術。一切內治之藥。並取決焉。 不肖昌雅重先生文章道德之身。居瀛海時。曾令門下往候脈息。私商善後之策。大意謂先生久困漏卮。一旦平成。 精氣內榮。自可百年無患。然新造之區。尚未堅固。則有浸淫之虞。臟氣久虛。 腸蓄易澼。則有轉註之虞。清氣久陷。既服甘溫升舉矣。然漏下已多。陰血暗耗。 恐毗於陽。水穀易混。既用養臟厚腸矣。然潤劑過多。脾氣易溜。恐毗於陰。 且漏孔原通精孔。精稍溢出。勢必旁滲。則豢精當如豢虎。厚味最足濡脾。味稍不節。 勢必走泄。則生陰無取傷陰。蓋人身脾氣。每喜燥而惡濕。先生漏孔已完。敗濁下行者。 無路可出。必轉滲於脾。濕固倍之。是宜補脾之陽。勿傷脾之陰。以復健運之常。 而收和平之益云云。及至婁中。應召往診。指下輕取鼓動有力。重按若覺微細。是陽未見不足。 陰則大傷矣。先生每進補陰之藥。則夜臥甚寧。腸澼亦稀。以故瘍醫妄引槐角地榆。治腸風下血之法治之。 亦不覺其誤。其實漏病乃精竅之病。蓋媾精時。氣留則精止。氣動則精泄。大凡強力入房者。 氣每沖激而出。故精隨之橫決四射。不盡繇孔道而注。精溢於精管之外。久久漸成漏管。今漏管雖去。 而肉中之空隙則存。填竅補隧。非此等藥力所能勝也。不肖姑不言其非。但於其方中去槐角地榆等。而加鹿角霜一味。 所謂惟有斑龍頂上珠。能補玉堂關下缺者是也。況群陰之藥。最能潤下。不有以砥之。則腸中之水。 更澼聚可虞耶。然此特微露一斑耳。瘍醫不解。已阻為不可用。因思吾鄉一治漏者。潰管生肌外。 更有二神方。先以丸藥半斤。服之令人陽道驟痿。俟管中肉滿。管外緻密。後以丸藥半斤。 服之令人陽道復興。雖宜於少。未必宜於老。然用意亦大奇矣。不肖才欲填滿竅隧。而黃生阻之。豈未聞此人此法乎。 胡卣臣先生曰。漏管果通精竅。敷治易而填補難。案中所說。確乎有見。

詳胡太封翁疝證治法並及運會之理剿寇之事

養翀太老先生。 精神內守。百凡悉處謙退。年登古稀。面貌若童子。蓋得於天全。而不受人損也。 從來但苦脾氣不旺。食飲厚自撙節。邇年少腹有疝。形如雞卵。數發以後。其形漸大而長。 從少腹墜入睪囊甚易。返位甚難。下體稍受微寒則發。發時必俟塊中冷氣漸轉暖熱。始得軟溜而縮入。不然則鼓張於隘口。 不能入也。近來其塊益大。發時如臥酒瓶於胯上。半在少腹。半在睪囊。其勢堅緊如石。 其氣迸入前後腰臍各道筋中。同時俱脹。繇是上攻入胃。大嘔大吐。繇是上攻巔頂。戰慄畏寒。 安危止關呼吸。去冬偶見暴發光景。知為地氣上攻。亟以大劑參附薑桂投之。一劑而愈。以後但遇舉發。 悉用桂附速效。今五月末旬。值昌他往。其證連日為累。服十全大補湯二十餘劑。其效甚遲。 然疑證重。不疑藥輕也。值年家俞老先生督餉浙中。遙議此證。亦謂十全大補用到百劑自效。乃決意服。 至仲秋。其證復發。發時昌仍用薑桂參附投之。令郎諫議卣翁老先生。兩疑而莫所從也。昌請深言其理焉。 夫人陽不足則用四君。陰不足則用四物。陰陽兩不足。則合四君四物。而加味為十全大補。此中正和平之道也。 若夫濁陰之氣。結聚少腹。而成有形。則陰盛極矣。安得以陰虛之法治之。助邪而滋疾乎。 何以言之。婦女有娠者之病傷寒。不得已而用麻桂硝黃等傷胎之藥。但加入四物。則厲藥即不能入胞而傷胎。豈欲除塊中之邪。 反可用四物護之乎。此一徵也。凡生癥瘕痞塊者。馴至身羸血枯。百計除之不減。一用四物。 則其勢立增。夫四物不能生血活血。而徒以增患。此又一徵也。人身之血脈。全賴飲食為充長。 四物之滯脾。原非男子所貴。既以濁陰極盛。時至橫引陰筋。直衝陽絡。則地氣之上陵者。 大有可慮。何得以半陰半陽之藥。蔓而圖之。四物之不當用無疑矣。即四君亦元老之官。不可以理繁治劇。 必加以薑桂附子之猛。始克勝病。何也。陰邪為害。不發則已。其發必暴。 試觀天氣下降則清明。地氣上升則晦塞。而人身大略可睹。然人但見地氣之靜。而未見地氣之動也。方書但言陰氣之衰。 而未言陰邪之盛也。醫者每遇直中陰經之病。尚不知所措手。況雜證乎。請縱譚天地之道以明之。天地之道。 元會運世一書。論之精矣。至於戌亥所以混茫之理。則置之不講。以為其時天與地混而為一。無可講耳。 殊不知天不混於地。而地則混於天也。蓋地氣小動。尚有山崩川沸。陵遷谷變之應。況於地氣大動。 其雷炮迅擊之威。百千萬億。遍震虛空。橫衝逆撞。以上加於天。寧不至混天為一耶。 必至子而天開。地氣稍下。而高覆之體始露也。必至醜而地闢。地氣始返於地。而太空之體始廓也。 其時人物尚不能生者。則以地氣自天而下。未至淨盡。其青黃紅紫赤白碧之九氣而外。更有諸多悍疾之氣。從空注下者。 動輒綿亙千百丈。如木石之直墜。如箭弩之橫流。人物非不萌生其中。但為諸多暴氣所摧殘。而不能長育耳。 必至寅而駁劣之氣。悉返沖和。然後人物得遂其生。以漸趨於繁衍耳。陰氣之慘酷暴烈。一至於此。 千古無人論及。何從知之耶。大藏經中。佛說世界成毀至詳。而無此等論說者。蓋其已包括於地水火風之內。 不必更言也。夫地水火風。有一而非陰邪也哉。群陰之邪。釀成劫運。昌之所謂地氣之混於天者。 非臆說矣。堪輿家尚知趨天干之吉。而避地支之凶。奈何醫之為道。遇地氣上奔之證。曾不思避其凶禍耶。 漢代張仲景。特著卒病論十六卷。祿山兵火以後。遂湮沒不傳。後人無繇獲見。昌因悟明地氣混天之理。 凡見陰邪上衝。孤陽擾亂之證。陡進純陽之藥。急驅陰氣。呱呱有聲。從大孔而出。 以闢乾坤而揭日月。功效亦既彰彰。如太翁之證。屢用姜附奏績者。毋謂一時之權宜。實乃萬世經常之法也。 但悍烈之性。似非居恆所宜服。即舉發時服之。未免有口乾舌苦之過。其不敢輕用者。孰不知之。 而不如不得不用也。即如兵者毒天下之物。而善用之則民從。不善用之則民叛。今討寇之師。監而又監。 制而又制。強悍之氣。化而為軟戾。不得不與寇為和同。至於所過之地。搶劫一空。 荊棘生而凶年兆。盡驅良民而為寇矣。廟堂之上。罷兵不能。用兵無策。大略類然。 昌請與醫藥之法。互相籌酌。夫堅塊遠在少腹。漫無平期。而毒藥從喉入胃。從胃入腸。 始得下究。舊病未除。新病必起矣。於此而用治法。先以姜附肉桂為小丸。曝令乾堅。 然後以參朮厚為外廓。俾喉胃間知有參朮。而不知有薑桂附子。遞送達於積塊之所。猛烈始露。庶幾堅者削。 而窠囊可盡空也。今監督之旄。充滿行間。壯士金錢飽他人腹。性命懸他人手。其不能辦寇。 固也。而其大病。在於兵護監督。不以監督護兵。所以迄無成功耳。誠令我兵四面與寇相當。 而令監督於附近賊界。堅壁清野。與土著之民。習且耕且戰之法。以厚為我兵之外廓。則不至於縶騏驥而縛孟賁。 我兵可以賈勇而前。或擊其首尾。或搗其中堅。或晝息夜奮。以亂其烏合。而廓清之功自致矣。 況有監督以護之於外。諸凡外入之兵。不敢越伍而譁。庶幾民不化為寇。而寇可返為民耳。山澤之癯。何知當世。然聊舉醫法之一端。若有可通者。因並及之。 卣臣先生問曰。 外廓一說。於理甚長。何以古法不見用耶。答曰。古法用此者頗多。如用硃砂為衣者。 取義南方赤色。入通於心。可以護送諸藥而達於心也。如用青黛為衣者。取義東方青色。入通於肝。 可以護送諸藥而達於肝也。至於攻治惡瘡之藥。包入蔥葉之中。更嚼蔥厚罨而吞入。取其不傷喉膈。而直達瘡所也。 即煎劑亦有此法。如用大劑附桂藥煎好。再投生黃連二三分。一滾即取起。俟冷服之。則熟者內行下行。 而生者上行外行。自非外廓之意耶。仲景治陰證傷寒。用整兩附子煎熟。而入生豬膽汁幾滴和之。可見聖神用藥。悉有法度也。卣臣先生曰善。 胡卣臣先生曰。 家大人德全道備。生平無病。年六十。以冬月觸寒。乃有疝疾。今更十年。 每當病發。嘔吐畏寒。發後即康好如舊。今遇嘉言救濟。病且漸除。日安一日。家大人樂未央。皆先生賜矣。

詳辯諫議胡老先生痰飲小恙並答明問

卣翁老先生。 脈盛體堅。神采百倍。從無病邪敢犯。但每早浴面。必嘔痰水幾口。胸前慣自摩揉。 乳下宗氣。其動應衣。若夜睡寧。水道清。則胸中爽然。其候似病非病。 遍考方書。廣詢明醫。不得其解。昌謂是痰飲結於胸膈。小有窠囊。緣其氣之壯盛。 隨聚隨嘔。是以痰飲不致為害。而膻中之氣。因嘔而傷矣。夫膻中者。與上焦同位胸膈。 經云。上焦如霧。言其氣之氤氳如霧也。又曰。膻中者臣使之官。言其能分布胸中之氣而下傳也。 今以嘔之故。而數動其氣。則氤氳變為急迫上奔。然稍定則仍下布。亦不為害也。大率痰為標。 氣為本。治標易。而治本則難矣。非治本之難。以往哲從未言其治法。而後人不知所治耳。 昌試論之。治氣之源有三。一曰肺氣。肺氣清。則周身之氣肅然下行。先生之肺氣則素清也。 一曰胃氣。胃氣和。則胸中之氣亦易下行。先生之胃氣則素和也。一曰膀胱之氣。膀胱之氣旺。 則能吸引胸中之氣下行。先生青年善養。膀胱之氣則素旺也。其膻中之氣。亂而即治。擾而即恬者。 賴此三氣暗為輸運。是以不覺其累。即謂之無病也可。若三氣反干胸膈之人。其為緊為脹。可勝道哉。 故未形之病。可以不言。而屢動之氣。不可不亟反於氤氳。先生但覺為痰飲所苦。晝日常鼓呼吸之氣。 觸出胸膈之痰。而未知痰不可出。徒傷氣也。蓋夜臥則痰聚於胃。晨起自能嘔出。日間胃之津液。 四達臟腑。即激之出不出耳。然而痰消則氣自順。是必以治痰為急。而體盛痰不易除。又必以健脾為先。 脾健則新痰不生。其宿痰之在窠囊者。漸漬於胃。而上下分消。於是無痰則不嘔。不嘔則氣不亂。 氣不亂則自返於氤氳矣。雖然。尚有一吃緊關頭。當並講也。人身胸中。空曠如太虛。 地氣上則為云。必天氣降而為雨。地氣始收藏不動。誠會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之意。 則知雲行雨施。而後溝瀆皆盈。水道通決。乾坤有一番新景象矣。此義首重在膀胱一經。經云。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如人之飲酒無算而不醉者。皆從膀胱之氣化而出也。蓋膻中位於膈內。 膀胱位於腹內。膀胱之氣化。則空洞善容。而膻中之氣得以下運。若膀胱不化。則腹已先脹。 膻中之氣。安能下達耶。然欲膀胱之氣化。其權尤在於葆腎。腎以膀胱為府者也。腎氣動。 必先注於膀胱。屢動不已。膀胱滿脹。勢必逆奔於胸膈。其窒塞之狀。不可名言。 腎氣不動。則收藏愈固。膀胱得以清靜無為。而膻中之氣。注之不盈矣。膻中之氣。 下走既捷。則不為牽引所亂。而胸中曠若太空。昌更曰。氣順則痰不留。即不治痰而痰自運矣。謹論。 胡卣臣先生問曰。 痰在膈中。去喉不遠。每早必痛嘔始出者何耶。曰。道不同也。胸膈之間。 重重膈膜遮蔽。渾無空隙。痰從何出。所出者胃中之痰耳。曰。然則膈中之痰不出耶。 曰。安得不出。但出之曲耳。蓋膻中之氣。四布於十二經。布於手足六陽經。 則其氣從喉吻而上出。布於手足六陰經。則其氣從前後二陰而下出。然從下出者無礙。從上出者。亦必先下注陽明。 始得上越。是以難也。曰。若是則所論膀胱氣化一段。淵乎微矣。但吸引之機權。 從不見於經典。豈有所自乎。曰。內經有巨陽引精之義。緣無註解。人不能會。 巨陽者。太陽膀胱經也。謂膀胱能吸引胸中之氣下行。而胸中之脹自消。此足證也。曰。 胸中窠囊之說。確然無疑。不知始於何因。結於何處。消於何時也。曰。 人身之氣。經盛則注於絡。絡盛則注於經。窠囊之來。始於痰聚胃口。嘔時數動胃氣。 胃氣動則半從上出於喉。半從內入於絡。胃之絡貫膈者也。其氣奔入之急。則沖透膈膜。而痰得以居之。 痰入既久。則阻礙氣道。而氣之奔入者。復結一囊。如蜂子之營穴。日增一日。 故治之甚難。必先去胃中之痰。而不嘔不觸。俾胃經之氣。不急奔於絡。轉虛其胃。 以聽絡中之氣。返還於胃。逐漸以藥開導其囊。而滌去其痰。則自愈矣。此昌獨得之見。 屢試之法也。曰。所言身內病情消息。如寶鑑列眉。令人欽服。生平讀醫書。 於五臟位置。不能無疑。請並明之。人身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五居中宮。 則心南腎北肝東肺西。乃定位也。乃腎不居正北。而分隸東北西北者何耶。曰。腎有兩。 故分隸兩旁。而虛其在中之位以為用。所謂兩腎中間一點明。正北方水中之真火。而為藏精宅神之本。其體雖分左右。 而用實在中。故心腎交媾之所。各該三寸六分。設從兩腎歧行而上。其去中黃。不太遠乎。 凡內觀五臟。當觀其用也。曰。肺為一身之華蓋。如蓮花舒葉於心之上。位正乎中。 何以定其位於西南耶。誠如兩腎之例。則西南可位。豈東南獨不可位乎。曰。肺居心上。 其募不與左連。但從右達。其用亦在西也。曰。其不與左連者何也。曰。 地不滿東南。其位常空隙不用。設肺募得與左連。地無缺陷矣。曰。然則天不滿西北。 何以右腎居之耶。曰。兩腎之用在中。此不過其空位耳。惟右腎為空位。故與三焦之有名無形者相配。 而三焦則決瀆之官。水道由之而出。正以天不滿西北也。曰。然則脾胃居右。其用亦在右耶。 曰。胃居中。脾居右。胃中所容之水穀。全賴脾以運行。而注其氣以輸周身。 其用即在中也。其用在中。故西方可容肺脾二臟。若脾之用在右。則置肺之用於何所乎。曰。 然則肝之用何在耶。曰。肝木居於正東。東南為地之空位。其氣既無主。東北為左腎之本位。 其用又不存。故肝之氣得以徹上徹下。全運於東方。其為用也大矣。曰。然則心之用何在耶。 曰。心之外有包絡。包絡之外曰膻中。心者君主之官。膻中者臣使之官。是膻中為心之用也。 曰。心之神明。其用何在耶。曰。神明之用。無方無體。 難言也。道經云。太玄無邊際。妙哉。大洞經曰太玄。曰無邊際。 曰妙哉。形容殆盡矣。禪機云。赤肉團上。有一無位真人。旨哉斯言。 惟無位乃稱真人。設有位則仍為赤肉團矣。欲窺其倪。惟在感而遂通之界。先生曰。吾淺言之。 人能常存敬畏。便可識神明之所起。曰。此堯兢舜業。而為允執者也。昌多言反晦。先生一言逗出。誠為布鼓過雷門矣。因並記之。 胡卣臣先生曰。 每與嘉言接譚。如見劉穎川兄弟。使人神思清發。或體氣偶有未佳。則陳琳一檄。枚氏七發。 少陵五言詩。輞川幾重圖。無不備矣。觀此論至明至正。至精至微。愧無馬遷筆。為作倉公傳也。

論顧鳴仲痞塊錮疾根源及治法

顧鳴仲有腹疾近三十年。 朝寬暮急。每一大發。腹脹十餘日方減。食濕面及房勞。其應如響。腹左隱隱微高。 鼓呼吸觸之。汩汩有聲。以痞塊法治之。內攻外貼。究莫能療。余為懸內照之鑑。 先與明之。後乃治之。人身五積六聚之證。心肝脾肺腎之邪。結於腹之上下左右。及當臍之中者。 皆高如覆盂者也。膽胃大小腸膀胱命門之邪。各結於其本位。不甚形見者也。此證乃腎臟之陰氣。聚於膀胱之陽經。 有似於痞塊耳。何以知之。腎有兩竅。左腎之竅。從前通膀胱。右腎之竅。 從後通命門。邪結於腹之左畔。即左腎與膀胱為之府也。六腑惟膽無輸瀉。其五腑受五臟濁氣傳入。不能久留。 即為輸瀉者也。今腎邪傳於膀胱。膀胱溺其輸瀉之職。舊邪未行。新邪踵至。勢必以漸透入膜原。 如革囊裹物者然。經曰。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然則腎氣久聚不出。 豈非膀胱之失其運化乎。夫人一團之腹。大小腸膀胱俱居其中。而胞又居膀胱之中。惟其不久留輸瀉。是以寬乎若有餘地。 今腎之氣。不自收攝。悉輸膀胱。膀胱蓄而不瀉。有同膽腑之清淨無為。其能理乎。 宜其脹也。有與生俱焉者矣。經曰。腎病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倘膀胱能司其輸瀉。何致若此之極耶。又曰。巨陽引精者三。曰太陽膀胱經。吸引精氣者。 其脹止於三日。此之為脹。且數十年之久。其吸引之權安在哉。治法補腎水而致充足。則精氣深藏。 而膀胱之脹自消。補膀胱而令氣旺。則腎邪不蓄。而輸化之機自裕。所以然者。以腎不補不能藏。 膀胱不補不能瀉。然補腎易而補膀胱則難。以本草諸藥。多瀉少補也。經於膀胱之予不足者。斷以死期。 後人莫解其故。吾誠揣之。豈非以膀胱愈不足則愈脹。脹極勢必逆傳於腎。腎脹極。勢必逆傳於小腸。 小腸脹極。勢必逆傳於脾。乃至通身之氣。散漫而無統耶。醫者於未傳之先。蚤見而預圖之。能事殫矣。 胡卣臣先生曰。言腹中事。如張炬而遊洞天。愈深愈朗。

袁聚東痞塊危證治驗

袁聚東年二十歲。 生痞塊。臥床數月。無醫不投。日進化堅削痞之藥。漸至枯瘁肉脫。面黧髮捲。 殆無生理。買舟載往郡中就醫。因慮不能生還而止。然尚醫巫日費。余至則家計已罄。姑請一診。 以決生死遠近耳。無他望也。余診時。先視其塊。自少腹至臍旁。分為三岐。 皆堅硬如石。以手拊之。痛不可忍。其脈止兩尺洪盛。余微細。謂曰。 是病由見塊醫塊。不究其源而誤治也。初起時塊必不堅。以峻猛藥攻之。至真氣內亂。轉護邪氣為害。 如人廝打。扭結一團。旁無解散。故迸緊不放。其實全是空氣聚成。非如女子衝任血海之地。 其月經凝而不行。即成血塊之比。觀兩尺脈洪盛。明明是少陰腎經之氣。傳於膀胱。膀胱之氣。 本可傳於前後二便而出。誤以破血之藥。兼破其氣。其氣遂不能轉運。而結為石塊。以手摩觸則愈痛。 情狀大露。若是血塊得手。則何痛之有。此病本一劑可瘳。但數月誤治。從上至下。 無病之地。亦先受傷。姑用補中藥一劑。以通中下之氣。然後用大劑藥。內收腎氣。 外散膀胱之氣。以解其相廝相結。約計三劑。可痊愈也。於是先以理中湯。少加附子五分。 服一劑。塊已減十之三。再用桂附藥一大劑。腹中氣響甚喧。頃之三塊一時頓沒。戚友共駭為神。 再服一劑。果然全愈。調攝月餘。肌肉復生。面轉明潤。堆云之發。 才剩數莖而已。每遇天氣陰寒。必用重裀厚被蓋覆。不敢起身。余謂病根尚在。蓋以腎氣之收藏未固。 膀胱之氣化未旺。兼之年少新婚。倘犯房室。其塊復作。仍為後日之累。更用補腎藥。 加入桂附。而多用河車為丸。取其以胞補胞。而助膀胱之化源也。服之竟不畏寒。腰圍亦大。 而體加充盛。年餘又得子。感前恩而思建祠肖像以報。以連值歲凶。姑尸祝於家庭焉。亦厚之道矣 胡卣臣先生曰。 辨證十分明徹。故未用藥。先早知其功效矣。又早善其後。得心應手之妙。一一傳之紙上。大有可觀。

論楊季蘅風廢之證並答門人四問

季蘅翁稟豐軀偉。 望七之齡。神采不衰。近得半身不遂之證。已二年矣。病發左半。口往右喎。 昏厥遺溺。初服參朮頗當。為黠醫簧以左半屬血。不宜補氣之說。幾致大壞。云間施笠澤以參附療之。 稍得向安。然概從溫補。未盡病情也。診得脈體。軟滑中時帶勁疾。蓋痰與風雜合之證。 痰為主。風為標也。又熱與寒雜合之證。熱為主。寒為標也。平時手冷如冰。 故痰動易至於厥。然厥已復甦。蘇已嘔去其痰。眠食自若。雖冬月亦能耐寒。無取重裀復絮。 可知寒為外顯之假寒。而熱為內蘊之真熱。既有內蘊之熱。自蒸脾濕為痰。久久阻塞竅隧。而衛氣不周。 外風易入。加以房幃不節。精氣內虛。與風相召。是以雜合而成是證耳。及今大理右半脾胃之氣。 以運出左半之熱痰虛風。此其間有微細曲折。非只溫補一端所能盡者。何也。治雜合之病。必須用雜合之藥。 而隨時令以盡無窮之變。即如冬月嚴寒用事。身內之熱。為外寒所束。不得從皮膚外泄。勢必深入筋骨為害矣。 故用姜附以暫撤外寒。而內熱反得宣泄。若時令之熱。與內蘊之熱相合。復助以姜附。三熱交煽。 有灼筋腐肉而已。孰是用藥之權衡。可以一端盡耶。或者曰。左半風廢。而察脈辨證。 指為兼痰兼熱似矣。痰者脾濕所生。寄居右畔。是則先宜中右。而何以反中左耶。既已中左。 明系左半受病。而何以反治右耶。不知此正病機之最要者。但為丹溪等方書說。病在左血多。病在右氣多。 教人如此認證。因而起後人之偏執。至內經則無此說也。內經但言左右者。陰陽之道路。夫左右既為陰陽往還之道路。 何嘗可偏執哉。況左半雖血為主。非氣以統之則不流。右半雖氣為主。非血以麗之則易散。故肝膽居左。 其氣常行於右。脾胃居右。其氣常行於左。往來灌注。是以生生不息也。肝木主風。 脾濕為痰。而風與痰之中人。原不分於左右。但翁恃其體之健。過損精血。是以八八天癸已盡之後。 左半先虧。而右半飲食所生之痰。與皮毛所入之風。以漸積於空虛之府。而驟發始覺耳。風脈勁疾。 痰脈軟滑。惟勁疾故病則大筋短縮。即舌筋亦短而蹇於言。小筋弛長。故從左而喎於右。從左喎右。 即可知左畔之小筋。弛而不張也。若小筋能張。則左喎矣。凡治一偏之病。法宜從陰引陽。 從陽引陰。從左引右。從右引左。蓋觀樹木之偏枯者。將溉其枯者乎。抑溉其未枯者使榮茂。 而因以條暢其枯者乎。治法以參朮為君臣。以附子乾薑為佐使。寒月可恃無恐。以參朮為君臣。以羚羊角柴胡知母石膏為佐使。 而春夏秋三時。可無熱病之累。然宜刺手足四末。以泄榮血而通氣。恐熱痰虛風。久而成癘也。 門人問曰。 經文左右者。陰陽之道路。註解以運氣之司天在泉。而有左間右間為訓。遂令觀者茫然。今先生貼以往還二字。 與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天地生成之數。春秋自然之運。適相符契矣。但不知往於何始。 還於何終。可得聞乎。答曰。微哉問也。天地之道。春氣始於左。 而終於右。秋氣始於右。而終於左。夏氣始於上。而終於下。冬氣始於下。 而終於上。人身亦然。經云。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母者五臟相承之母也。 又曰。五臟以生克而互乘。如右之肺金。往左而生腎水克肝木。左之心火。往右而生脾土克肺金之類。 其往還交織無端。然始於金者。生則終於土。克則終於火。始於火者。生則終於木。 克則終於水。此則交織中之次第也。推之十二經。如子時注少陽膽。丑時注厥陰肝之類。亦交織中之次第也。誠建其母推其類。而始終大略睹矣。 又問曰。 病機之左右上下。其往還亦有次第乎。答曰。病機往還之次第。不過順傳逆傳兩端。順傳者傳其所生。 乃天地自然之運。如春傳夏。夏傳長夏。長夏傳秋。秋傳冬。冬復傳春。 原不為病。即病亦輕。逆傳者。傳其所克。病輕者重。重者死矣。 如春傳長夏。長夏傳冬。冬傳夏。夏傳秋。秋傳春。非天地自然之運。 故為病也。曰經言間傳者生。七傳者死。則間傳為順傳。七傳為逆傳無疑。曰。 非也。注難經者。言間傳是順行。隔一位而傳。誤認病機但從右旋左。不從左旋右。 皆繇不知左右往還之理。而以訛傳訛。試詰以腎水間一位傳心火。為逆傳之賊邪。則無可置喙矣。故間傳七傳。 俱於逆傳中分生死耳。間傳者。心病當逆傳肺。乃不傳肺。而傳肺所逆傳之肝。肺病當逆傳肝。 乃不傳肝。而傳肝所逆傳之脾。推之肝病脾病腎病皆然。此則臟腑不受克賊。故可生也。七傳者前六傳已逆周五臟。 第七傳重複逆行。如心臟初受病。二傳於肺則肺臟傷。三傳於肝則肝臟傷。四傳脾。五傳腎。 六傳仍歸於心。至七傳再入於肺。則肺已先傷。重受賊邪。氣絕不支矣。所謂一臟不兩傷。 是以死也。不比傷寒傳經之邪。經盡再傳。反無害也。針經云。善針者以左治右。 以右治左。夫人身之穴。左右同也。乃必互換為治。推之上下。莫不皆然。於往還之機。益明矣。 又問曰。 半身不遂之病。原有左右之分。豈左右分屬之後。病遂一往不返乎。而治之迄無成效者。何也。 答曰。風與痰之中人。各隨所造。初無定體。病成之後。亦非一往不返也。 蓋有往有復者。天運人事病機。無不皆然。如風者四時八方之氣。從鼻而入。乃天之氣也。 痰者五穀百物之味。從口而入。脾胃之濕所結。乃地之氣也。勢本相遼。亦嘗相兼。 全似內傷之與外感。每夾雜而易炫。故風勝者先治其風。痰勝者先治其痰。相等則治風兼治痰。此定法也。 內經云。風之中人也。先從皮毛而入。次傳肌肉。次傳筋。次傳骨髓。 故善治者。先治皮毛。其次治肌肉。繇此觀之。乃從右而漸入於左也。皮毛者右肺主之。 肌肉者右胃主之。筋脈者左肝主之。骨髓者左腎主之。從外入者轉入轉深。故治皮毛治肌肉。不使其深入也。 又曰。濕之中人也。先從足始。此則自下而之上。無分左右者也。但內風素勝之人。 偏與外風相召。內濕素勝之人。偏與外濕相召。內風之人。大塊之噫氣未動。而身已先傷。 內濕之人。室中之礎磉未潤。而體已先重。是以治病必從其類也。從外入者。以漸而驅之於外。從下上者。以漸而驅之於下。若任其一往不返。安貴其為治乎。 又問曰。 從外入者。驅而之外。從下上者。驅而之下。驟聞令人爽然。不識古法亦有合歟。 答曰。此正古人已試之法。但未挈出。則不知作者之意耳。如治風大小續命湯。方中桂附苓朮麻防等藥。 表裡龐雜。今人見為難用。不知用附桂者。驅在裡之邪也。用苓朮者。驅在中之邪也。 而用麻防等表藥獨多者。正欲使內邪從外而出也。至於病久體虛。風入已深。又有一氣微汗之法。一旬微利之法。 平調半月十日。又微微驅散。古人原有規則也。至於治痰之規則。不見於方書。如在上者。 用瓜蒂散梔豉湯等方。在左者用龍薈丸。在右者用滾痰丸。以及虛人用竹瀝達痰丸。沉寒錮冷用三建湯之類。全無奧義。 豈得心應手之妙。未可傳之紙上耶。吾今為子輩傳之。蓋五味入口。而藏於胃。胃為水穀之海。 五臟六腑之總司。人之食飲太過。而結為痰涎者。每隨脾之健運。而滲灌於經隧。其間往返之機。 如海潮然。脾氣行則潮去。脾氣止則潮回。所以治沉錮之法。但取辛熱。微動寒痰。 已後止而不用。恐痰得熱而妄行。為害不淺也。不但痰得熱而妄行。即脾得熱而亦過動不息。如潮之有去無回。 其痰病之決裂。可勝道哉。從來服峻補之藥者。深夜亦欲得食。皆不知其故。反以能食為慶。 曾不思愛惜脾氣。令其晝運夜息。乃可有常。況人身之痰。既繇胃以流於經隧。則經隧之痰。 亦必返之於胃。然後可從口而上越。從腸而下達。此惟脾氣靜息之時。其痰可返。故人有痰症者。 早食午食而外。但宜休養。脾氣不動。使經隧之痰。得以返之於胃。而從胃之氣上下。 不從脾之氣四達。乃為善也。試觀人痰病輕者。夜間安臥。次早即能嘔出泄出。痰病重者。 昏迷復醒。反能嘔出泄出者。豈非未曾得食。脾氣靜息。而予痰以出路耶。世之喜用熱藥峻攻者。 能知此乎。噫。天下之服辛熱。而轉能夜食者多矣。肯因俚言而三思否。 胡卣臣先生曰。 知之深。故言之詳。然皆根據內經。而非創說。又自有神悟。而非襲說。予曏者極歎服王宇泰繆仲淳。真是齊人知管晏耳。

治葉茂卿小男奇證效驗並詳誨門人

葉茂卿乃郎。 出痘未大成漿。其殼甚薄。兩月後尚有著肉不脫者。一夕腹痛。大叫而絕。余取梨汁入溫湯灌之。 少蘇。頃復痛絕。灌之復甦。遂以黃芩二兩煎湯。和梨汁與服。痛止。 令制膏子藥頻服。不聽。其後忽肚大無倫。一夕痛叫。小腸突出臍外五寸。交紐各二寸半。 如竹節壺頂狀。莖物絞摺長八九寸。明亮如燈籠。外症從來不經聞見。余以知之素審。仍為治之。 以黃芩阿膠二味。日進十餘劑。三日後始得小水。五日後水道清利。臍收腫縮而愈。門人駭而問曰。 此等治法。頑鈍一毫莫解。乞明示用藥大意。答曰。夫人一身之氣。全關於肺。 肺清則氣行。肺濁則氣壅。肺主皮毛。痘不成漿。肺熱而津不行也。殼著於肉。 名曰甲錯。甲錯者多生肺癰。癰者壅也。豈非肺氣壅而然與。腹痛叫絕者。壅之甚也。 壅甚則並水道亦閉。是以其氣橫行於臍中。而小腸且為突出。至於外腎弛長。尤其剩事矣。吾以黃芩阿膠清肺之熱。 潤肺之燥。治其源也。氣行而壅自通。源清斯流清矣。緣病已極中之極。惟單味多用。 可以下行取效。故立方甚平。而奏功甚捷耳。試以格物之學。為子廣之。凡禽畜之類。 有肺者有尿。無肺者無尿。故水道不利而成腫滿。以清肺為急。此義前人闡發不到。後之以五苓五皮八正等方治水者。 總之未悟此旨。至於車水放塘。種種劫奪膀胱之劑。則殺人之事矣。可不辨之於蚤歟。 趙我完孝廉次郎。 秋月肺氣不能下行。兩足腫潰。而小水全無。臍中之痛。不可名狀。以手揉左。 則痛攻於右。揉右則痛攻於左。當臍揉熨。則滿臍俱痛。叫喊不絕。利水之藥。 服數十劑不效。用敷臍法。及單服琥珀末至兩許。亦不效。昌見時彌留已極。無可救藥矣。傷哉。 胡卣臣先生曰。 凡求同理者。必不求同俗。嘉言之韜光匿採。寧甘訕謗。曾不令人窺識者。無意求知也。豈見此而有不心折者耶。

議沈若茲乃郎腸澼危證並治驗

沈若茲乃郎。 因痘後食物不節。病瀉。瀉久脾虛。病瘧。遂爾腹痛脹大。三年來服消導藥無算。 腹脹及瀉利總不愈。去歲迎醫。服參苓白朮稍效。醫去仍復如故。病本腹脹。更兼腸澼。 腸澼者。大腸之氣。空洞易走。胃中傳下之物。總不停留。澼出無度。 腥水不臭。十中五死五生之症也。今則病勢轉深。又加四逆矣。暮熱朝涼。一逆也。 大渴引湯救急。二逆也。氣喘不能仰睡。三逆也。多汗煩躁不寧。四逆也。 無病人腹中之氣。運轉收攝。是以身體輕快。大便省約。今為久瀉。遂至氣散不收。 腹之脹。腸之鳴。便出之不自知。皆此故也。氣既散而不收。又服行氣利水之藥。 不愈增其散乎。無病人身中營衛。兩無偏勝。故陽勝則發熱。陰勝則惡寒。病瘧之時。 寒熱交作。猶是陰陽互戰。迨瀉久亡陰。整夜發熱。一線之陰。為陽所乘。 求其相戰。不可得矣。內水虧竭。燎原之火自焚。不得不引外水以濟急。然有形之水。 不足以制無形之火。徒增脹瀉。而重傷其陰氣耳。醫不清其源。以香燥之藥。助火劫陰。 如官桂肉豆蔻等類。用之誤矣。夫男子氣海在於臍下。乃元氣之舍。性命之根也。久瀉則真氣亦散。 勢必上干清道。而不下行。鼻中鼾鼾有聲。不能仰臥。是其徵也。夫此已散之氣。 必不能復歸其處。但冀未散之氣。不致盡散則可耳。屢服木香檳榔蘇子腹皮厚朴等降氣之藥。尤誤之誤矣。至於汗出煩躁。 則陰氣虛盡。孤陽亦不能久留之兆也。總如歲運。有溫熱無寒涼。有生長無收藏。人物能免夭札疵癘乎。 於此而圖旋轉之功。亦難之難矣。若茲見案。轉託戚友。強懇用藥。因以清燥潤肺為主。 阿膠地黃門冬等類同蜜熬膏三斤。渠男三年為藥所苦。得此甘味。稱為糖也。日爭十餘次服之。半月藥盡。 遂至大效。身涼氣平。不渴不煩不瀉。諸症俱退。另制補脾藥末善後。全愈。 胡卣臣先生曰。 久瀉而用潤藥。與症相反。而究竟相宜。議病時先闢三種治法之誤。已隱隱見大意矣。與吳吉長乃室治驗。參看自明。

辨治楊季登二女奇證奇驗

楊季登二女。 俱及笄將字。長女病經閉年餘。發熱食少。肌削多汗。而成癆怯。醫見汗多。 誤為虛也。投以參朮。其血愈錮。余診時見汗出如蒸籠氣水。謂曰此症可療處。全在有汗。 蓋經血內閉。止有從皮毛間透出一路。以汗亦血也。設無汗而血不流。則皮毛乾槁而死矣。宜用極苦之藥。 以斂其血入內。而下通於衝脈。則熱退經行。而汗自止。非補藥所能效也。於是以龍薈丸日進三次。 月餘忽覺經血略至。汗熱稍輕。始減前丸。隻日進一次。又一月。經血大至。 淋漓五日。而諸病全瘳矣。第二女亦病多汗。食減肌削。診時手間筋掣肉顫。身倦氣怯。 余曰。此大驚大虛之候。宜從溫補者也。遂於補劑中多加茯神棗仁。投十餘劑。全不對病。 余為徘徊治法。因自訐曰。非外感也。非內傷也。非雜症也。虛汗振掉不寧。 能受補藥。而病無增減。且閨中處子。素無家難。其神情渾似喪敗之餘。此曷故耶。 忽而悟曰。此必邪祟之病也。何為其父不言。甚有可疑。往診問其面色。曰時赤時黃。 余曰。此症確有邪祟。附入臟腑。吾有神藥可以驅之。季登才曰。此女每晚睡去。 口流白沫。戰慄而絕。以薑湯灌至良久方蘇。挑燈侍寢防之。亦不能止。因見所用安神藥甚當。 兼恐婿家傳聞。故不敢明告也。余曰。何不蚤言。吾一劑可愈。乃以犀角羚羊角龍齒虎威骨牡蠣粉鹿角霜人參黃耆等藥合末。 令以羊肉半斤。煎取濃汁三盞。盡調其末。一次服之。果得安寢。竟不再發。 相傳以為神異。余蓋以祟附於身。與人之神氣支持。亦逼處不安。無隙可出。故用諸多靈物之遺形。 引以羊肉之膻。俾邪祟轉附骨角。移從大便而出。仿上古遺精變氣祝繇遺事。充其義耳。吾鄉熊仲紓先生幼男去疾。 髫齡患一奇症。食飲如常。但脈細神呆。氣奪色夭。仲翁曰。此何病也。 余曰。病名淹牒。左傳所謂近女室晦。即是此病。彼因近女。又遭室晦。 故不可為。令郎受室晦之邪。而未近女。是可為也。即前方少加牛黃丸。服旬日而安。今壬午去疾已舉孝廉矣。 胡卣臣先生曰。辨症用藥。通於神明。究莫測其涯涘。

直敘顧諟明二郎三郎布痘為宵小所誤

顧諟明公郎種痘。 即請往看。其痘苗淡紅磊落。中含水色。明潤可愛。且顆粒稀疏。如晨星之麗天。 門下醫者。先已誇為狀元痘。昌未知也。躊躇良久。明告曰。此痘熱尚未退。 頭重頸軟。神躁心煩。便泄青白。全自一團時氣外感。兼帶內虛。若用痘門通套藥。 必危之道也。諟明毫不動念。適值二尹請同挨戶查賑饑民。出街親董其事。余忙造其契戚家謂曰。我觀諟明公郎在家布痘。 而精神全用於賑饑。雖仁人長者之事。然此等處。他人可代。乃自任不辭。明明言之。 絕不回顧。此必有醫者誇美獻諛。而信之篤耳。不然豈有倒行逆施之理哉。此痘必得一二劑藥。先退其外感。 則痘不治自痊。若遲二三日。緩無及矣。相煩速往朝陽門內外追尋。直述鄙意。其戚聞言即往。 余亦回寓修書投之。其辭激切。不避嫌疑。傍晚一僕攜回書至。擲於几上。忿忿而去。 余以為諟明之見責也。折視。則云尊翁大人。必欲得方。始肯服藥。余即定一方。 並詳論方中大意。令僮輩齎送。僮輩竊謂余之不智也。一日三四次奔走大人之門。是自忘其恥辱矣。吁嗟。 余豈不自愛。但當群小矇蔽時。倘得一撥立轉。所全頗鉅。於是親送其方至門。則內戶已扃。 閽人收之。次早送進。余暗地獨行。往返六里。以圖心安。次日再托其戚。 促之進藥。則云既是狀元痘。何必服藥耶。此後即欲一造其庭。末繇矣。吁嗟。 朝廷之上。任者議者。不妨互用。使余得與其側。此兒即不服藥。亦必無死法。 蓋感症在身。而以鰕魚雞筍發痘之物雜投。誤上加誤。適所以促其亡耳。才至六日而壞。正應感症壞期。 若痘出既美。即有意外變症。亦在半月一月矣。越二日。三公郎即發熱布痘。仍夾時氣外感。 仍用前醫。仍六日而壞。旬日間兩兒為一醫所殺。諟明引為己辜。設局施藥於城隍廟。余偶見之。 蹙然曰。盛德之人。恐懼修省。皇天明神。豈無嘿庇。然賞善自應罰惡。 而殺兒之醫。寧無速奪其算耶。一夕此醫暴亡。余深為悚惕。然尚有未暢者。左右之宵人。未嘗顯誅也。 胡卣臣先生曰。 讒諂蔽明。邪曲害正。今古一轍。而幽憤所至。真足以動鬼神之吉凶。

論劉筠枝長郎失血之證

筠翁長郎病失血。 歲二三發。其後所出漸多。咳嗽發熱。食減肌削。屢至小康。不以為意。 夏秋間偶發寒熱如瘧狀。每夜達曙。微汗始解。嗣後寒熱稍減。病轉下利。醫謂其虛也。 進以參朮。胸膈迷悶。喉音窒塞。服茯苓山藥預收紅鉛末。下黑血塊數升。胸喉頓舒。 而容亦轉。筠翁神之。以為得竹破竹補之法也。加用桂附二劑。於是下利一晝夜十數行。飲食難入。 神識不清。病增沉劇。僕診其脾脈大而空。腎脈小而亂。肺脈沉而伏。筠翁自謂知醫。 令僕疏方。並問此為何症。僕曰。此症患在亡陰。況所用峻熱之藥。如權臣悍帥。 不至犯上無等不已。行期在立冬後三日。以今計之。不過信宿。無以方為也。何以言之。 經云。暴病非陽。久病非陰。則數年失血。其為陽盛陰虛無疑。況食減而血不生。 漸至肌削而血日槁。虛者益虛。盛者益盛。勢必陰火大熾。上炎而傷肺金。咳嗽生痰。 清肅下行之令盡壅。繇是腎水無母氣以生。不足以蔭養百骸。柴柵瘦損。每申酉時灑淅惡寒。轉而熱至天明。 微汗始退。正如夏日炎蒸。非雨不解。身中之象。明明有春夏無秋冬。用藥方法。 不亟使金寒水冷。以殺其勢。一往不返矣。乃因下利誤用參朮補劑。不知肺熱已極。止有從皮毛透出一路。 今補而不宣。勢必移於大腸。所謂肺移熱於大腸。傳為腸澼者是也。至用紅鉛末下黑血者。蓋陽分之血。 隨清氣行者。久已嘔出。其陰分之血。隨濁氣行至胸中。為膜原所蔽。久瘀膈間者。 得經水陰分下出之血。引之而走下竅。聲應氣求之妙也。久積頓寬。面色稍轉。言笑稍適者。 得其下之之力。非得其補之之力也。乃平日預蓄此藥。必為方士所惑。見為真陽大藥。遂放膽加用。 桂附燥熱。以盡劫其陰。惜此時未得止之。今則兩宀º脈亂。火燔而泉竭。脾胃脈浮。 下多陰亡。陽無所附。肺脈沉伏。金氣縮斂不行。神識不清。而魄已先喪矣。 昔醫云。亂世溷濁。有同火化。夫以火濟火。董曹乘權用事。漢數焉得不終耶。 胡卣臣先生曰。論症論藥。俱從卓識中流出。大有關係之作。

論錢小魯嗜酒積熱之證

錢小魯奕秋之徒也。 兼善飲。每奕必飲。飲必醉。歲無虛日。辛巳秋。浩飲晚歸。 嘔吐寒熱兼作。骨節煩疼。醫以時行感冒表散藥治之。不愈。更醫知為酒毒。於寒涼藥中用熱藥為鄉導。 治之亦不愈。臥床二十餘日。始請余診。其脈洪大促急。身耎著席不能動展。左腿痛如刀刺。 鼻煤。從病起至是。總不大便。此癰疽之候也。歸語兩門人。王生欣然有得。 曰。迄今燥金司令。酒客素傷濕熱。至此而發。金盛則木衰。是以筋骨疼痛。 而不能起於床。臟燥而腑亦燥。是以津液乾枯。而大腸失其潤。以清金潤燥治之可矣。吳生曰。 不然。酒毒大發。腸胃如焚。能俟掘井取水乎。是必以大下為急也。余曰。 下法果勝。但酒客胃氣。素為多嘔所傷。藥入胃中。必致上壅。不能下達。 即敷臍導腸等法。無所用之。掘井固難。開渠亦不易。奈何奈何。吾為子輩更開一竇。 夫酒者清冽之物。不隨濁穢下行。惟喜滲入者也。滲入之區。先從胃入膽。膽為清淨之府。 同氣相交故也。然膽之收攝無幾。其次從胃入腸。膀胱滲之。化溺為獨多焉。迨至化溺。 則所存者酒之餘質。其烈性實惟膽獨當之。每見善飲者。必慢斟緩酌。以俟腹中之滲。若連飛數觥。 有傾囊而出耳。是以酒至半酣。雖懦夫有揮拳罵座之膽。雖窶人有千金一擲之膽。雖狷士有鑽穴逾垣之膽。甚至凶徒有撫劍殺人之膽。 以及放浪形骸之流。且有一飲數斛。不顧餘生之膽。以小魯之赤貧。而膽不喪落者。夫非藉貲於酒乎。 其受病實有較他人不同者。蓋膽之腑。原無輸瀉。膽之熱。他人可移於腦。濁涕從鼻竅源源而出。 亦少殺其勢。若小魯則陽分之陽過旺。陽分之陰甚衰。髮鬢全無。直似南方不毛之地。熱也極矣。 肯受膽之移熱乎。幸其頭間多汗。腦熱暗泄。不為大患。乃膽熱既無可宣。又繼以酒之熱時之燥。 熱淫內熾。脈見促急。幾何不致極憊耶。故膽之熱汁滿而溢出於外。以漸滲於經絡。則身目俱黃。 為酒癉之病。以其滲而出也。可轉驅而納諸膀胱。從溺道而消也。今獨攻環跳之穴。則在膽之本屬。 可無驅矣。且其步履素為此穴所苦也。受傷已久。氣離血散。熱邪彌滿留連。服藥縱多。 有拒而不納耳。何能取效。即欲針之。此久傷之穴。有難於抉瀉者。設遇良工如古人輩。 將何法以處此乎。吾更有慮焉。有身以後。全賴穀氣充養。穀氣即元氣也。谷入素少之人。 又即藉酒為元氣。今以病而廢飲。何所恃為久世之資耶。吾諦思一法。先搐腦中黃水出鼻。次針膽穴之絡腦間者數處。 務期膽中之熱。移從腦鼻而出。庶乎環跳穴中。結邪漸運。而腸胃之枯槁漸回。然後以瀉膽熱之藥入酒中。 每日仍痛飲一醉。飲法同而酒性異。始得陰行而妙其用。蓋其以生平之偏。造為堅壘。必藉酒為鄉導。 乃克有濟也。豈清金潤燥與下奪之法。能了其局乎。兩生踴躍曰。蒙誨治法。令人心地開朗。 請筆之以志一堂授受之快。錄此付渠子。令送商顧幼疏孝廉求救。小魯竟阻之。或以余言為不然耶。 胡卣臣先生曰。先寫全神。後論治法。大是奇觀。

面論李繼江痰病奇證

李繼江三二年來。 嘗苦咳嗽生痰。胸膈不寬。今夏秋間臥床不起。瀕亡者再。其人以白手致素封。因無子自危。 將家事分撥。安心服死。忽覺稍安。亦心死則身康之一徵也。未幾仍與家事。其病復作。 然時作時止。疑為不死之病也。聞余善議病。托戚友領之就診。見其兩頤旁。有小小壘塊數十高出。 即已知其病之所在。因詰之曰。爾為何病。曰咳嗽。曰嗽中情狀。試詳述之。 曰內中之事。愚者不知。是以求明耳。余為哂曰。爾寒暑飢渴。悉不自知耶。 觀爾脈盛筋強。必多好色。而喜任奔走。本病宜發癰疽。所以得免者。以未享膏粱之奉。 且火才一動。便從精孔泄出耳。然雖不病癰。而病之所造。今更深矣。爾胸背肩髃間。 巉巖如亂石插天。櫛比如新筍出土。嵌空如蜂蓮之房。芒銳如棘慄之刺。每當火動氣升。痰壅緊逼之時。 百苦交煎。求生不生。求死不死。比桁楊之罪人十倍過之。尚不自知耶。渠變容頓足而泣曰。 果實如此。但吾說不出。亦無人說到耳。昔年背生癰癤。幸未至大害。然自癤愈。 咳嗽至今。想因誤治所成。亦未可知。余曰不然。由爾好色作勞。氣不歸元。 騰空而上。入於肝肺散葉空隙之間。膜原之內者。日續一日。久久漸成熟路。只俟腎氣一動。 千軍萬馬。乘機一時奔輳。有入無出。如潮不返。海潮兼天湧至。倘後潮不熄。 則前後古今。冤於此病者。不知其幾。但爾體堅堪耐。是以病至太甚。尚自無患。 不然者久已打破崑崙關矣。爾宜歸家休心息神。如同死去。俾火不妄動。則痰氣不為助虐。而胸背之堅壘。 始有隙可入。吾急備藥。為爾覆巢搗穴。可得痊也。渠駭然以為遇仙。托主僧請以五金購藥。 十金為酬而去。次日復思病未即死。且往鄉徵租。旬日襄事。購藥未遲。至則因勞陡發。 暴不可言。痰出如泉。聲響如鋸。面大舌脹。喉硬目突。二日而卒於鄉。真所謂打破崑崙關也。其人遇而不遇。亦顧家不顧身之炯戒矣。治法詳陰病論。 胡卣臣先生曰。論病從外灼內。因流識源。精鑑全非影響。

吳添官乃母厥巔疾及自病真火脫出治驗

吳添官生母。 時多暴怒。以致經行復止。入秋以來。漸覺氣逆上厥。如畏舟船之狀。動輒暈去。 久久臥於床中。時若天翻地覆。不能強起。百般醫治不效。因用人參三五分。略寧片刻。 最後服至五錢一劑。日費數金。意圖旦夕苟安。以視稚子。究竟家產盡費。病轉凶危。 大熱引飲。腦間有如刀劈。食少瀉多。已治木無他望矣。聞余返婁。延診過。 許以可救。因委命以聽焉。余以怒甚則血菀於上。而氣不返於下者。名曰厥巔疾。厥者逆也。 巔者高也。氣與血俱逆於高巔。故動輒眩暈也。又以上盛下虛者。過在少陽。少陽者足少陽膽也。 膽之穴皆絡於腦。鬱怒之火。上攻於腦。得補而熾。其痛如劈。同為厥巔之疾也。 風火相煽。故振搖而熱蒸。土木相凌。故艱食而多瀉也。於是會內經鐵落鎮墜之意。以代赭石龍膽草蘆薈黃連之屬。 降其上逆之氣。以蜀漆丹皮赤芍之屬。行其上菀之血。以牡蠣龍骨五味之屬。斂其浮游之神。最要在每劑藥中。 生入豬膽汁二枚。蓋以少陽熱熾。膽汁必干。亟以同類之物濟之。資其持危扶顛之用。病者藥一入口。 便若神返其舍。忘其苦口。連進十餘劑。服豬膽二十餘枚。熱退身涼。飲食有加。 便瀉自止。始能起床行動數步。然尚覺身輕如葉。不能久支。僕恐藥味太苦。不宜多服。 減去豬膽及蘆龍等藥。加入當歸一錢。人參三分。薑棗為引。平調數日而全愈。母病愈而添官即得腹痛之病。 徹夜叫喊不絕。小水全無。以茱連湯加玄胡索投之。痛始安。又因傷食復發。病至二十餘日。 肌肉瘦削。眼胞下陷。才得略寧。適遭家難。症變壯熱。目紅腮腫。 全似外感有餘之候。余知其為激動真火上焚。令服六味地黃加知柏三十餘劑。其火始退。退後遍身瘡痍黃腫。腹中急欲得食。 不能少待片頃。整日哭煩。余為勉慰其母曰。旬日後腹稍充。氣稍固。即不哭煩矣。 服二冬膏而全瘳。此母子二人。皆極難辨治之症。竟得相保。不大快哉。 胡卣臣先生曰。二病最多。此案深足嘉惠來學。

論體盛絕孕治法

一友繼室夫人。 身體肥盛。經候雖調。從未孕育。令僕定方而施轉移化機之藥。雖從古醫書所未載。然可得言也。 蓋山之不可葬者五。童斷過石獨。縱有明師。無所施其翦裁。以故女之不可孕。如方書所志生稟之殊。 非人工所能改移者。可不更論。若夫生稟不殊。但為形軀所累。而嗣孕終不乏者。古今來不知凡幾。 第夫婦之愚。天然湊合之妙。雖聖神有不能傳者。所以方書缺焉未備耳。僕試言之。地之體本重厚。 然得天氣以苞舉之。則生機不息。若重陰冱寒之區。天日之光不顯。則物生實罕。人之體中肌肉豐盛。 乃血之榮旺。極為美事。但血旺易至氣衰。久而彌覺其偏也。夫氣與血。兩相維附。 何以偏衰偏旺耶。蓋氣為主。則血流。血為主。則氣反不流。非真氣之衰也。 氣不流有似於衰耳。所以一切補氣之藥。皆不可用。而耗氣之藥。反有可施。緣氣得補則愈錮。 不若耗之以助其流動之勢。久而久之。血仍歸其統握之中耳。湖陽公主。體肥受孕。然不能產也。 進諸御醫商之。得明者定一傷胎之方。服數十劑。而臨產始得順利。母子俱無災害。蓋肥滿之軀。 胎處其中。全無空隙。以故傷胎之藥。止能耗其外之血肉。而不能耗其內之真元也。此用藥之妙也。 僕仿是意而制方。預為受胎之地。夫豈無術而杜撰乎。然而精誠之感。貫於金石。女之宜男者。 先平其心。心和則氣和。氣和則易於流動充滿也。其次在節食。仙府清肌。恆存辟穀。 宮中細腰。得之忍飢。志壹動氣。何事不成耶。而且為齋心積德。以神道之教。 補藥餌之不逮。有不天人葉應者乎。僕於合浦求珠。藍田種玉之舉。而樂道之。 胡卣臣先生曰。 觀此一論。不必問方。而已得其意之所存。破盡尋常窠臼矣。奇創奇創。

華太夫人餌術方論

天御孝廉太夫人。 宿有胸膈氣脹小恙。近臻勿藥矣。孝廉膝下承歡。不以三公易一日者。今而後喜可知也。然以太夫人福體凝重。 惟恐日增一日。轉為暮年之累。欲僕訂方。及早圖之。僕不覺悚然而動於衷曰。孝廉未嘗習醫。 乃思治未病消未萌。何其深於醫旨若是。以知子道之貫徹者。無微不入矣。經曰。陰精所奉者其人壽。 太夫人陰血有餘。即年過百歲。而形不衰。此可不問而知者。然形盛須充之以氣。而氣者漸衰漸耗之物。 必欲兩得其平。所藉於藥力不少耳。況氣復有陰陽之別。身半以上陽主之。身半以下陰主之。陰氣過盛而乘陽位。 則胸膈脹悶不舒。所謂地氣上為云者是也。云生而天地之寥闊。頃刻窒塞矣。故陰氣不可盛也。陰氣盛。 勢不得不用耗散之藥。氣日耗。則體日重。又不能兼理之術也。湖陽公主以體盛難產。御醫為制枳殼厚朴等耗氣之藥。 名曰瘦胎散。亦以當其壯年耳。若夫年高氣弱之時。而可堪其耗散乎。我儀圖之。至人服天氣而通神明。 只此一語。足為太夫人用藥之准矣。蓋天食人以五氣者也。地食人以五味者也。以地之味養陰。不若以天之氣養陽。 藥力既久。天氣運而不積。挈地氣以周旋。所謂載華岳而不重者。大氣舉之之謂也。方用茅山蒼朮一味。 取其氣之雄烈。可驅陰邪而通天氣。本草列之上品。仙經號為山精者。誠重之也。每歲修事五七斤。 每早百沸湯吞下三錢。秋月止服二錢。另用天門冬一錢。煎湯吞下。初服一兩月。微覺其燥。 服至百日後。覺一日不可缺此矣。服之一年。身體輕健。服之三年。步履如飛。 黑夜目中有光。可燭幽隱。所謂服天氣而通神明者。其不誣如此。食物諸無所忌。但能稍遠肥甘。 白飯香疏苦茗。種種清勝尤妙。僕餌術以後。身健無病。今服三十餘斤矣。 胡卣臣先生曰。此成方也。用之通天氣以苞舉乎地。覺制方之人。未必辨此。

陸子堅調攝方論

子堅玉體清和。 從來無病。邇因外感之餘。益以飢飽內傷。遂至胸膈不快。胃中隱隱作痛。有時得食則已。 有時得食反加。大便甚艱。小水不暢。右關之脈。乍弦乍遲。不相調適。 有似錮疾之象。用藥得當。驅之無難。若歲久日增。後來必為大患。大意人身胃中之脈。 從頭而走於足者也。胃中之氣。一從小腸而達於膀胱。一從小腸而達於大腸者也。夫下行之氣。濁氣也。 以失調之故。而令濁氣亂於胸中。干其清道。因是窒塞不舒。其始本於病時。胃中津液。 為邪火所爍。至今津液未充。火勢內蘊。易於上燎。所以得食以壓其火則安。然邪火熾則正氣消。 若食飲稍過。則氣不能運轉其食。而痛亦增。是火不除則氣不復。氣不復則胃中清濁混亂。不肯下行。 而痛終不免也。病屬胃之下脘。而所以然之故。全在胃之中脘。蓋中者。上下四旁之樞機。 中脘之氣旺盛有餘。必驅下脘之氣入於大小腸。從前後二陰而出。惟其不足。所以反受下脘之濁氣而撓指也。夫至人之息以踵。 呼之於根。吸之於蒂者也。以濁氣上干之故。究竟吸入之氣。艱于歸根。且以痛之故。 而令周身之氣。凝滯不行。亦非細故也。為訂降火生津下氣止痛一方。以為常用之藥。尚有進者。 在先收攝腎氣。不使外出。然後濁氣之源清。而膀胱得吸引上中二焦之氣以下行。想明哲知所務矣。 胡卣臣先生曰。 言一病即知其處。既知其處矣。又知其上下正反之因。猶珠玉之光。積而成照。非有意映重淵連赤極也。

與黃我兼世兄書

尊夫人驚痰堵塞竅隧。 肝肺心包絡間。無處不有。三部脈虛軟無力。邪盛正衰。不易開散。有欲用湧劑稍吐十分之三。 誠為快事。弟細籌之。此法殆不可行。蓋湧法正如兵家劫營之法。安危反掌。原屬險道。 況痰迷不過片晌耳。設以湧藥投之。痰才一動。人即暈去。探之指不得入。咽之氣不能下。 藥勢與病勢相扼。轉致連日不蘇。將若之何。無已。如丹溪所云。懼吐者宜消息下之乎。 不知竅隧之痰。萬不能導。即導之下行。徒傷脾氣。痰愈窒塞。此法亦不可用也。 為今之計。確以理脾為先。脾氣者。人身健運之陽氣。如天之有日也。陰凝四塞者。 日失其所。痰迷不省者。脾失其權耳。理脾則如烈日當空。片云纖翳。能掩之乎。 其次莫如清肺。肺為將帥之官。氣清則嚴肅下行。氣下行。則痰之藉為堅城固壘者。方示以暇。 而可用其攻擊之力。所謂攻堅則暇者亦堅。攻暇則堅者亦暇是也。今四末腫麻。氣壅已甚。尤不可不亟亟矣。 其理脾之法。須藥餌與食飲相參。白飯香蔬苦茗。便為佳珍。不但滑膩當禁。即粥亦不宜食。 以粥飲之。結為痰飲易易耳。不但雜食當禁。即飯食亦宜少減。以脾氣不用以消穀。轉用之消痰。 較藥力萬萬耳。其辛辣酒脯。及煎爆日曝之物。俱能傷肺。並不宜食。至於用藥。 弟自有節次矩矱。俟日漸輕安。來春方奏全最也。緣此病人不識治。前賢亦未見高出手眼。弟思之累日。 竊以為要領在是。所以必欲持久者。與金城方略同意。且先除脅從。後殲巨魁。自勢所不易捷得之事。惟臺兄裁酌進教。毋謂小恙過矜。迂遠不切。幸孔幸孔。 驚痰之來。 始於肝膽。冬月水氣歸根。不敢攻治。故但以理脾藥平調。必至春月木旺。才用四君子湯加龍膽草蘆薈代赭石黃連青黛等藥為丸。服之痰迷之證。果獲全瘳。此後不發。 胡卣臣先生曰。情形方略。指畫無遺。古名將中求其人。不可多得也。

辨黃鴻軒臂生癰癤之證並治驗

黃鴻軒手臂忽生癰癤。 蔓腫無頭。痛極莫耐。外科醫者。咸謂熱毒所致。揆之平素。淡泊明志。 寧靜居心。絕無生熱致毒之因。究莫識其所起也。尊公我兼。謂昌善議病。盍舍樽俎而一代庖人乎。 昌曰。吾議此證。請先為致賀。後乃言之。瘡瘍之起。莫不有因。 外因者。天行不正之時毒也。起居傳染之穢毒也。內因者。醇酒厚味之熱毒也。鬱怒橫決之火毒也。 治火毒與治諸毒。原自天淵。蓋火與元氣。勢不兩立。以寒涼折之。則元氣轉漓矣。 鴻軒於四者總無其因。不問知為胎毒之餘也。凡人稟受天地之氣。有清濁之不同。惟純粹以精之體。其福澤壽算。 俱不可限量。然從父母媾精而有身。未免夾雜欲火於形骸。所賴者。惟在痘瘡一舉。暗將所藏欲火。 運出軀外。復其粹精之恆體。如礦金相似。必經紅爐煅煉。而渣滓與精瑩。始分之為兩。 吾常以此法觀出痘者之眸子。七八日後。眼開之時。黑白分明者。精金也。赤筋紅膜包裹者。 混金也。至於瞳人模糊。神光不現。則全非金矣。鴻軒幼時出痘太多。元氣不能充灌。 又為雜證所妨。臟腑中之火毒雖盡。而軀殼間之留滯猶存。所以痘癰之發。必於手足之委中曲池者。則以零星小毒。 無處可容。而潛避於呼吸難到之處耳。今之癰癤。正當委中之穴。其為痘毒何疑。毒伏肘腋之下。 原無所害。但粹精之體。微有夾雜。是亦寶鑑之纖塵。白璧之微瑕也。日者太和元氣。 充滿周身。將十五年前之餘滓。盡欲化為膿血而出。他人見之為毒。吾蚤已卜其為興者機矣。豈有暢於四肢。 而不發於事業者哉。治法外用馬齒莧熬膏。攻之速破。內用保元湯。托之盡出。仍以痘癰門藥為治。 即日自當痊愈。必不似瘡毒之曠日持久。但不識證。而以治瘡毒寒涼瀉火諸藥投之。適以增楚貽患耳。孰謂外科小恙。可無樽俎折衝之人耶。如法治之。潰出膿水甚多。果不用生肌長肉而自愈。 胡卣臣先生曰。 以慧心辨證。竟出恆理。而降衷所以不齊。受衷所以相遠之故。盡逗毫端。治火一法。礦金一喻。驗目一訣。種種指示。俱足令人心開神爽。

論士大夫喜服種子壯陽熱藥之誤

人生有性分之樂。 有勢分之樂。有形體康健之樂。性分之樂。四時皆春。萬物同體。雖環堵蕭然。 而樂在也。雖五官弗備。而樂在也。雖夷狄患難。而樂亦在也。溪山風月。 有我便是主人。木石禽魚。相親悉為好友。何取溺情枕蓆。肆志淫佚也哉。即造物小兒。 無所施其播弄矣。至於勢分之樂。與康健難老之樂。惟福厚者。始兼有之。蓋得貴之與得壽。 其源若有分合兩途。少年芚樸不凋。此壽基也。而嫌其精采不露。髫齜機神流動。此貴徵也。 而嫌其渾敦太鑿。此其間半予天。半予人。而後天奉若之功。不知費幾許小心。然後可凝休而永命。 故在得志以後。既知此身為上天托界之身。自應葆精嗇神。以答天眷。若乃女愛畢席。男歡畢輸。 竭身中之自有。而藉資於藥餌。責效於眉睫。致宵小無知之輩。得陰操其禍人之術。以冀捷獲。 雖前代之覆轍皆然。而今時為益烈矣。蓋今者雍熙之象。變為繁促。世運已從火化。復以躁急之藥濟之。 幾何不喪亡接踵乎。此道惟岐黃言之甚悉。但仕宦家不肯細心究討耳。其云。凡陰陽之道。陽密乃固。 兩者不和。如春無秋。如冬無夏。是故因而同之。是謂聖度。此段經文。 被從前註解埋沒。不知乃是明言聖人於男女之際。其交會之法度。不過使陽氣秘密。乃得堅固不泄耳。然而陰陽貴相和。 有春無秋。是無陰也。有冬無夏。是無陽也。所以聖人但調其偏。以歸和同。 允為交會之法度而已。夫聖人太和元氣。生機自握。我觀夫調琴弄瑟。考鍾伐鼓。雖閨坤之性情克諧。 而況於己身之血氣。禮陶樂淑。仁漸義摩。雖民物之殷阜坐致。而況於一人之嗣胤。所以凡為廣嗣之計者。 其用藥之准。但取純正以召和。無取雜霸以兆戾也。而經文又云陰平陽秘四字。尤足互暢其義。蓋陰得其平。 而無過不及。然後陽得其秘。而不走泄也。此可見陽之秘密。乃神聖交會所首重。然欲陽之秘密。 即不得不予其權於陰。正以陽根於陰。培陰所以培陽之基也。今人以峻烈之藥。劫盡其陰。以為培陽。 益以房幃重耗。漸至髓消肉減。神昏氣奪。毛瘁色夭。尚不知為藥所誤。可勝悼哉。 向見一浙醫宋姓者。在京師製成大顆彈丸。遍送仕宦。託名臍帶胎髮。其實用煉過硫磺在內。服之令人陽道驟堅可喜。 未幾燥病百出。吾鄉諸大老受其禍者。歷歷可指。近遊鹿城。聞張鴻一孝廉。以進紅鉛傷腦。 而日夜精流不止。蓋腦為髓海。腦熱而通身之髓盡奔。究竟熱未除而髓先竭。骨痿艱行矣。至婁過天如先生舊宅。 見鼻中濁涕。凡落板壁者。深黃之色。透入木中。剗刷不除。詢之。 亦由服種子熱藥所致。後以傷風小恙。竟至不起。噫嘻。腦熱已極。蒸涕為黃。 出鼻之熱。尚能透木。曾不省悟。至熱極生風。尚治外而不治內也。復何言哉。 吾鄉劉石閭先生。服熱藥而病消渴。醫者鄧橘存。堅令服六味地黃湯千劑。果效。蓋得於壯水之主。 以制陽光之旨也。高郵袁體仁種子經驗方。皆用陰陽兩平之藥。蓋得於陰平陽秘之旨也。此老於醫而審於藥者。因並表之。 又方士取黑鉛之水。名為神水金丹以惑人。凡痰火之病。初得其下行之力。亦覺稍爽。而不知鉛性至燥。 轉致劫陰。為害反大。又有用蒸臍之藥。名彭祖接命之法者。夫臍為人之命根。以麝香硫黃附子等大熱散氣之藥。 加艾火而蒸灼。幸而不中真氣。尚無大害。若蒸動真氣。散越不收。擾亂不寧。 有速斃耳。聞婁中老醫穆雲谷。常誨人曰。蒸臍一法。有損無益。斷不可行。旨哉言矣。亦並表之。 胡卣臣先生曰。 艱嗣之故有五。一曰性偏刻。好發人陰私。一曰好潔。遇物多不適意處。一曰慳吝。 持金錢不使漏一線。一曰喜孌童。非其所用。肝筋急傷。一曰多服熱藥。鑠真陰而盡之。 嘉言此論。曲暢經旨。以闢方士之謬。而破輕信之惑。真救世之藥石也。

論治傷寒藥中宜用人參之法以解世俗之惑

傷寒病有宜用人參入藥者。 其辨不可不明。蓋人受外感之邪。必先發汗以驅之。其發汗時。惟元氣大旺者。外邪始乘藥勢而出。 若元氣素弱之人。藥雖外行。氣從中餒。輕者半出不出。留連為困。重者隨元氣縮入。 發熱無休。去生遠矣。所以虛弱之體。必用人參三五七分。入表藥中。少助元氣。 以為驅邪之主。使邪氣得藥。一湧而去。全非補養虛弱之意也。即和解藥中有人參之大力者居間。外邪遇正。 自不爭而退舍。設無大力者當之。而邪氣足以勝正氣。其猛悍縱恣。安肯聽命和解耶。故和解中之用人參。 不過藉之以得其平。亦非偏補一邊之意也。而不知者。方謂傷寒無補法。邪得補彌熾。斷不敢用。 豈但傷寒一證。即痘疹初發不敢用。瘧痢初發不敢用。中風中痰中寒中暑。及癰疽產後。初時概不敢用。 而虛人之遇重病。一切可生之機。悉置之不理矣。古今諸方。表汗用五積散參蘇飲敗毒散。和解用小柴胡湯白虎湯竹葉石膏湯等方。 都用人參。皆藉人參之力。領出在內之邪。不使久留。乃得速愈為快。奈何世俗不察耶。 獨不見感入體虛之人。大熱呻吟。數日間爍盡津液。身如枯柴。初非不汗之。汗之熱不退。 後非不和之下之。和之下之。熱亦不退。醫者技窮。委身而去。不思內經所言。 汗出。不為汗衰者死。三下而不應者死。正謂病人元氣已漓。而藥不應手耳。夫人得感之初。 元氣未漓也。惟壯熱不退。灼干津液。元氣始漓。愚哉愚哉。倘起先藥中用人參三五七分。 領藥深入驅邪。即刻熱退神清。何致汗下不應耶。況夫古今時勢不同。膏粱藜藿異體。李東垣治內傷兼外感者。 用補中益氣。加表藥一二味。熱服而散外邪。有功千古。姑置不論。止論傷寒專科。 從仲景以至於今。明賢方書充棟。無不用人參在內。何為今日醫家。單單除去人參不用。以阿諛求容。 全失一脈相傳宗旨。其治體虛病感之人。百無一活。俟閻君對簿日知之。悔無及矣。乃市並不知醫者。 又交口勸病人不宜服參。目睹男女親族死亡。曾不悟旁操鄙見害之也。謹剖心瀝血相告。且誓之曰。今後有以發表和中藥內。 不宜用人參之言誤人者。死入犁耕地獄。蓋不當用參而用之殺人者。皆是與黃耆白朮當歸乾薑肉桂大附子等藥。同行溫補之誤所致。不與羌獨柴前芎桔芷芩膏半等藥。 同行汗和之法所致也。汗和藥中兼用人參。從古至今。不曾傷人性命。安得視為砒鴆刀刃。固執不思耶。 最可恨者。千百種藥中。獨歸罪人參君主之藥。世道人心。日趨於疾視長上。其醞釀皆始於此。昌安敢與亂同事。而不一亟辨之乎。 附人參敗毒散注驗 嘉靖己未。 五六七月間。江南淮北。在處患時行瘟熱病。沿門闔境。傳染相似。用本方倍人參。 去前胡獨活。服者盡效。全無過失。萬曆戊子己丑年。時疫盛行。凡服本方發表者。 無不全活。又云。饑饉兵荒之餘。飲食不節。起居不常。致患時氣者。 宜同此法。昌按彼時用方之意。倍加人參者。以瘟氣易染之人。體必素虛也。其用柴胡即不用前胡。 用羌活即不用獨活者。以體虛之人不敢用復藥表汗也。饑饉兵荒之餘。人已內虛久困。非得人參之力以驅邪。邪必不去。 所以服此方者。無不全活。今崇禎辛巳壬午。時疫盛行。道殣相藉。各處醫者。 發汗和中藥內。惟用人參者。多以活人。更有發癍一證最毒。惟用人參入消癍藥內。全活者多。 此人人所共見共聞者。而庸愚之人。泥執不破。誠可哀也。又有富貴人。平素全賴參朮補助。 及遇感發。尚不知而誤用。譬之賊已至家。閉門攻之。反遭凶禍者有之。此則誤用人參為溫補。不得借之為口實也。 胡卣臣先生曰。 將傷寒所以用人參之理。反覆辯論。即婦人孺子聞之。無不醒然。此立言之善法也。

詳論趙三公郎令室傷寒危症始末並傳誨門人

趙景翕太史。 聞昌來虞譚醫。一旦先之以駟馬。昌心儀其賢。欲敬事而效藥籠之用久矣。孟冬末。三公郎令室。 患傷寒。醫藥無功。漸至危篤。先日進白虎湯。其熱稍緩。次日進人參白虎湯。 其勢轉重。皇皇求醫。因而召診。昌聞其咳聲窘迫。診其脈數無力。壯熱不退。 肌膚枯澀。沉困不食。語景翕先生曰。此病大難為。惟不肖尚可悉心圖成。以報知己。 疏方用仲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四味。先生頗疑麻黃僭汗。因問錢宗伯。公郎服西河柳犀角而疾瘳。今可用乎。昌曰。 論太陽陽明兩經合病。其症頗似。但彼病秋熱。此病冬寒。安得比而同治。況病中委曲多端。 河柳犀角。原非正法。惟仲景麻杏甘石一湯。允為此病天造地設。有一無二之良法。先生韙之。 其房中女伴。以不省宜話。兼未悉昌之生平。爭用本地經驗名家。乃至服河柳而表終不解。服犀角而里終不解。 且引熱邪直攻心臟。其顛悖無倫。較胃實譫語更增十倍。醫者始辭心偏。不可救藥。吁嗟。 人心位正中央。皇建有極。而何以忽偏耶。傷寒膀胱蓄血。有如狂一證。其最劇者。 間一發狂。旋覆自定。即心臟最虛。元神飛越者。間有驚狂臥起不安一證。未聞有心偏之說也。 而病者何以得此乎。未幾陽反獨留。形如煙燻。髮直頭搖。竟成心絕之候。此段疑案。 直若千古不決。孰知有麻杏甘石為持危扶顛之大藥也哉。門人請曰。麻杏甘石湯。不過一發表藥耳。何以見其能起危困。 萬一用之罔效。又何以起後學之信從耶。余曰。此淵源一脈。仲景創法於前。吾闡揚於後。 如錐入木。如範鎔金。所以稱為天造地設。有一無二之法。用則必效。確無疑也。 蓋傷寒一證。雖云傳足不傳手。其實足經而兼手經者恆多。醫者每遇足經六傳之病。尚爾分證模糊。至遇兼手十二經之證。 鮮不五色無主矣。足經譬西北也。手經譬東南也。道理之近遠不同。勢自不能以飛渡。然乘釁召邪。 阻險割據。豈曰無之。今病家為足太陽膀胱。足陽明胃。兩經合病。既已難任。 更加兩經之邪。襲入手太陰肺經。所以其重莫支。手太陰肺者。主統一身之氣者也。氣通則汗出。 氣閉則汗壅。從前發汗而不得汗。馴至肌膚枯澀。豈非肺主皮毛。肺氣壅閉。津液不通。 漫無潤澤耶。任用柴胡葛根河柳辛涼解肌。如以水投石。有拒無納。職此故耳。病者為昆邑開府王澄川先生之女。 孝敬夙成。皎然與女曜爭光。澄川先生。嘗患鼻齄。諸女稟之。鹹苦肺氣不清。 鼻間窒塞。所以邪易湊入。才病外感。便當蚤為足經傳手之慮。通其肺氣之壅。俾得汗出邪去。 始稱明哲。此病為足太陽膀胱。足陽明胃。兩經合病。則足太陽之邪。繇背而貫胸。 足陽明之邪。由胸而徹背。肺為華蓋。覆於胸背之上。如錢孝廉素無肺患者。病時尚且咳嗽緊逼。 豈居嘗肺氣不清之體。可堪兩經之邪交射乎。其用白虎湯。為秋令清肅之藥。肺金所喜。故病勢稍持。 才加人參五分。即轉沉重。豈非肺熱反傷之左券乎。至於犀角。乃手少陰心經之藥。夏月心火亢甚。 間有可用。冬月水盛火衰。斷非所宜。又況手少陰心經。與手太陰肺經。膜屬相聯。 以手經而傳手經。其事最便。所以才一用之。隨領注肺之邪。直攻心臟。正如足太陽誤用葛根。 即領其邪傳入陽明之例耳。不然。傷寒之邪。過經不解。蘊祟日久。不過襲入厥陰心胞絡已耳。 豈有直攻心臟之理哉。吾用麻黃髮肺邪。杏仁下肺氣。石膏清肺熱。甘草緩肺急。蓋深識仲景制方之妙。 顓主足經太陽者。復可過於手經太陰用之。一舉而解手足兩經之危。遊刃空虛。恢恢有餘。寧致手復傳手。 而蹈凶禍乎。乃知肺臟連心。正如三輔接壤王畿。誤用犀角領邪攻心。無異獻門迎賊。天之報施聖君賢女。 抑何慘耶。余非乏才無具者。而袖手旁觀。不禁言之親切。有如子規之啼血也已。